为更好地适应日益繁重复杂的民族宗教工作形势需求,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干部推到重要岗位,20xx年局党组在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在编干部队伍中开展了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工作。20xx年3月,我局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提拔使用干部11人,其中局机关6人(调研员1人,副处长2人,副调研员3人),团体在编干部5人(团体办公室主任2人,副调研员3人);9月,开展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调整了4个处室的负责人;10月对部分干部进行了处室调整。通过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配强配优了局系统中层干部队伍,为我局完成各项重大任务提供了人才保障;通过内部轮岗、交流使用等举措,使民宗干部在多个岗位上得到锻炼,增强对民宗工作全面深入了解,熟悉各条口工作性质,提高机关干部的总体业务工作能力。
我局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使真正使想干事的人有平台,能干事的人有机会。
(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局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坚持选人用人原则,在干部素质标准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在干部能力要求上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在选拔干部过程中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营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
(二)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20xx年初,局党组根据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实际工作需要,经过充分酝酿,提出启动局机关及团体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局办公室(人教处)对局机关及团体在编干部队伍情况进行分析梳理,结合处级职位和干部队伍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和《南京市宗教团体(基督教青年会)在编干部副处级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同意,于20xx年3月在局机关和团休在编干部中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召开干部大会公开岗位和职数,规范个人申请报名、资格审核、竞职演讲、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公示的各个环节。选拔过程中紧紧把握民主推荐、考察、酝酿等重要环节,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公正公开,接受监督,切实做到组织严密,程序合法。
(三)严格按核定职数配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前,我局对职数情况进行分析,根据《条例》规定,对照干部任职资格,对干部队伍情况进行梳理统计。为更加有效合理地确定职数职位,局党组进行充分酝酿、规划布局,并多次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征求指导意见,在核定的处级职数范围内能最大限度地调整使用干部,真正把能力强、素质好、作风硬,群众信任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20xx年我局3次调整使用干部,均未出现超职数配备的现象。
(四)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局切实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局党组书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纪律办理,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搞个人说了算。工作中我局坚持做到职位职数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竞聘人员名单公开、考察对象公开等,坚决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使我局干部任用工作得到干部群众的认可和肯定。
20xx年,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圆满完成,但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选人用人的视野不够开阔。由于编制受限,近些年我局只能通过接收转业干部的方式充实工作队伍,单一的进人渠道造成了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偏大,人员梯次不合理。在选拔干部的过程中个别岗位还存在着论资排辈的现象。在今后选拔任用干部中,还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提拔使用有能力、有担当的年轻干部,在营造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氛围上下功夫,着力激发干部动力、活力、创造力,培养干部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全面素质,形成人人思发展、人人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今后,我局还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断总结干部竞争上岗、选拔任用所取得的经验,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培养好、选配好、使用好干部。
20xx年围绕“一体化管控”要求和“管理提升深化年”的主题思想,完善制度、夯实基础、提升能力,为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和公司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将我司20xx年度选人用人工作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公司现有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干部xx名,其中领导班子8名,中层正职干部45名,中层副职干部77名。20xx年提拔中层正职干部4名,中层副职干部xx名,经理助理5名。
公司一直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唯人为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工作制度和程序,不断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工作满意度。
深入贯彻执行党的选人用人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建立和完善与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人才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机制。持续梳理和完善制度建设,从公司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程序、考核、监督进行明确规定。为科学选人用人提供了政策依据和管理办法,更好的做好选人用人工作夯实了基础。
对公司所属单位进行了广泛的绩效调研,通过充分讨论,修订完善了《xx公司绩效考核管理规定》、《xx公司薪酬管理规定》。20xx年公司对23家子分公司(项目部)和总部各部室的中层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并结合考核评价结果,经公司党委研究,对5名中层管理人员进行了降免职处理,其中3位子分公司项目部书记降为副书记,2位项目经理降职为助理。对在考核工作中评价较好、表现突出的15名优秀管理人员予以提拔使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实现员工在管理才能和专业技能方面的“双通道”发展,为优秀员工提供更宽、更好的发展平台,促进人才队伍的健康成长,保障企业持续发展,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完善了员工专业通道和晋升管理相关办法,为员工设计了管理序列、专业技术序列、项目经理序列、操作服务序列类四大职业通道,每个类别均设置了多个层级的成长通道,拓宽了员工的职业发展途径,进一步有效激发人才队伍活力。
为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结构,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公司发展规划要求,结合人力资源现状,全年选拔了83名既具备实际工作能力,又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青年骨干人才,作为公司项目经理、生产经理、商务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后备人才,将在2-3年内予以重点培养。为公司项目管理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在干部调整选拔中,从严把握资格审查、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等重点环节,确保资格条件不降、规定程序不少、群众基础不低。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如:干部任职前规定由纪检监察部门组织进行廉政谈话,并进行为期一周的任前公示。同时设立了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切实发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群众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了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
公司在选人用人工作上取得有一定成效,但是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虽然公司已经出台了一系列选人用人方面的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选人用人的程序和方法,但在领导干部教育培养、考核评价、监督约束等方面的配套制度还比较欠缺或不够完善,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选人用人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在后备专项技术人才的基础上,增加后备管理人才库,努力形成协调配套、科学管用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
竞争性选拔干部是近年来我国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领导的生动实践,也是提高企业选人用人的质量和素质、为企业吸引和延揽优秀人才的有效方法,下一步公司将加快竞争性领导干部选拔体系的建立,从制度、标准、程序、方法上逐步完善,逐步开展竞争性选拔工作。
考核评价是领导人员管理的关键,是提高选人用人工作满意度的基础,要认真梳理目前领导人员考核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领导人员考核的方式方法,一是科学设置考核目标,做到经营效益和科学发展为根本目的;二是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做到指标设计科学,内容涵盖完全;三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培养、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四是落实考核程序的闭环,进一步落实考核结果的反馈,为各单位下一步工作进行指导。
要创新人才选用机制,以开放包容的人本理念,大胆启用年轻人、能人,强调人才选拔的公开、竞争、择优导向和人与岗位的匹配性,实施制度化、机制化的竞聘上岗制度。建立和完善人员进退机制,探索政策性退出机制,强化市场退出机制,让不适应岗位的庸人主动退出,给有激情、有能力的能人创造更宽广的舞台。
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思想宣传范文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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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人用人关乎国之根基,质量意识须臾不可松懈。党的十九大报告鲜明指出,要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这是我们党总结实践经验、顺应时代要求提出的重大课题,为进一步做好选人用人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紧紧围绕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进一步突出公正用人、精准科学、全面从严等要求,为提高选人用人质量提供了制度保证。
用人以公,方得贤才。公道正派是组织工作的核心价值理念,也是做好选人用人工作的生命线。坚持公道正派,才能有识人之明、举贤之胆、容才之量,才能做到唯才是举、任人唯贤。在选人用人上只要坚持公道正派,其他都会变得简单起来。现实工作中,一些地方和单位在选人用人上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究其根源,很多时候并不是对干部不了解,而是受到各种不正之风的侵扰,没有真正做到公道正派选人用人。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将“公道正派”作为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的原则,突出强调要“坚持出以公心、公正用人”。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和要求,在选人用人上始终出以公心,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敢于负责、公正无私,坚持“一碗水端平”,做到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
用人必考其终,授任必求其当。精准科学选人用人,是对干部工作提出的重要要求。精准,就是要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考察干部,全面了解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表现,切实把干部考准考实;科学,就是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人事相宜,真正把干部用对用好。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充实了分析研判和动议环节,调整了民主推荐程序,改进了干部考察内容和方式,进一步优化选拔任用程序,有利于提升干部选拔任用的精准性和科学性。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坚持知事识人,深化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加强综合分析研判,真正把功夫下在平时。要坚持知情度、关联度和代表性原则,合理确定民主推荐参加范围,切实提高民意表达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要按照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有针对性地改进干部考察工作,切实解决知人不深、识人不准等问题。要坚持从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出发,把事业需要、岗位要求与促进干部成长、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机结合起来,更多地考虑“该用谁”而不是“谁该用”,做到依事择人、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使事业在干部推动下兴旺发达,让干部在推动事业发展中健康成长。
世间事,成于严。只有坚持严字当头,才能有效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中的种种偏向和不正之风,确保选人用人的质量。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要求,充分吸收和有效衔接有关制度成果,将“凡提四必”“双签字”等要求纳入考察程序,明确了不得提交会议讨论的八种情形,强化了纪律监督的相关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坚持把从严要求贯穿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各方面,严格按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方法选人用人,从严审核把关、从严加强监督、从严追究责任,不断净化选人用人风气,以用人环境的风清气正促进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准确把握严格规范与提高效能的关系,坚决防止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结果、重程序轻质量等问题,真正做到在众多可能的人选中把最优秀、最适合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为契机,严把德才标准,恪守公道正派,坚持精准科学,落实从严要求,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质量和水平,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育才造士,为国之本。党的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深刻指出,“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一个国家能不能不断培养出优秀领导人才,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这个政党、这个国家的兴衰存亡。”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以推进伟大事业为导向,将“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作为一条重要原则,为做好新时代选人用人工作、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进一步指明了正确方向。
党的干部总是与党的事业紧紧连在一起,伟大事业需要高素质干部,干部要在事业发展中锻炼成长。党的xx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之所以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根本原因是有以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同时也与广大干部奋发有为、改革创新、干事创业、担当奉献密不可分。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党要肩负起新的历史使命,必须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从党和人民事业需要出发选干部、用干部,突出实践实干选贤能,坚持有为有位聚英才,真正做到事业发展需要什么样的人就用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人最合适就选什么样的人。
为官择人者治,为人择官者乱。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通篇贯穿事业导向、事业要求,在提出深入考察干部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作风素养、廉政情况的同时,强调要突出工作实绩、履职尽责等方面的考察,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贯彻落实条例,必须正确把握事业发展需要和干部成长进步的关系,知事识人、依事择人、精准选人,把善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的优秀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进而示范引领更多干部勇于担当作为,心无旁骛干事业、坚定信心促发展。
不拒众流,方为江海。五湖四海的事业,需要五湖四海的人来干。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鲜明提出要注意从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以及社会组织中发现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对推动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干部人才及时进入党政机关作出制度性安排,这是我们党选人用人成功经验的深刻总结和运用。贯彻落实条例,就要坚持干部工作一盘棋,进一步开阔视野、拓宽渠道,放眼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各个层级,充分盘活干部资源,广开进贤之路。要坚持公道正派、公正用人,选拔干部论能力、看水平、凭实绩,而不能搞平衡照顾、论资排辈、降格以求,更不能搞小圈子、任人唯亲,在少数人中选人。要突出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深入考察识别干部的专业能力、专业素养、专业精神。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注重发现培养和选拔使用在改革发展稳定一线特别是在重大斗争中经过磨砺的优秀年轻干部,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源源不断地注入生机和活力。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认真贯彻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那些符合有关规定给予容错的干部,要认真落实条例的要求,给予客观公正对待,为他们重整旗鼓、轻装上阵、贡献才智搭建平台。
宏伟的事业,离不开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为契机,坚持党的原则第一、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大力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乘风破浪、不断前进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条例公开发布之际,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条例修订和贯彻实施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这次修订《干部任用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答:《干部任用条例》是重要的党内法规,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通过规范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构建具有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为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重要贡献。党的xx大以来,以为核心的党中央鲜明提出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进一步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推动选人用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发生重大变化。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将党的xx大以来我们党在选人用人方面的成功经验,吸收到条例中来,使之及时上升为普遍适用的制度规范,固化下来、坚持下去,对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具有重要意义。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党中央决定对《干部任用条例》予以修订。
问:请介绍这次修订《干部任用条例》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考虑?
答:这次修订条例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围绕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坚持将从严要求贯穿始终,突出问题导向,推动改革创新,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质量和水平。
这次修订条例的总体考虑是,在保持总体框架和主体内容基本稳定的前提下,本着可改可不改尽量不改的原则,对条例进行必要的改进完善和调整补充。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贯彻新精神新要求。在条例中充分贯彻和体现对干部工作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论断、党的十九大和党章对干部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出的新部署,比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事业为上、扩大用人视野、激励担当作为等。二是衔接新政策新制度。对近年来修订或制定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条例有关内容进行了有机衔接,比如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以及新修订颁布的公务员法等。三是吸收新经验新做法。全面总结和吸收党的xx大以来干部工作实践中,特别是在领导班子换届和“两委”人选考察工作中,探索形成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比如改进民主推荐方式、改进干部考察工作、从严审核把关等,使之固化为制度规范。四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着眼新时代对干部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深入分析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制度层面提出有针对性的举措,进一步改进方式、完善程序、提升效能,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供有力制度保证。
问:请问这次修订是如何进一步体现党管干部原则的?
答: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最大优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是党的领导在干部人事工作中的重要体现,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履行党的执政使命的根本保证。党的xx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有效破解了一些地方和单位出现的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等问题,推动了干部工作“正本清源、回归本真”。党的十九大鲜明提出,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次条例修订,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吸收近年来的经验做法,着眼把党管干部原则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和各方面,进一步充实完善分析研判和动议环节,优化调整民主推荐程序,明确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关要求,使党管干部原则得到更好坚持,将党的领导在干部工作中的把关定向作用进一步凸显出来。
问:请问这次修订在突出政治标准方面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中国共产党是具有崇高政治理想、政治追求、政治品质和严明政治纪律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历来把政治标准作为选人用人的首要标准。多次强调,要坚持好干部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这次条例修订,进一步强化和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比如,明确“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在基本条件中增加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等要求;增加“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内容;在考察内容中增加“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等。
问:请问这次修订在落实从严要求方面作出了哪些规定?
答: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xx大以来党的建设的鲜明特征,也是锻造坚强领导力量的必然要求。这次修订条例,适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需要,充分吸收和有效衔接有关制度成果,进一步把从严要求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比如,强调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切实发挥把关作用”;增加“凡提四必”、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在考察对象廉洁自律结论性意见上“双签字”等要求;在“讨论决定”部分专门明确了不得提交会议讨论的八种情形;明确提出不准“由主要领导成员个人决定任免干部”、不准在“主要领导成员即将达到任职年龄界限、退休年龄界限或者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等。
问:请问这次修订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方面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正确的用人导向,是对干部最直接、最有效的激励,用好一个人就能激励一大片。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这次修订条例,着眼调动和保护干部队伍积极性,增加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有关内容。比如,要求“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应当进行调整,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在基本条件中增加“主动担当作为”“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提出“对符合有关规定给予容错的干部,应当客观公正对待”等。
问:请问这次修订在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方面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是我们党历来坚持的选人用人理念。党的xx大以来,多次强调,“要打开视野、不拘一格,坚持干部工作一盘棋,除了党政机关,还要注重从国有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各个领域各条战线选拔优秀人才”。这次修订条例,着眼进一步拓宽视野、畅通渠道,增加了“注意从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以及社会组织中发现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推动形成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干部人才及时进入党政机关的良性工作机制”等内容。
问:请问这次修订在体现精准科学方面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精准科学选人用人是对干部工作提出的重要要求。“精准”,主要是把人考准考实,对干部作出实事求是、客观准确的评价;“科学”,主要是把人用对用好,做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这次修订,充分贯彻和体现了精准科学选人用人的理念。比如,增加“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提出确定考察对象应当“将民主推荐与日常了解、综合分析研判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考虑”;突出强调了对政治标准、道德品行、专业素养等方面的考察要求,提出“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考察对象,实行差异化考察”,将同考察对象面谈作为考察干部的必经程序单列出来;提出考察材料“评判应当全面、准确、客观,用具体事例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等。
问:请问这次修订在推动干部工作更加务实高效方面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这次修订条例,坚持从实际出发,着眼提高干部工作效能,对有关程序和要求作出适当改进完善。比如,提出对“进一步使用的”,除了参照个别提拔任职可以进行定向或者不定向推荐外,还可以采取听取意见的方式进行;明确个别提拔任职时“单位人数较少、参加会议推荐人员范围与谈话调研推荐人员范围基本相同,且谈话调研推荐意见集中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不再进行会议推荐”;提出“考察内设机构领导职务拟任人选程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简化”等。
问:请问在“分析研判和动议”环节调整充实了哪些内容?
答:动议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基础,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走向和结果。20xx年修订条例时,将动议单列为一章,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初始环节,在实践中反响比较好。这次修订,针对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具体工作中存在的对干部日常了解不够、综合分析研判不到位、程序操作随意性比较大等问题,将“动议”一章的标题修改为“分析研判和动议”,并对动议的主体、时机、内容、程序、要求等作了规范,从程序上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重心前移,推动组织人事部门把更多精力放到研究班子、研究干部、研究队伍建设上。
问:这次修订对“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作了哪些修改?
答:这次修订条例,结合党的xx大以来干部工作实际,对“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进行重新定位,由原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调整为“产生人选的一种方式”,不再单列为一章,将相关内容调整到动议环节,并对改进完善工作程序等提出原则性要求。这样修订,与其功能定位和工作实践更相符。
问:这次修订对民主推荐作了哪些调整?
答:民主推荐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发扬民主、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制度安排。这次修订,充分借鉴和吸收近年来领导班子换届和“两委”人选考察的经验做法,着眼进一步提高民主质量,对民主推荐环节进行了调整和完善。比如,改进民主推荐方式,将“个别谈话推荐”改为“谈话调研推荐”;明确换届时先进行谈话调研推荐再组织会议推荐,个别提拔任职时一般先进行谈话推荐,必要时也可以先进行会议推荐,符合有关条件的还可以不再进行会议推荐;取消二次会议推荐等。这样修改后更符合实际。
问:最后,请您谈谈对于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有什么具体部署?
答:法规出台以后,关键在执行。条例作为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基本遵循,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必须原原本本地学习、不折不扣地执行,切实做到严格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质量和水平。具体来说,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大力学习宣传。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培训的重点内容,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职培训的必学内容,作为组织人事干部业务培训的常规内容。二是完善配套制度。要围绕建立健全干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体系,结合贯彻执行条例,抓紧完善配套制度,原有规定与条例精神不相符的,要尽快修改;条例已有原则规定的,要进一步研究细化具体的措施和办法,使之更具操作性和实效性;对条例已提出方向但未作出明确规定的,要勇于探索创新,取得经验后再加以总结规范。要加强顶层设计,把一些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用制度形式固化下来,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三是强化督查落实。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要用条例统一思想认识、规范干部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方法选人用人。要加强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升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以什么样的标准选人,选什么样的人,历来是干部工作的首要问题。深刻指出:“我们党对干部的要求,首先是政治上的要求。选拔任用干部,首先要看干部政治上清醒不清醒、坚定不坚定。”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一个最为鲜明的特征,就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这一导向更加鲜明地制度化、具体化,把政治要求贯穿到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各方面。
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是我们党一路走来不断壮大、历经风浪而巍然屹立、坚如磐石的重要保证。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做到这一点,既迫切需要加强政治教育、政治引领,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的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更要把住选人用人这个源头和风向标,把紧把严政治要求这个硬杠杠。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在人选的标准条件上凸显政治要求,在考察识别上突出政治素质,在审核把关上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作为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第一种情形,扎紧织密严把人选政治关的制度笼子,进一步形成选人用人的鲜明导向。
天下至德,莫大于忠。多次强调,我们今天讲的“德”,第一位的是政治品德。政治上有问题的人,能力越强、职位越高,危害就越大。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就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那些忠诚于党和人民、坚定理想信念、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对那些政治上不合格的人特别是“两面人”实行“一票否决”,坚决挡在门外。
察人知人,历来不易。政治素质属于人的内在品质,是思想深处的东西,必须下力气准确识别和评价。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着眼拓展考察政治素质的手段、突出政治把关的重点,抓住了政治要求的关键,切实加大分析研判和动议的分量,坚持行之有效的考察方法,将与考察对象面谈作为一项程序单列并突出加以强调,增加了“凡提四必”“双签字”等要求。贯彻落实条例,就要统筹运用好这些方式,坚持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接触干部,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考察干部,既听其言、更观其行,既察其表、更析其里,深入考察干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要抓住具体行为特征,透过现象看本质,注意用事实说话,防止抽象的概念组合。当前,尤其要注重在应对风险挑战、处理复杂矛盾、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考察识别干部,通过看是否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来考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引导广大干部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勇气、提高斗争本领。
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充分认识修订《干部任用条例》的政治意义,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载体,坚定选人用人政治方向,强化选人用人政治标尺,努力练就一双政治慧眼,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大力选拔政治过硬、德才兼备、堪当重任的优秀干部,为保证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提供坚实的骨干支撑。
近日,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这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党的干部工作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重要制度成果,是新时代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是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制度保证。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党的xx大以来,以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鲜明提出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严把选人用人质量关,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推动干部工作取得显著进展、发生重大变化,为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要肩负起新的历史使命,团结带领人民群众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从组织路线服务政治路线的高度出发,源源不断培养造就政治过硬、德才兼备、堪当重任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自1995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颁布以来,党中央先后于20xx年、20xx年两次作出修订,为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选拔任用机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干部工作实际的变化,适应新时代的需要,有必要对其进行修改完善。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干部工作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论断,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坚持将从严要求贯穿始终,充分吸收了党的xx大以来选人用人工作中探索形成的新经验新成果,有效衔接了近年来出台的相关新政策新法规,积极回应了干部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提升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和实际行动,深刻领会修订颁布条例的重大意义,全面把握精神实质,熟悉掌握规定要求,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以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选人用人的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要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党管干部原则来学习贯彻条例,深刻认识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干部人事工作的根本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党管干部原则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紧紧围绕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来学习贯彻条例,在选人用人工作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突出政治标准、强化政治考察、严明政治纪律。要紧紧围绕推进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来学习贯彻条例,全面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树立和强化正确用人导向。要紧紧围绕全面建立健全干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体系来学习贯彻条例,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为牵引,统筹推进干部选、育、管、用各个环节工作,推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大木百寻,根积深也;沧海万仞,众流成也。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大力宣传、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切实做到严格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把各方面、各领域、各行业、各层级的优秀人才凝聚起来,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注入强大力量。
关于科学选人用人的调研报告
关于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情况报告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深入开展选人用人工作自查的通知》要求,xx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并对照《通知》检查内容,对xx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详尽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1、加强学习宣传、提高认识。
多年来,xx一直高度重视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重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xx党委将学习贯彻《条例》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的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在选人用人方面的政策、法规,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形式,深刻领会《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的精神实质,从而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
2、强化程序意识,注重落实。
在选人用人工作方面,xx党委始终坚持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等政策法规精神和所要求的程序进行,一丝不苟的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和考察报告等程序,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随时完善单位的工作措施。坚持群众路线与组织考核并举的原则,全面考查干部的德、能、勤、绩、廉,通过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对候选干部进行全面了解,对考察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坚持
做到贯彻程序一步不缺,落实程序一步不错。
3、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选人用人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xx首先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在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符合我社实际情况的相关的规章制度,认真落实了民主推荐制度和群众对干部选拔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二是进一步强化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公示、开设举报电话、设立举报意见箱等方式,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用健全的制度、科学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在民主的监督下,把人选准用好。
4、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杜绝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xx党委认真贯彻落实组织人事纪律,带头学习宣传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政策法规,深入开展了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提高。经广泛、认真、深入调查了解,近年来xx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未发现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突击提拔、“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任人唯亲、指定提拔、弄虚作假、造假骗官、到龄不退等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问题。
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们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条例》学习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上级选人用人制度和《干部任用条例》,xx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建立健全选人用人配套机制。结合《干部任用条例》与《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选人用人配套机制,用纪律和制度规范选人用人工作。
2、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考察办法。根据不同职务、不同责任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干部考核考察标准,积极探索拓宽干部考核考察的深度和广度,扩大群众的参与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加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力度。通过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创新,不断提高公开选拔的科学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全面推进干部竞争上岗。
4、建立调整不称职干部的有效措施。对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经组织考核不称职干部的,坚决予以调整。
xx年8月18日
xx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大江南北、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重视实绩、群众公认,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使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出现、各尽其能、才尽其用。四个坚持是干部提拔任用工作科学正确的用人导向,必须牢牢掌控,始终贯串于干部提拔任用全进程。
政治线路决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实现到20_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雄伟目标,关键在选人用人,难点在选人用人,重点也在选人用人。假如干部提拔任用机制科学公道,各方面优秀干部能够会聚一堂,天下英才能够人尽其才,党和人民的事业就可以蒸蒸日上,既定目标将如囊中取物。反之,假如选人用人方法失当,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之风盛行,***人当道、贤才无看,吹拍者有位,实干者无路的话,不但既定目标任务难以实现,党和人民的事业也会遭受严重挫折,乃至丧失党的执政资历。
无庸讳言,当前,少数地方、单位在选人用人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题目,有的不以能力高低论英雄,只凭关系亲疏定取舍。有的地方制度设计不科学、分歧理,唯学历、唯资格、唯年龄、唯分数用干部,看似进程公平,无懈可击,实则老实人吃亏,投机取巧者得利。更有甚者,行贿受贿、买官卖官,造成跑跑送送,提拔重用;只跑不送,原地不动;不跑不送,降职使用,这些题目固然是个别现象,但严重挫伤优秀干部的积极性,严重破坏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必须引发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选人用人是一门科学,要保证优秀干部能够及时得到发现和提拔重用,就要旗帜鲜明地建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确保干部提拔任用始终做到四个坚持。要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能以部分利益、个人好恶、关系亲疏用干部,弄老母鸡带小鸡不是一窝的都不要。要始终坚持大江南北、任人唯贤,英雄不问出处,不拘一格用人才,广开进贤之路,广纳天下英才,不能弄矮个子里面拔高个子、小碗小盆里面选干部。要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德为才之帅,才为德之资。贯彻以德为先原则,就是要做到有德有才者,破格重用;有德无才者,培养使用;有才无德者,限制使用;无德无才者,果断不用。要始终坚持重视实绩、群众公认。对那些能够和群众手拉手、心连心、肩并肩,群众基础好,善于做群众工作,得到群众公认的干部,自然应当多用快用用力用放心用。对那些当官做老爷,不深进基层、不关心群众疾苦,只想谋官不想干事,一门心思投机钻营者,不但不能提拔使用,而且应当严格问责,从重惩办。惟有让脑中有政策、心中有群众、手中有实绩的人有位置,成为香饽饽,让眼中无民生、工作无方法、群众不认可的人无好处,变成过街老鼠,选人用人才有公信度,党和人民的事业才有脊梁骨。
古人云: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用一小人,则小人齐趋。意思是若重用贤人,天下贤人则蜂拥而至,为国家尽力。相反,若启用小人,则政治必衰。选甚么样的人,怎样选对人选好人,考量各级党委的能力水平,关乎党的事业兴衰成败。惟有牢牢掌控科学的用人导向,落实正确的用人原则,切实做到四个坚持,敢为事业用干部,善为发展启英才,真凭实绩提拔人,才能真正使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出现、各尽其能、才尽其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源源不断的干部保证和人才支持。
选人用人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迎接省委组织部选人用人情况监督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专门进行了安排部署,对我单位近几年来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执行情况和中央、省、市严肃换届纪律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干部队伍基本情况
我中心核定人员编制为50人,现有在编干部职工50人,其中正县级干部1人,副县级干部3人,正科级领导干部10人,副科级领导干部5人。
二、选人用人工作情况
我单位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使真正使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平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在竞争上岗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坚持任人为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营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为我市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证。
1.严格按核定职数配备干部。自xx年12月纳入参公管理以来,我单位严格按市编委核定干部职数组织实施竞争上岗工作选拔配备干部,xx年选拔任用正科级领导干部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7名,副主任科员4名,xx年选拔任用副主任科员3
名,以及今年正实施竞争上岗的副科级领导干部职数3名均未超职数配备干部。
2.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竞争上岗选拔任用领导干部。
xx年以来,我中心中层领导干部和科级非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均实行公开竞争上岗。竞争上岗工作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暂行办法》规定程序组织实施,竞争上岗全过程请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有关领导进行监督指导,通过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和考察等规定程序,使中心优秀人才得到选拔任用,提高了中层干部队伍素质,取得了较好效果。
3.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做到组织严密,程序合法。中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关重大决定事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不搞一言堂、少数人说了算。近年来,我中心干部选拔任用上无违反程序选拔情况。
4.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杜绝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中心领导班子认真贯彻组织人事纪律,带头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政策法规,深入学习和开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我中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提高。xx年度,我中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平均满意率为%,从评议结果看,干部职工对我中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认可度较高,体现了我中心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贯彻条例规定和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选人用人原则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中心将以这次选人用人工作情况自查为契机,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结竞争上岗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
完善选人用人机制,选好、配好、使用好干部,为全市住房社会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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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xx年度市管领导班子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宁组通〔20xx〕58号)文件要求,我局党组对局系统20xx年度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了认真回顾,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为更好地适应日益繁重复杂的民族宗教工作形势需求,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干部推到重要岗位,20xx年局党组在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在编干部队伍中开展了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工作。20xx年3月,我局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提拔使用干部11人,其中局机关6人(调研员1人,副处长2人,副调研员3人),团体在编干部5人(团体办公室主任2人,副调研员3人);9月,开展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调整了4个处室的负责人;10月对部分干部进行了处室调整。通过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配强配优了局系统中层干部队伍,为我局完成各项重大任务提供了人才保障;通过内部轮岗、交流使用等举措,使民宗干部在多个岗位上得到锻炼,增强对民宗工作全面深入了解,熟悉各条口工作性质,提高机关干部的总体业务工作能力。
我局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使真正使想干事的人有平台,能干事的人有机会。
(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局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坚持选人用人原则,在干部素质标准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在干部能力要求上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在选拔干部过程中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营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
(二)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20xx年初,局党组根据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实际工作需要,经过充分酝酿,提出启动局机关及团体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局办公室(人教处)对局机关及团体在编干部队伍情况进行分析梳理,结合处级职位和干部队伍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和《南京市宗教团体(基督教青年会)在编干部副处级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同意,于20xx年3月在局机关和团休在编干部中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召开干部大会公开岗位和职数,规范个人申请报名、资格审核、竞职演讲、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公示的各个环节。选拔过程中紧紧把握民主推荐、考察、酝酿等重要环节,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公正公开,接受监督,切实做到组织严密,程序合法。
(三)严格按核定职数配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前,我局对职数情况进行分析,根据《条例》规定,对照干部任职资格,对干部队伍情况进行梳理统计。为更加有效合理地确定职数职位,局党组进行充分酝酿、规划布局,并多次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征求指导意见,在核定的处级职数范围内能最大限度地调整使用干部,真正把能力强、素质好、作风硬,群众信任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20xx年我局3次调整使用干部,均未出现超职数配备的现象。
(四)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局切实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局党组书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纪律办理,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搞个人说了算。工作中我局坚持做到职位职数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竞聘人员名单公开、考察对象公开等,坚决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使我局干部任用工作得到干部群众的认可和肯定。
20xx年,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圆满完成,但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选人用人的视野不够开阔。由于编制受限,近些年我局只能通过接收转业干部的方式充实工作队伍,单一的进人渠道造成了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偏大,人员梯次不合理。在选拔干部的过程中个别岗位还存在着论资排辈的现象。在今后选拔任用干部中,还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提拔使用有能力、有担当的年轻干部,在营造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氛围上下功夫,着力激发干部动力、活力、创造力,培养干部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全面素质,形成人人思发展、人人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今后,我局还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断总结干部竞争上岗、选拔任用所取得的经验,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培养好、选配好、使用好干部。
为进一步落实选人用人专项治理工作,规范公司选人用人工作程序,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公司迅速组织开展了选人用人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学习文件。根据县委组织部的要求,公司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了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中央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编制管理条例》、《四项干部监督制度》、《县直单位、镇场区党组(党委)干部任免基本流程》等重要文件,要求与会人员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配合开展自查自纠。
(二)及时部署工作。公司党委高度重视此次清理工作,第一时间对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出相关部署:一是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自查,从严从实抓好整改。二是成立自查自纠工作专班,负责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治理工作。三是按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严格对照选人用人负面清单,对公司20_年以来选人用人情况开展自查。四是根据自查结果,明确整改措施、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认真落实,整改到位。
(三)开展自查自纠。公司工作专班对历年干部的任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重点对20_年以后的干部任职情况开展自查。一是清查了自公司成立以来任职干部的任职文件和相关会议纪要或其它任职材料。二是重点清查了20_年以后任职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任职资格材料。三是严格清查20_年以后任职干部的选任程序是否规范等问题。四是将所有干部任职资料进行治理归档。
(一)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司虽然已制定了相关制度,但在干部监督管理、人才薪资激励等方面存在不足需进一步完善。下一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和监督机制。
(二)及时做好人事档案建设。由于公司成立时间短,人事工作经验不足,出现一些归档不及时、资料不齐备等问题。下一步公司将进一步规范人事档案,安排专人负责,对公司人事资料做到及时归档。
(三)及时调整补充岗位设置。因人员调动、提拔等因素出现岗位空缺等,公司将及时补充配备到位,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有序运行。
地市州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委组织部的精心指导下,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充分发挥党委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在牢牢把握正确用人导向中营造风清气正、正气充盈的政治生态,凝聚上下齐心、干事创业的磅礴力量,形成锐意进取、奋发作为的生动局面,为更好地发挥“四个作用”,加快建成“一谷三区”、实现“两个走在前列”提供坚强保证。
一、主要做法
(一)坚持党管干部,在领导和把关上突出从高从严。
市委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在选人用人上发挥好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一是强化用人导向。坚持把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关键,推动形成“树导向、聚人心”的共识。市委书记多次听取组织工作情况汇报,先后在市委常委会、市委全会等重要会议上,对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今年以来,调整干部3批71人,实现“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二是规范动议程序。认真贯彻落
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广泛听取相关部门相关领导的意见,结合平时对干部的了解,经综合分析研判后,提出初步人选建议。初步人选建议在一定范围内多次协商、反复酝酿,形成调整方案。调整方案书面报告省委组织部,经预审和批复同意后,才进入选任工作的下一个环节,坚决做到上级不批复同意,市委不上会研究。三是严格政治审查。把政治标准作为选人用人的首要标准,重点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上把关。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已在领导岗位的坚决调整下来。落实“凡提四必”制度,即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四是实行全程纪实。制定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工作方案,明确提拔任用的、非领导职务改任领导职务的、平级转任重要岗位的均要进行全程纪实。全程纪实涵盖“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等干部选任环节。五是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每次市委常委会研究调整干部,都经过充分酝酿。市委常委会上,逐一介绍拟提拔或重用人选的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后,实行票决制。
(二)坚持精准科学,在推荐和考察上突出考准考实。
市委坚持在精准科学选人用人上下功夫,注重把干部考准
考实,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精准度和科学化水平。一是注重全面调研。坚持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地考察识别干部,既看干部在大是大非政治问题上的表现,又看干部在具体问题上的表现;
既看特定时期的表现,又看一贯表现。特别是注意找敢讲真话的知情人深入谈、不限定时间全面谈、联系实际追问谈,从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考察干部。二是注重综合研判。在调研基础上,注重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分析、深入研判,既坚持全面地、历史地、辩证地评价干部,又坚持科学地、客观地分析班子。在班子配备和干部调整时,既考虑人选条件、干部特点,又考虑岗位要求、班子结构,努力做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三是注重实践考察。把干部选派到急难险重岗位中去接受实践磨炼和考察。围绕常态化推进疫情防控和决胜脱贫攻坚的目标,统筹选派39名干部,开展驻村帮扶和一线防控,取得良好效果。11名干部在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中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的干部得到提拔或重用。
(三)坚持事业为上,在选拔和任用上突出选优选强。
市委坚持事业为上、依事择人、人事相宜的要求,在选拔干部时,始终坚持多看谁更优秀、多比谁更合适、多想“该用谁”而不是“谁该用”,以选好每个干部、配强每个班子整体推进干部队伍建设。一是优化班子结构。深入县市区实地调研,与县市区党政班子成员、人大、政协、法检两院主要负责人谈话,深入了解干部情况,对那些立足本职、埋头苦干、敢于担
当、群众口碑好的干部,对那些长期在基层一线和边远地区甘于奉献、勤于为民的干部高看一眼,优先使用,进一步优化结构,增强整体功能。二是推进干部交流。注重发挥好我市国有企业密集、产业优势明显、专业人才汇聚的优势和特点,加强企业与地方干部的“双向交流”,把懂党务、善管理的干部选到国有企业,把熟悉经济、专业较强的干部选到地方政府,推动地方与企业发展深度对接、高度融合。三是拓宽选人视野。积极稳妥做好政府机构改革干部工作,分层级、分类别做好调研,既严格执行法规政策,又注重调优配强领导班子,确保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圆满完成。率先探索面向全球市场化选聘国企高管,打破身份、地域、所有制等界限,从来自海内外的人才中选聘11名国企高管,推动了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四是选拔年轻干部。开展优秀年轻干部调研,125名优秀干部进入组织视野、实行入库管理。创新选调生培养管理工作,坚持重点管理、跟踪培养、择优选拔、科学考评,率先出台《选调生考核工作暂行办法》。
(四)坚持从严约束,在监督和管理上突出管住管好。
市委坚持把管政治、管思想、管作风、管纪律统一起来,扎紧制度的“笼子”,做到干部随管理成长、管理伴干部一生。一是加大提醒函询诫勉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成果,结合年度考核、经济责任审计和巡视巡察等工作,对领导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做到防微杜渐。
同时,将有关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二是扎实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把选人用人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对党委(党组)开展选人用人满意度测评。今年年初,结合市本级巡察工作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针对巡察时间紧、任务重、业务多等情况,制定清晰明了的工作流程和简便易行的档案资料查阅细则,对存在的问题逐个交办、逐个整改。三是全面完成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治任务。采取“五个一批”的办法,即“核定领导职数规范一批、实行职务职级并行退出一批、利用政策规定退休一批、提拔或转任交流、从严监督管理退下一批”,最大限度地做好“减法”。
二、主要问题
一是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还不够高。
一方面,熟悉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善于园区运营、资本运作和抓第三产业发展的干部紧缺。另一方面,专业型、复合型的干部不多,特别是面对经济增速换挡、下行压力加大的局面,一些干部在科学决策、创新工作、破解难题方面还感到本领恐慌。
二是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力度还不够大。
尽管在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上,我们下了功夫,作了努力,但由于这些年来重点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岗位资源十分有限,优秀年轻干部上升受到一定影响,一些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偏大、年轻领导干部数量偏少的问题日益突出。
三是领导干部退出的渠道还不够畅通。
我市通过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跟踪管理等方式,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干部的“下”,往往是因犯错误受到组织处理后才“下”、因到了退休年龄后才“下”,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方面做得不够。没有通过完善考评办法、充分运用考评结果、细化“下”的情形来推动不适应、不胜任的干部“下”。
三、整改措施
(一)牢牢把握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个根本政治责任,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原则,牢牢把握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指导方针,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干部工作的基本要求,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政策法规,坚持以对党忠诚选忠诚于党的人、以事业为上选担当干事的人、以扎实作风选作风扎实的人,努力建设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
(二)推进专业能力建设。
深入研究新时代对专业能力、专业精神的新要求,着力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做到干部能力素质与岗位
需求相适应,专业特点与班子功能相协调。坚持实践标准,选专业干部时不简单地看文凭看职称,看干过什么管过什么,关键看干成了哪些事、干得怎么样、管得好不好,对工作能不能准确说清楚、进行专业分析、参与科学决策、精准抓好落实。坚持事业为上,注重依据事业需要、岗位需求,看谁更优秀、更合适,注重把合适的人配到合适的岗位上,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坚持选育结合,既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不拘一格选干部、引人才,又围绕疫情防控、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园区运营、乡村振兴、生态保护、脱贫攻坚等内容,抓好专题培训,提升专业能力,培育专业精神,努力提高各级领导班子专业化水平。
(三)着力改进考察方式。
把握好三个关键点:一是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规定,确保每个程序、每个环节都在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下有序进行。二是全面深入了解干部。注重把功夫下在平时,做到经常性地、全面深入地考察了解干部,考准考实干部的政治品德、工作能力。继续探索调研考察的方式和办法,运用好考察谈话这一手段,多方印证、全面掌握干部的真实表现。三是注重分析、反复比选。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分析研判,对每一个班子强在哪里、弱在哪里,干部的适岗能力、发展潜力怎么样,如何调整
优化,都做到心中有数。注重横向比较看人选之间的差异,前后分析看干部发展变化,注重其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使选出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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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选人用人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20xx年选人用人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作如下汇报:
20xx年,我局党组始终坚持以*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使干部人事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公开、公*、公正的选拔用人,让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得以突显,真正使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在政治上得到优待、心理上得到激励,进而推进我局的干部队伍建设。20xx年,局党组共提拔科级干部7名,其中乡科级正职1名,乡科级副职1名,主任科员2名,副主任科员3名。
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办公会议、干部职工大会、专题会议、民主生活会等,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条例和法规,如:《干部任用条例》、《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四项监督制度、“五个严禁、五个一律、十七个不准”等,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意识和对干部人事工作的认识。
(一)深入推进干部选拔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四项监督制度、有关事项报告、领导干部离任交接等政策法规。在会议记录上详细记录党组关于干部任免的讨论情况。同时认真整理完善提拔任用干部的文书档案。20xx年10月,我局进行内设机构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工作,制定《贵阳市督办督查局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竞争正科级和副科级中层领导干部各1名,通过会议动员、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党组决定、公示7天选拔出1名正科级和1名副科级中层领导干部。20xx年11月,我局制定《贵阳市督办督查局出缺非领导职务选拔晋升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组任命、公示7天等程序选拔出2名主任科员和3名副主任科员。
(二)积极探索遴选人才工作。一是制定计划参加贵阳市20xx年市、县、乡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通过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程序,20xx年10月录用1名同志到我局工作。二是按照《贵阳市督办督查局选调顶岗人员进我局工作的实施方案》,我局坚持从基层选拔人才,从各区(市、县)遴选了3名优秀干部到我局顶岗锻炼三个月以上。顶岗期间,3名同志认真负责,吃苦耐劳,团结同志,工作能力较强,表现良好,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拟调入该3名同志到我局工作。
一是通过制作“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和机关干部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的桌牌和安装“换届纪律”的电脑桌面和滚动保护屏幕,确保干部职工随时学习、时刻警醒、严格遵守。
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署学习贯彻中央四项监督制度和严肃换届纪律的承诺书。
三是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关于四项监督制度、严肃换届纪律的知识测试和问卷调查,参加测试的人员成绩均在90分以上。
四是号召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贵阳市严肃换届纪律知识竞赛,其中2名同志在竞赛中荣获奖项。
五是通过组织学习、会议强调、处室抽查等形式,有效督促干部职工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
六是制定《市督办督查局开展严肃换届纪律和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谈心谈话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七是制定《贵阳市督办督查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贵阳市督办督查局党组工作制度》、《贵阳市督办督查局机关干部廉洁自律制度》、《贵阳市督办督查局工作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有效防止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八是制定《贵阳市督办督查局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让每位领导干部职工,特别是负责人事工作的同志针对岗位主要职责,排查潜在廉政风险,进行廉政风险防范承诺,有效预防用人的廉政风险。20xx年,我局从未接到任何反映用人问题的举报。
20xx年,全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圆满完成,但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如:对干部人事相关规定的学习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干部的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干部选拔任用的文书档案有待进一步规范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的中,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的要求,结合督查工作不断变化的形势,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通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狠抓干部队伍建设,强推人才素质建设等,切实开展好干部人事工作,为贵阳市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中央《xx20xx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省委《关于贯彻落实〈xx20xx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和《贵阳市xx20xx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精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向,重点突破、统筹推进,狠抓落实、锐意创新,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广辟途径培养干部,拓宽视野选拔干部,全面客观考察干部,严格要求管理干部,满腔热情爱护干部,及时有效监督干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二)建立长效机制,严惩用人上不正之风。认真总结我局一些好的做法,坚持抓源头、抓根本,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健全和完善规范的管理制度、广泛的监督制度、科学的考评制度,并使其长态化、长效化。切实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坚决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风,形成制度管权、制度管人的良好机制。对于涉及用人上不正之风方面的*举报及案件,切实做到认真对待,严格查实,及时汇报,严肃查处。
(三)加强督促检查,推进人才工作。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合理的奖惩机制,形成良好的竞争机制,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掘和培养干部职工的综合能力,让其在合适的岗位上发挥特长。针对人才工作进行长期规划,有目标、有计划的遴选人才到我局工作。
天镇县坚持将政治标准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第一标准”,将政治素质考察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首要任务”,坚持忠诚干净担当好干部标准。
重视学习,深刻把握。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积极组织集中学习条例内容,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做好选人用人工作并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把握条例的相关内容和要求,熟练掌握选拔考察干部的方法、步骤等各个关键环节,使条例成为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准则、推动工作向前迈进的强大动力。去年以来共调整科级干部5批次116人,其中提拔40人,平调55人,免职21人。
重视程序,规范流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对各重点环节严格把关、准确把控,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自觉遵守干部任免“十不准”纪律,坚持群众路线与组织考察并举的原则,注意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一是严把任用关。把考察识别干部的功夫下在平时,对干部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全面了解干部的真实情况和一贯表现,广泛征求纪检、公安、卫体、信访等多家单位意见。二是严把对象关。在确定考察对象时,将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及人岗相适等情况统筹考虑、充分酝酿。凡有《条例》规定不得列为考察对象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