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甲方将所属资产______大棚______栋,承包给乙方从事蔬菜生产。具体合同条款约定如下:
1.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_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承包费金额:每年每栋大棚上缴承包费____________元整,缴纳押金每栋大棚______元,合同期满无纠纷押金退还乙方。
3.交款方式:合同签定之日交纳承包费____________,并同时交纳押金____________,以甲方出据为准,不得拖欠。
4.甲方大棚位于____________处,占地____________亩。
5.甲方不负责乙方在生产经营中的水、电、气及其它相关生产资料供给,因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6.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征收有关税费,按国家政策执行,由乙方自行承担。
7.大棚仅限于蔬菜生产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其生产用途及外形外貌。不得私自拆改搭建其它建筑物,否则,甲方有权限期整改,到期不整改,甲方有权强制拆除,并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承包费及押金不予退回。
8.乙方要对承包的大棚应加以保护,若造成损失、丢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实际损失的三倍赔偿甲方。
9.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交纳承包费,应向甲方支付每日______%的违约金,逾期______个月仍不能交足承包费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解除乙方承包权,并诉请法律追缴所欠承包款。
10.乙方不得将所承包的大棚转包给他人经营,一经发现甲方将解除乙方承包权,合同终止,大棚收回,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承包费及押金不予退回。
11.在合同承包期间如果遇到国家生产、企业规划征用该地时,双方服从国家企业需要终止合同,如占地部门给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青苗补偿费,将按实际占用青苗面积给予乙方补偿,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费等费用归甲方所有。
12.乙方必须遵守并执行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并与甲方安全管理部门签定安全协议,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善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费用及刑事责任。
1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
14.本合同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乙双方对大棚现状进行确认,乙方交纳承包费后签字生效。
1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16,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提交庆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及时清运处理甲方山厦总厂厂区及宿舍区、新厂、牛岭宿舍、岐岭宿舍、任屋厂区及宿舍区、外租仓库区(包括鞋城、天华、融通、金锺、忠礼、曜良仓、鸿源、源昌、盛东、金锋仓共计10个仓库区)的生活垃圾,外租仓库区可以因应甲方生产经营状况,予以变动区域,但保持仓库区数量不变。
如甲方因生产经营变化或者政府征收,除山厦总厂及宿舍区以外,双方同意可以减少承运区域,乙方亦同意相应减少承包费用(可以变动的承包区域为:新厂厂区、牛岭宿舍、岐岭宿舍、任屋厂区、任屋宿舍区),按照以下原则减少承包费用:
在减少以上任何一个区域的基础上不予扣除承包费用金额,减少以上任何二个区域时即减少承包费用为人民币壹仟园整,减少以上任何三个区域时即减少承包费用为贰仟园整,减少以上任何四个区域时即减少承包费用为参仟园整,减少伍个区域时即减少承包费用为肆仟园整。
经甲乙双方代表共同友好协商,乙方承包甲方的生活垃圾清运任务,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双方遵照执行。
一、 甲方责任
1、 提供摆放垃圾桶、吊臂箱(垃圾承运站)的地点。垃圾点要方便车辆出入和操作;不影响市容卫生;地面要有坚固的混凝土层。
2、把本单位的生活垃圾装进垃圾桶(垃圾承运站)内不随地乱倒,如发现桶周围地面有垃圾,应主动请进桶内,确保桶周围整洁,桶内和周围不放废油、化学品和易燃品。(建筑余泥、家私垃圾、装修垃圾、绿化树枝及卡板另行收费)。
3、 甲方付给乙方清运费每月人民币 贰 万 柒 仟 零 佰 零 拾 零元整,每月结算一次,由乙方开出收据,甲方次月十日前以转帐或者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负责每天早上09 时至下午18时,派垃圾车清运干净各承包区域垃圾及垃圾承运站内的垃圾一次,遵守垃圾站的有关规定,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不得无故旷运(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应尽快处理),如属厂内道路不通,由甲方协助解决。
2、负责缴交、办理垃圾准运证手续费、垃圾填埋场管理费、政府要求的证件和牌照。同时,严格遵守城市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及法规,依法处理生活垃圾及符合国家认定的对垃圾的清运要求。
3、 经甲乙双方商定,在甲方公司暂时设立垃圾桶30个及一台吊臂箱(密封式垃圾压缩箱),由乙方免费提供。同时,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对垃圾桶的数量进行增减。
4、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甲方的厂规厂纪,做到操作规范,安全文明施工。
5、 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厂区内),乙方人员出现的一切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6、 乙方不能按约履行合同,又不能及时补救的,甲方可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完成合同约定工作。
7、 如遇到特殊情况,垃圾堆积较多需要增加清运服务时,乙方需要按照甲方通知时间进行垃圾清运。
8、 本合同为固定价格,不受人工费、燃油费上涨等任何其它因素影响。
9、 若乙方未及时清运垃圾,遇上级检查不合格,罚款由乙方支付。
三、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相关的责任。甲乙双方如有以下第一点至第五点任何一情况发生,则视为严重违约: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项第1条、第3条、第4条、第7条,经甲方三次书面投诉乙方,乙方未采取措施及时改进;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项第2条、第9条,不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垃圾清的合法手续及费用;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项第6条,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完成合同约定工作。
4、乙方在甲方厂区内偷盗物质,采用非法手段侵占甲方利益。
5、甲方如因生产经营问题,需要提前终止合同,
四、合同终止与解除:
1、乙方服务质量欠佳,经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不负责任何赔偿责任。
2、在合同到期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再友好协商是否续约。
3、合同期内,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协商条件提前终止合同。
5、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三项“违约责任”中任何一条,则违约方需支付27000元违约金给对方,对方亦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不负责任何赔偿责任。
合同期限:
本合同从20_年8月16日起生效至20_年8月15日止。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可续签合同。本合同履行地点为深圳市甲方山厦总厂、新厂、牛岭宿舍、岐岭宿舍、任屋宿舍、外租仓库区(包括鞋城、天华、融通、金锺、忠礼、曜良仓、鸿源、源昌、盛东、金锋仓共计10个仓库区)。以上协议各项条款内容双方都须严格遵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届时可再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协议一式四份,从签字(盖章)之日起实时生效,甲方公司行政部存档一份,甲方公司会计部存一份,乙方公司存档一份,乙方公司会计部存一份。
甲方: 乙方:
新南旭日电子玩具厂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发包人:(下称甲方)
承包人:(下称乙方)
保证人:(下称丙方)
为了更好地开展超市经营服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的超市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协议书,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 合同标的
甲方将座落在 的超市承包给乙方经营,乙方根据本协议书约定享有经营管理权和承包受益权。
乙方对甲方所有的超市的现状已有充分了解,愿意承包经营甲方的上述超市,并保证合法经营。
甲方将经营超市所需的证照提供给乙方保管使用,乙方应当按照经营正当经营,并切实维护甲方的商誉。
二、 经营方式
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主用工。
三、 承包期限
1、 承包期限为__年,即从20xx年_月_日起至20xx年_月_日止。实际承包期限自甲方移交之日起算。
2、 根据法律规定或本协议书约定,提前解除或终止协议书履行的,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四、 承包金及缴纳
乙方承包经营的年承包金为______元,采取先缴纳后使用原则;乙方应按下列方式向甲方缴纳承包金:
1.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经营证照
1、 甲方于本协议签字之日将超市经营所需的各种证照交给乙方,证照清单详见附件。
2、 上述证照乙方经营期间由乙方保管,证照的年检工作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3、 乙方应在本协议书解除或终止之日将有效证照全部移交给甲方。
六、 消费卡(券)
乙方同意甲方此前已发放的消费卡(券)可在乙方经营期间可继续使用,持卡(券)者在持甲方消费卡(券)至乙方消费时,乙方应当提供服务。
七、担保或保证金
丙方自愿为乙方在本协议框架类的全部义务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丙方提供担保的期间为二年。
或
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_____元,乙方违约的,乙方无权主张保证金,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无违约行为的,甲方应在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及时退还保证金。
乙方缴纳的保证金由甲方保管期间,不计收利息。
七、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有权按约定收取承包金。
2、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将超市移交给乙方使用,乙方在确认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等处于适用状态,能够满足乙方正常承包经营需要时予以接收(详见移交清单)。
3、 甲方将超市设备设施管道等的线路图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经营过程中负责维护保养。
八、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应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承包金。
2、 乙方应当合法经营。
3、 乙方应当爱护超市设备设施,适时维修和保养。经营期间的水电费用及其他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 乙方确需适当调整超市装饰的,应当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协议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当将调整后的装饰等无偿地移交甲方享有。
5、 乙方在经营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否则后果与经济责任自负。乙方与第三方之间签订的任何协议与甲方无关,涉及甲方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6、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财产对外提供担保,不得擅自处置甲方财产。
7、 乙方不得以甲方超市名义对外进行担保或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的经营活动,不得作出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九、 违约责任
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协议书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均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______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或终止本协议书的履行。
十、 其它
1、 协议期满后,甲方如重新对外发包经营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经营权。
2、 协议期满或解除后,原有设备及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添置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甲方可折价取得该部分设备设施。
3、 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
十一、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二、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担保人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担保方: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