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自己可以改变命运的信心。其实,我不是怀疑"神算子"的水平,如果没有后面改变命运的良方举措和实际行动,袁了凡先生的人生轨迹还真有可能被全部算定。但算命先生再厉害,也只能算准命运中变化中的计划,算不准计划中的变化,如果变化远远超过计划,就相当于量变引起质变,偏离原来的人生命运轨迹就是理所当然的事。这是客观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更不会按照算命先生的预测来演绎坐实。换句话说,能被算出来的命,都是凡夫俗子的命。
小时候身处思想落后的农村,算命和命运之说很流行,乡亲们一遇到天灾人祸或不顺的事都说"这就是命啊!",听天由命的思想普遍存在。虽然事实上起到了一定社会稳定、安抚人心的作用,但也是医学专用自己、消极怠慢的源头。父亲小时候学习成绩很好,初一时考过全年级第二名,但因为家庭贫困初二辍学,参军复员后回家种地当农民。他坚信知识改变命运,于是在极度贫穷的情况下想尽一切办法供我们三兄弟上学。说实话,当时由于眼界狭窄、见识短浅,并不知道自己好好读书考上大学会怎么样,但现实生活中繁重体力劳动的农活与低下收入的不成比例现象已经持续多年,那种让人几乎看不到希望的绝望悲观状况,让"鲤鱼跳农门"的诱惑既是压力也是动力。后来我和弟弟都考上了大学,成为朝思暮想的工人阶级一份子,摆脱了"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命运。现在呢?面对事业发展的"瓶颈",我也坚信这不是最终的结果。反思自己,还存在很多性格上的缺点和能力上的不足,所以当前最要紧的是提升自己综合素养,功夫下到位了,事业发展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越努力越幸运,做一个有准备的人,才能抢抓迟早到来的人生机遇。我坚信,只有改变自己,做更好的自己,才配拥有更精彩的人生、更美好的未来。
在坚信"命自我立"的前提下,该如何"立命"呢?立命需要先立志。 人无志不立,事无恒不成。王阳明说:"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墨子说:志不强者智不达",诸葛亮说:"志当存高远",明成祖朱棣说:"人须立志,志立则功就。天下古今之人,未有无志而建功",王勃说:"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这些名人名言都深刻地说明立志的重要性。北宋儒家大师张载的"横渠四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思想境界更是高人一筹,激励了文天祥、岳飞、夏完淳、曾国藩等无数后来的仁人志士。志向是初心,是梦想,是动力,是最想实现的长期目标。如果没有志向,人们就会荒废自己的本心,不思进取,安于现状,必将一事无成或者抱憾终身,白发苍苍时便悔之晚矣。然而,还得注意一点:有志之人立常志,无志之人常立志。如果一个人没有主心骨和远大目标,朝令夕改、见异思迁,看似忙忙碌碌,也终将成不了大事。
了凡先生也在文中写道:"人之有志,如树之有根,立定此志,须念念谦虚,尘尘方便,自然感动天地,而造福由我。"所以说,没有远大志向的人,不配谈改良命运,甚至可能将原来的好运气消磨殆尽,迎来更糟糕的命运结局。
——坚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认为,善恶有报并不是封建迷信,而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思维因果关系论的现实体现。有的人看不透,举例说某某一生干了不少坏事,不也是有权有势无病无灾安康长寿?其实,因果报应不一定非得在本人身上体现,还有可能在他的子孙身上体现。这也正应了一句古话:远报儿孙近报身。就拿我家来说,爷爷中年时正赶上文化大革命,身为公社民兵连连长,他宁愿辞职也不忍心对村里无辜的"地富反坏右"家属进行迫害;父亲曾经至少救过5名落水孩童的性命,他们虽然都穷苦一生,但福报就是后代出了两名大学生,我11岁在河中游泳精疲力尽时被一位村民救过,正好印证了"积善之家必有余庆"这句名言。
为什么没单独写"改过之法"?因为在我看来,改过就是一种积善。有错不改,不仅是缺乏文中的"发耻心、发畏心、发勇心",还是缺乏善心的表现。凡是缺点、过错、谬误,不管是性格上的、还是决策上的、亦或是操作上的,多多少少都会对单位、对家庭或者对个人产生一些负面影响、物质精神损失。如果被别人指出来或者自己意识到了,却不下决心去整改,属于典型的"破罐子破摔""死不悔改""我行我素""苟且苟安"的做法。其潜台词一般就是"吹毛求疵,谁还没个过错啊?""我就不改,你能咬我啊?""改变起来太麻烦了,就这样得过且过吧!""懒得改,习惯就好!"有这样任性念头的人,往往很自私,或者套用时髦的网络用语叫"精致的利己主义",你能指望他是良善之辈么?即使本质不坏、不是大奸大恶之徒,但往往也是毛病多多的平庸之辈,经不起道德和时间的考验。南怀瑾大师讲过一句话:"战胜天下是英雄,征服自己是圣人".征服自己,首先就是要克服自己的惰性,不断修正自己的缺点、改变自己的错误。道理上很简单,就是管好自己,管理好自己的每一个念头,因为一念成佛,一念成魔。善人不讲挣钱,专讲挣命。什麼叫做挣命呢? 就是我们为人做事,要做到被人佩服,命就长了,这就是挣到命了。因此,积善改过可以看做是一个事物的正反面,改过主要从自我改进、完善提升的角度来说,而积善主要是从帮助别人的角度来说的。
易经上说:"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了凡四训》列举了十种随缘济众、行善之举:与人为善、爱敬存心、成人之美、劝人为善、救人危急、兴建大利、舍财作福、护持正法、敬重尊长、爱惜物命。所幸自己也曾有过为灾区捐款、开车免费搭载乘客、拾金不昧、义务劳动、公益活动等善行,今后更应该多多行善、积累福报,虽然可能做不到像丛飞、古天乐、周润发那样倾囊而出,像消防英雄那样赴汤蹈火,但力所能及的善事还是可以主动多做的。大家活学活用,推而广之,积善不难也。
——坚持谦虚谨慎、厚德载物的人生态度。老祖宗教育我们"满招损,谦受益""天道亏盈而益谦""虚已者进德之基",然而不少现代人稍微有点成就便自命不凡、傲视一切,带来的结果往往不是人缘差就是前途毁。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切向钱看的历史背景下,我们追求的东西太多太满,渐渐迷失自己本性,这恰恰是改革开放后西方文化入侵的结果。怎么办?还得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典中寻找答案。《了凡四训》告诉我们:惟谦受福。在做学问上,要虚怀若谷,认识到知识永无止境,敢于承认自己的鄙薄无知;为人处世的时候,要礼让三分,不能得理不饶人;追名逐利的时候,要反思自己德位是否相配、功禄是否相称,君子忧道不忧贫;修身养德的时候,要戒骄戒躁,与时俱进,坚持"忠诚干净担当",凡事以德为先、以德服人。至于厚德载物,什么是"德"?老子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就是说做人应如水,水滋润万物,但从不与万物争高下,这样的品格才最接近道,这样做的人就是最有道德的人。以利己之心帮助别人,然后要求感恩回报,这是交易;以无私之心帮助别人不图回报,就叫做"德".你帮助到的人越多,所得到的回报越少,你的德就越厚,就可以称作德高望重了。
《了凡四训》以无可辩驳的事实告诉我们,人的命运是可以改变的,方法就是改过、积善、谦德。真的很感谢领导向我推荐了这本书,让我提醒自己要"常在有时思无时,莫在无时思有时",发耻心、畏心、勇心,积善改过,谦虚养德,让不甘平凡的自己争取赢得更好的命运。在提倡文化自信的今天,也希望能有更多的人好好读这本书,依照古圣贤的教导,让我们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想的道路上走的更加顺畅通达、更加团结友爱、更加和谐文明!
《城市意象》作者是凯文·林奇,美国人,任教于麻省理工学院建筑学院三十年之久,他帮助建立了城市规划系,并将之发展成为世界上最著名的建筑学院之一。
作为这学期的西方现代城市规划理论概论的作业,我认真的拜读了林奇《城市意象》的第一、三章,现将我从本书中得到的一点见解感受和领会报告如下。凯文·林奇及其《城市意象》偏重于对城市环境认知的经验研究。他把城市空间的“意象”看作由路径、边沿、区域、节点和标志五种元素构成,企图以此揭示城市空间的本质。
在该书中,作者选取了美国的三个城市作为对比研究,分别是波士顿、洛杉矶和泽西城。在书中的第一部分,他提出了环境形象、城市形象的可识别性和形象性等概念以及如何建立环境形象等问题。在本书的第三部分则主要是介绍城市形象的构成要素,包括道路、边沿、区域、节点和标志五个部分。
林奇认为城市中动的因素,尤其是人和人的活动,与静的因素同样重要。我们对于城市的感觉往往是断断续续的。零打碎敲的,还常与其他有兴趣的东西相混淆,几乎每一种感觉都在起作用。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林奇强调城市中作为行为主体的人的作用,人与人的互动及其对于城市中静的因素——建筑、公路、标志等的认识构成了人们心中的城市形象。城市的形象是留存在人的内心里的,不同的人对于同一城市、同一地段的城市形象的理解都是各不相同的,只有属于同一群体,有着相似的人生经历、教育程度、文化背景的个体形成的城市形象才是部分相同的,有共通的一面。人们想要融入一个群体中,就必然需要与该群体有着相似的并且具有包容性的城市形象,即“公众印象”。林奇认为构成形象的过程是在观察者与被观察物之间的双向过程。作为观察者的我们在观察城市,需找城市的特征和标志,以形成对城市的意象;同时被观察物形成的是易于被我们所掌握的城市的特征和标志,帮助我们建立有关于城市的形象。在这种双向的交流与互动中,我们真正的了解了城市。
林奇认为环境形象可以分为三方面:识别、结构和意义。一个有效的形象首要的是目标的可识别性,这就称为“识别”。其次,形象必须包括目标与观察者,与其他目标的空间关系和图形关系,这就形成了“结构”。最后这一目标应对观察者有某种意义,无论是实际的还是感情的,即“意义”。三者总是一齐出现的。
书中通过对“出入口”的解释,来阐述三者之间的关系。城市的结构和识别共同形成了城市意象的可识别性。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整齐有序的城市结构越有利于城市形象的识别,也不是越混乱的城市越不利于城市形象的识别,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人们对于同一标志的形象看法会各有不同,对于城市特征的意义也是常常变化的,因此林奇建议:把精力集中到形象的清晰性方面,而让“意义”自由的发展是很有明智的。在《城市意象》这本书的第三章,林奇主要分析的是与城市形象的形成有关的五个物质方面的因素。分别对每一种因素的定义及对城市形象的形成产生的影响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并且以三个美国城市为例。林奇的结论是,意象的形成依赖于城市意象得以构成的五个基本元素(道路、边缘、区域、节点和地标)。这种意向活动的构成机制,带有强烈的现象学意味。“认知地图”就是这样一种意向性行为依据五个基本要素构造出来的意向对象和认知结果。现象学备受批判的观点——认识(甚至包括认识对象)都是人类主动地“构建”出来的——在林奇的城市认知理论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意象是人们依据城市形态基本线索投射出去而得到的“图象”,具有强烈的方向性;而不同认知者的被动或主动认知方式都具有一种当场“构成”的意味。在谈及城市形象的变换问题时,林奇列举了人们画地图的五种不同方式。他认为市民就是通过这五大景观因素去辨认城市的风貌特征,因此,城市设计不应再是建筑师或城市规划设计师的主观创作,而应是探索每座城市的自然和历史条件及其特色,并加以组织发挥,使每座城市都有自己的特点。在分析这五大因素时,他又引入空间、结构、连续性、可见性、渗透性、主导性等设计特性与之相结合,从而创造出一套崭新的设计理论和方法。
什么是“城市意象”呢?
在读完《城市意象》之后似乎也很难给城市意象概括总结出一个准确、恰当而又全面的定义。城市本身包含的要素就丰富,意象的概念更加抽象深远,所以在此我只能一个个解读书中所提及的概念。
首先,什么是“意象”呢?加斯东·巴舍拉(法)《空间诗学》如是定义:“意象的发生场域是在灵魂的活动中,它先于思维而出现。”简而言之,就是我们作为观察者,借助各种各样的线索,诸如对色彩、形状、动态或是光线变化产生的视觉、听觉、嗅觉、触觉、动觉,以及对重力场或是电场、磁场的感受。
意象自身并不是将现实按比例缩小,统一抽象,精确微缩后的一个模型,而是有目的的简单化,通过对现状进行删减,排除,甚至是附加元素,融汇变通,将各部分关联组织在一起,才形成最终的意象,有目的地将其重新排列,变性也许不合逻辑,但这可能会更充分,更好地形成需要的意象。
再而,另一个很重要的概念是“公共意象”,它指:大多数城市居民心中拥有的共同印象,即在单个物质实体、一个共同的文化背景以及一种基本生理特征三者的相互作用过程中,希望可能达成一致的领域。
正是因为环境意象是观察者与所处环境双向作用的结果。所以意象的概念成为观察者主观概念。而城市观察者的年龄、性别、文化程度、职业、性情或熟悉城市的程度层次不齐,每一个观察者形成自己的城市意象也就大不相同。城市规划设计所探索的就是创造一个供众多人使用的环境,于是得出“公共意象”概念。
初步了解城市意象概念之后,分析形成城市意象的内容和因素到底是什么。城市意象的内含:城市个性、城市结构、城市意蕴。城市个性:城市与周围事物的可区别性,和它作为独立个体的可识别性,这种个性具有独立存在的、惟一的意义。城市结构:城市意象必须包括物体与观察者以及物体与物体之间的空间或形态上的关联。城市意蕴:城市必须为观察者提供实用的或是情感上的意蕴,这种意蕴也是一种关系,但完全不同于空间或形态的关系。
城市意象的元素:道路、边界、区域、节点、标志物。不同元素之间可能会互相强化互相呼应,从而提高各自的影响力,也可能互相矛盾,甚至互相破坏。大多数观察者把意象中的元素归类成一种中间组织,也就是一种复合形式。其中,道路是主导因素,边界是线性因素,区域是二维平面,节点具有战略意义,标志物是点状参照物。
城市意象的特点:实用性、安全性、传递性。实用性:要求城市意象能够真实反映城市并具有可实施的特性。安全性:要求城市意象具备基本的现实使用安全保障。传递性:要求城市意象能在某一层面将自身意象潜移默化的感染城市个体。同时,通过三个例证的城市,我们可以发现,在其拥有各自在城市意象上的明显优劣之处外,同时也反映出了共同的主题。
人们能够适应环境,并从身边的材料中提取出环境的结构和个性。尽管在城市意象中使用的元素类型可能随实际形态的变化所占比重不同,但它们的种类以及使意象或强或弱的特性,在这三个城市中仿佛十分相似。不过同时,在这三个不同的物质环境中,人们的方向感和满意度仍然存在显著的差异。
1、空间与景观广度的重要性。
2、开敞景观产生感情上的愉悦。
3、未经加工的或是无定形的空间可能不会让人高兴但十分显眼。
4、城市的景观特征,植被或是水面,经常会被欣喜地关注和谈论。
5、社会经济阶层对城市区域意象影响。
6、物质景观体现时间推移的象征方式。
7、环境的巨变和那些反映历史的物质元素的缺失让人又心兴又烦恼。
因此,我们可以得知一个关于城市意象的结论:“好地方”是通过一些对人以及其文化都非常恰当的方法,使得人能够了解自己的社区、自己的过去、社会网络,以及其中所包含的时间和空间的世界。我们对环境的需要并不仅仅是其结构良好,而且它还应该充满诗意和象征性。它应该涉及个体及其复杂的社会,涉及他们的理想和传统,涉及自然环境以及城市中复杂的功能和运动,清晰的结构和生动的个性将是发展强烈象征符号的第一步。通过一个突出的组织严密的场所,城市为聚集合组织这些意义提供了场地。这种场所感本身将增强在那里发生的每一项人类活动,并激发人们记忆痕迹的沉淀。我们必须通过清晰、协调的形式,满足生动、可懂的外形需要来创造意象。“不好的地方”混乱、节点不确定、边界模糊、孤立、连续中断、含糊不清、缺乏特征与个性、频繁的改建抹去了历史进程中形成的识别特征。虽然人们对美好的城市意象的追求各有不同,但是似乎人们对不另人满意的城市意象的特点大同小异。这些基本特征正是我们以往设计所忽略或者因为设计者的臆断所造成的。
作者在第一章用来详细讨论“环境意象”这个概念时,为此书增加了一个附录“关于定位的参考文献”,这里面主要是讨论人们依照什么方式来确定自己的位置即与周围事物的关系,讨论方位感是通过什么参照物、参照系统来达成的,讨论景观的意义、意象的形成和形式的意义。这是非常有趣味的附录,它告诉我们五花八门的定位参照系统和不同人群的不同方位感,最关键的是,这些都和人类的思维或者是文化联系起来。
第二章涉及的专业知识较强,但是仍有一些可以摘记,例如描述一个城市设计很劣质时可以用这样一句:“混乱、节点的不确定性、边界模糊、孤立、连续中断、含糊不清、分叉、缺乏特征与个性等等”,另外一个很嘲讽的句子是:“频繁的改建抹去了历史进程中形成的识别特征,元素自身,尽管(有时是因为)它们一遍遍地修饰,试图表现华丽,但在表面上它们常常缺乏特征。”
第三章标题为《城市意象及其元素》,详细介绍了构成城市意象的五大元素:道路、边界、区域、节点、标志物以及这些元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它们是怎样构成城市意象的。在介绍元素时候十分细致,给我触动的是在“标志物”里谈到它很容易被识别而且被当作重要事物,这涉及到作者谈过的意象性包含的“象征”意味,因此纽约世贸大厦双子座高楼的摧毁,不仅仅是建筑的消失,而且是象征的消失,人们对城市的认同从此留下了一个巨大的空白,这一方面可以以“城市意象”的角度解释为什么纽约以及美国人在911后产生的更为深层次的失落,而且也可以为“重建世贸”增加理由——一个新的标志物的出现,不仅仅会相对摸平创伤,而且在填补空白的同时让建筑蕴涵很多的意味,坚韧?强大?或者其它。作者在这章用了大量篇幅对各个元素进行分析,但是也始终没有忘记,做这种细节的分析是基于经验,同时为了给讨论带来助益,然后在城市设计中需要整体考虑,同样,“城市意象”也是落在人们心里的整体素描。“意象自身并不是将现实按照比例缩小、统一抽象、精确缩微后的一个模型,而是有目的的简单化,通过对现状进行删减、排除、甚至是附加元素,融会贯通,将各部分关联、组织在一起,才形成最终的意象。”
第四章很认真的讨论城市设计中如何应用前面的研究成果,因此专业性较强也具有实际指导意义,但是更为精彩的还是他在第一节里面给我们的城市形态的分析,因为充满了人的存在。一开始就有吸引我的内容:“城市形态首先必须具有它应该表达的最根本功能,即交通、主要用地划分和关键的焦点,普通人的愿望、欢乐和社区的感觉在此都能够表现得有声有色。更重要的是,如果环境组织清晰,个性鲜明,那么市民能够向它传达自己理解的含义和联系,这里因此才能成为一处真正的场所。”上述的句子引我共鸣的是“场所”,与此类似,单纯从建筑本身定义场所远没有引入人以后定义场所有价值。真正的一处场所,应该具备其基本功能,而且能够凝聚普通人的愿望、欢乐,具备交流的可能,而且因为其具有清晰的环境组织和鲜明的个性,能够让人们向它传达自己理解的含义的联系,从而能够承载“生活”。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期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
在法国与瑞士接壤的维立叶尔城,坐落在山坡上,美丽的杜伯河绕城而过,河岸上矗立着许多锯木厂。市长德瑞那是个出身贵族,在扣上挂满勋章的人。
他五十岁左右,他的房子有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他的妻子是最有钱而又最漂亮的妻子,但他才智不足,“他只能办到严格地收讨他人的欠债,当他自我欠人家的债时,他愈迟还愈好”。在这座城市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是贫民寄养所所长——哇列诺先生。他花了一万到一万两千法郎才弄到这个职位,他体格强壮棕红色的脸,黑而精粗的小胡子,在别人眼中他是个美男子,连市长都惧他三分。但市长为了显示自我高人一等,决心请一个家庭教师。
木匠索黑尔的儿子于连,由于精通拉丁文,被选作市长家的家庭教师。他约十八九岁,长得文弱清秀,两只又大又黑的眼睛。在宁静时,眼中射出火一般的光辉,又象是熟思和探寻的样貌,但一瞬间,又流露出可怕的仇恨,由于他整天抱着书本不放,不愿做力气活,因而遭到全家的嫌弃与怨恨,经常被父亲和两个哥哥毒打。他小时疯狂地崇拜拿破伦,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认为拿破仑“由一个既卑微又穷困的下级军官,只靠他身佩的长剑,便做了世界上的主人”。但之后他又想当神甫,因为“如今我们眼见四十岁左右的神父能拿到十万法郎的薪俸。这就是说他们能拿到十万法郎,三倍于拿破仑当时手下的著名的大将的收入。”于是,他投拜在神甫西朗的门下,钻研起神学来。他仗着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圣经》全背下来,这事轰动了全城。
市长的年轻漂亮的妻子是在修道院长大的,对像她丈夫那样庸俗粗鲁的男人,打心底里感到厌恶。由于没有感情,她把心思全放在教养3个孩子身上。她认为男人“除了金钱、权势、勋章的贪欲以外,对于一切都是麻木不仁”。最初,她把于连想象为一个满面污垢的乡下佬,谁知见面时却大出她的意料:面前这个年轻人竟是这样白皙,眼睛又这样温柔动人。以为他“实际上是一个少女”故意假扮男装。她对于连产生好感,甚至觉得“只有在这个少年教士的心里,才有慷慨、高尚、仁爱”。瑞那夫人的女仆爱丽沙也爱上了于连,爱丽沙得到了一笔遗产,要西郎神父转达她对于连的爱慕,于连拒绝了女仆爱丽沙的感情。瑞那夫人得知此事心里异常高兴,一股幸福的流泉泻落在她的心海里,她发觉自我对他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一种感情。
夏天市长一家搬到凡尼镇乡下花园别墅居住,晚上乘凉的时候,全家聚在一株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瑞那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瑞那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务必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他果然做了,瑞那夫人的手被于连偷偷地紧握着,满足了他的自尊心。瑞那夫人被感情与道德职责折腾得一夜未合眼。她决定用冷淡的态度去对待于连。但是当于连不在家时,她又忍不住对他的思念。而于连也变得更大胆,他在心里暗想:“我就应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到达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感情使我理解这位置的”。
深夜2点闯进了她的房里。开始,她对于连的无礼行为很生气,但当她看到“他两眼充满眼泪”时,便同情起他来。她暗想,如果在20xx年前能爱上于连该多好。但是,在于连的心里则完全没有这种想法,他的爱完全是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他那样贫穷,能够得到这么高贵、这么美丽的妇人,已经是上天的恩赐了。
不久,皇帝驾临维立叶尔,在瑞那夫人的安排下,于连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有在公众面前大出风头的机会。迎驾期间,于连作为陪祭教士参加瞻拜圣骸典礼。之后,他对木尔侯爵的侄子、年轻的安倍主教十分崇敬。心想,安倍主教如此年轻就有显赫的地位,而且倍受女人的青睐,暗下决心“宁愿受宗教的制裁,也要到达令美人羡慕的境界”。
瑞那夫人心爱的儿子病危,她认为这是上帝对自我不道德行为的一种惩罚,她陷入了可怕的忏悔里。这时,爱丽沙又把夫人的事暗中告诉了哇列诺先生,他早先曾贪恋瑞那夫人的美色碰了一鼻子灰,便趁机给市长写了一封告密信。但市长担心如果把妻子赶出家门,自我将失去一大笔遗产,而且也有损于自我的名誉,采取“只怀疑而不证实”的办法。但在这座城市里,街谈巷议对瑞那夫人和于连却越来越不利。一次爱丽沙向西朗神父忏悔时,又谈出于连与瑞那夫人的秘密关系。关心于连的神父要他到省城贝尚松神学院进修。告别后的第三天夜里,于连又冒险赶回维立叶尔,与瑞那夫人见面,此时的瑞那夫人由于思念的痛苦,已憔悴得不像人样了。
贝尚松是法国一座古城,城墙高大。初到神学院,那门上的铁十字架,修士的黑色道袍,和他们麻木不仁的面孔都使于连感到恐怖。院长彼拉神父是西郎神父的老相识,因此对于连个性关照。他对于连说:“嘻笑就是虚伪的舞台”。
在321个学生中,绝大部分是平庸的青年,由此于连自信会迅速获得成功。他悄悄对自我说:“在拿破仑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学习成绩名列前茅,院长竟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
但神学院是个伪善的地方,他很快就堕入了忧郁之中。彼拉院长受到排挤辞职不干了,并介绍于连为木尔侯爵的秘书。彼拉神父专门给他介绍侯爵一家他说“你要十分注意,一个象我们这种行业的人,只有靠这些大人先生们才有前途……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如果你得不到人家的尊敬,你的不幸是注定的了”。
侯爵瘦削而矮小,有一对十分灵活的眼睛,头上带有金色假发。他是个极端保皇党人,法国大革命时,他逃亡国外,王朝复辟后,他在朝中取得了显赫的地位。于连每一天的工作就是为他抄写稿件和公文,侯爵对于连十分满意,派他去管理自我两个省的田庄,还负责自我与贝尚松代理主教福力列之间的诉讼通讯,后又派他到伦敦去搞外交,赠给他一枚十字勋章,这使于连感到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甚至在木尔小姐的眼里,他也已脱了外省青年的土气。木尔小姐名叫玛特儿,是一个有金栗色头发,体态匀称,十分秀丽的姑娘,但“这双眼睛透露出一种内心可怕的冷酷”。她读过许多浪漫主义感情小说,并被3世纪前一段家史所激动:她的祖先木尔是皇后玛嘉瑞特的情夫,被国王处死后,皇后向刽子手买下了他的头,在深夜里亲自把它埋葬在蒙马特山脚下。她十分崇拜皇后的这种为感情而敢冒大不韪的精神,她的名字玛特儿就是皇后的爱称。
起初,于连并不爱玛特儿那清高傲慢的性格,但想到“她却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时,便热烈地追求起她来。玛特儿也明白于连出身低微,但她怀着一种“我敢于恋爱一个社会地位离我那样遥远的人,已算是伟大和勇敢了”的浪漫主义感情,因此,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还主动给他写信宣布感情。为了考验于连的胆量,她要于连在明亮的月光下用梯子爬到她的房间去。于连照样做了,当晚她就委身于他了,过后玛特儿很快就后悔了。
一次,他们在图书室相遇,她边哭边对于连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于连感到痛苦,他摘下挂在墙上的一把古剑要杀死她,玛特儿一点都不害怕反而骄傲地走到于连面前,她认为于连爱她已经爱到要杀了她的程度,便又与他好起来。夜里于连再次爬进她的房间,她请求于连做她的“主人”,自我将永远做他的奴隶,表示要永远服从他。但是,只要于连稍许表露出爱慕的意思,她又转为愤怒,毫不掩饰的侮辱他,并公开宣布不再爱他。
因为于连的记忆力很好,木尔侯爵让他列席一次保王党人的秘密会议,会上有政府首相、红衣主教、将军。会后,木尔侯爵让于连把记在心里的会议记录冒着生命危险带到国外去。在驿站换马时,差点被敌方杀害,幸好他机警地逃脱了,与外国使节接上了头,然后留在那等回信。在那儿他遇到俄国柯哈莎夫王子,他是个情场老手,于连便把自我的感情苦恼讲给他听,他推荐于连假装去追求另一个女性,以到达降伏玛特儿的目的,并把自我的五十三封情书交给她,“把这些信转抄一份寄给你所选定的女性,这个女性务必是瞧你不起的对方的熟人。”
于连回到巴黎后,将这些情书一封封寄给元帅夫人,元帅夫人受了感动,给于连回信,玛特儿再也忍耐不住了,跪倒在于连的脚下,求他爱她,于连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不久,玛特儿发现自我怀孕了,她写信告诉父亲,要他原谅于连,并成全他们的婚事。侯爵在爱女坚持下,一再让步。先是给了他们一份田产,准备让他们结婚后搬到田庄去住。随后,又给于连寄去一张骠骑兵中尉的委任状,授予贵族称号。
于连在骠骑兵驻地穿上军官制服,陶醉在个人野心满足的快乐中,“由于恩宠,刚刚才作了二天的中尉,他已经在盘算好至迟有象过去的大将军一样,在三十岁上,就能做到司令,那么到二十三岁,就就应在中尉以上。他只想到他的荣誉和他的儿子。”这时,他突然收到了玛特儿寄来的急信。信中说:一切都完了。于连急忙回去,原先瑞那夫人给木尔侯爵写信揭露了他们原先的关系。这时恼羞成怒的于连立即跳上去维拉叶尔的马车,买了一支手枪,随即赶到教堂,向正在祷告的瑞那夫人连发两枪,夫人当场中枪倒地。于连因开枪杀人被捕了。
入狱后,他头脑冷静下来,对自我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瑞那夫人受了枪伤并没有死。稍愈后,她买通狱吏,免得于连受虐待。于连明白后痛哭流涕。玛特儿也从巴黎赶来探监,为营救于连四处奔走,于连对此并不感动,只觉得愤怒。公审的时候,于连当众宣称他不祈求任何人的恩赐,他说:“我决不是被我的同阶级的人审判,我在陪审官的席上,没有看见一个富有的农民,而只是些令人气愤的资产阶级的人。”结果法庭宣布于连犯了蓄谋杀人罪,判处死刑。瑞那夫人不顾一切前去探监。
于连这才明白,她给侯爵的那封信,是由听她忏悔的教士起草并强迫她写的。于连和瑞那夫人彼此饶恕了,他拒绝上诉,也拒绝做临终祷告,以示对封建贵族阶级专制的抗议。
在一个晴和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特儿买下了他的头颅,按照她敬仰的玛嘉瑞特皇后的方式,亲自埋葬了自我情人的头颅。至于瑞那夫人,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大概是一个星期的时间,18/19最重要的两天,我把这本书看完了,感觉满满的干货,网上的评论对此褒贬不一,但无论怎么样,对我有很大的帮助。
首先作者主张时间不可管理,时间也不听从任何人的管理,它只会自顾自一如既往地流逝。要管理的不是时间,而是自己。对时间利用不好的人,本质是缺乏好好利用时间的能力。
1.勤奋的懒惰
有很多人学习的时候,或者是为了应付考试,会把一些需要理解的题直接背下来而不是理解下来。对于不考研的同学来说,几乎没什么太大的影响,但对于要考研的同学来说,就好像是在浪费时间做没有意义的事。把那么多题背下来,我觉得也不容易吧。
2.你的大脑并不是你,你的大脑是(属于)“你的”大脑。即无意识地受大脑控制”与“有意识地控制大脑”。
不再让自己“跟着感觉走”,成为大脑的奴隶,而是翻身做大脑的主人,用心智做出正确的事情。所谓心智就是其过往获得的一切知识及经验的总和(包括基于这些知识和经验造就的思考方法、思考模式)。
3.速成不可取,积累才是硬道理。
苏轼曾曰: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
“我要”的欲望可以用“我有”的东西来满足。即便“我有”的暂时不够,他也能借助已经拥有的足够的努力和勤奋(抑或投机取巧的方法和经验),定能如愿以偿。一旦得偿所愿,不仅“我有”的更多,“我要”的也更容易获得,形成良性循环。
欲望无法满足通常是一无积累(或者积累太少,几乎无法换取任何东西),二无方法和经验(所以求而不得)。
4.如何对待未知和无法解决的问题?
策略: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先记下来,然后继续前行。记录是为了避免遗忘曾经思考过而失去获得答案机会的情况。继续前行,并不意味着忽略这些问题——而是重新审视不一定当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因什么由头,它们之中的一部分就突然有了明确的解决方案。所以,到有了答案的那一刻,你不再是当初无能为力的你,你已经获得了一次重生
5.管理自己
1.正确的估计做事所需的时间
首先要判断熟悉程度(或陌生程度)。“意外”本质上是对任务不熟悉,任何完成这个任务的人都会经历由“陌生”变为“熟悉”过程,才有可能顺利解决这些“意外”。
2.立即行动。
“现在就开始”。所谓做事拖延,不是拖延着做事,而是拖延着不开始做事。
3.正视困难
有的时候我们的时间安排会出现这样的问题:用几乎全部时间处理简单的部分,至于困难的部分,干脆视而不见,暗地里希望困难自动消失。比如,我在整理这篇文章的时候,明明它很重要,我却放到最后去写,最主要原因还是逃避,我觉得它很难,甚至有点不敢去碰
4.在做任何事情之前,通过关注“方法”去反复拆分任务,不断的把任务细分化,简单化,最终确认每个子任务都是可完成的。
5.尝试把一个非机械的任务和一个机械的任务搭配起来完成。比如跑步是机械的,听有声读物是非机械的(相对需要集中更多注意力)等
6.记录时间清单和制定计划
学着做每天的“事件日志”。
它会使我们对时间的感觉越来越精确。
(对于我来说,每天用它来记录时间的利用,放截图在生活清单里,并制定第二天的计划,格式于此类似,不用具体到哪个时间段,并把事件并分为重要和不重要(这项任务的完成是否确实对达成目标有益),自己不是超人,不可能做到每时每刻都能好好利用)
7.做计划
计划要有现实性和可实践性。有些事情没必要做计划,比如“任务其实非常简单”或者“初始状态下,我们往往并没有能力去制定合理有效的计划。
关于做计划书中给出的建议是:如果想要改变自己,或者对自己目前的处境不满意,那就一切从简——找一个你觉得应该会带来改变的任务,然后去做。
6.学习(体验,试错,观察,阅读)
书中的观点是:“学习”最关键的一点是:任何知识的获取,都是不可逆的。在知道它的那一瞬间,它就已经改变了一切,生活因它而变,却无法还原。
就像读书一样,虽然人类的记忆有限,可能很多东西读完以后就忘记了,但是你的灵魂深处却不可能对此视而不见,总有一天,他它会以它正确的方式呈现。
7.独立思考
在作者看来是从别人那里知道一个结论的时候,自己动脑重新推演一遍,看看得出结论的过程有没有漏洞和不合理的地方,衡量一下结论到底有没有道理。
独立思考的基础是概念的理解、把概念区分清楚的人才能清楚地思考。
思维缜密~从现在开始,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如6个月),时时刻刻注意自己的或者自己被灌输的每一个念头,甄别其中的因果关系。
一种典型的逻辑错误,即既然你无法证明我是错的,那么我就是对的。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是不能用简单的二分法进行区分辨别的。
8.交流
交流的首要
倾听,一定要等对方把话说完。
为了避免跑神和提高效率,作者提出:在倾听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利用多余的脑力处理两个方向的信息:“回顾”与“预期”。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一些辅助性工作,纸和笔之类的。
交流的原则,
1.双方不仅要“相互竞争”,更要“相互合作”。讨论是建立在有共同点的基础之上的相互学习进步,而争论却仅仅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更合理
2.真理是独立存在的,它从来不会依附于任何个人或者集体。作者提出:如果我们在任何讨论中发现参与者里面有“自以为是”者存在,那么最好的选择只有一个——退出讨论
3.真理不变,变的只是人们的理解和看法。讨论的时候,焦点在于“事实”,而非“看法”,因为“看法”无法争论。讨论的最终目的是剔除“看法”、萃取“事实”。
9.勤于反思
方法:记录(通过日志感悟等形式)阅读,观察等
读杂书会大大提高一个人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这种能力也是一种理解能力)。阅历丰富、博览群书的人,肯定拥有更强的理解能力,因为他们在遇到未知的时候,更有可能迅速地在自己已有的知识中找到可以用来类比的信息。
10.关于方法
学习上的成功大多来源于:策略和坚持,而坚持本身就是最重要的策略。
关于痛苦
为什么许多人总那么“没记性”了吧?因为在他们遇到挫折或者面对那些由自己曾经的错误决定带来的惩罚的时候会非常痛苦,而这种程度的痛苦,必然被他们的大脑自动列入“遗忘”的序列
一个办法是,在面临尴尬的时候,一定要用文字、图画等形式把自己所遇到的尴尬记录下来。(书中给出的方法)
关于人脉(书中给出的方法)
专心做可以提升自己的事情,学习并拥有更多、更好的技能,成为一个值得他人交往的人。
学会独善其身,以不给他人制造麻烦为美德,用自己的独立赢得尊重。
关于自卑
对于优秀的人可能存在这样的情况,甲在某方面非常优秀,而在其他方面的水平只是一般而已,甚至低于平均水平。但是,优秀的人往往会给自己制定过高的标准,甚至想当然地认为自己在各个方面都应该相当优秀。
优秀的人,有可能存在自身优秀的地方和不优秀的地方落差大,就会导致自卑的产生,而一般的人各方面相差都不多,落差自然小,自卑就会很少产生。其实无论是哪些方面,他都比一般人优秀,只不过,人与人之间对自己的要求不同而已。
关于气质
表情和神态是一个人内心的折射,几十年的积累足以使一个人的内心变得“不俗”,于是,表情跟着“从容”、神态跟着“睿智”。
11.物极必反
不要盲目地试图减少睡眠时间(透支自己的健康,是用任何措施都无法弥补的,慢性病的本质就是“判处死刑,缓期若干年执行”,)
尽量不要减少与家人交流的时间
最好不要放弃自己的社交时间
ps.我们没有必要在意来自他人的、非建设性的负面评价。
做对过、做好过的人,他们一路走过来,心里非常清楚做对、做好有多么不易,所以,他们会不吝一切机会去鼓励那些尝试做事情的人。
坚持,积累,是更好学习,更好成长的垫脚石
整理这个,花了我一天的时间,脑袋要崩溃了,不管整理的好不好,但我想,这个过程也是我控制大脑的过程吧
在欧美出版界,英国作家福莱特这个名字就是畅销的象征!读了《巨人的陨落》part1《天地失色》、part2《巨人之战》、part3《世界重生》,不由得感激万分——这是我多年来阅读的、极为罕见的、西方作家的一部小说巨著!正如《timeout纽约》所题:“福莱特再次创造了一个既熟悉又美妙的世界,以及一种纯粹的阅读乐趣,让你根本放不下这本书。帝国衰落,英雄崛起,真爱无敌,你会忍不住和书里的角色在战火硝烟中同呼吸、共命运,并希望福莱特的下一本大部头赶快砸过来。”小说线索多而不复杂,人物多而不累赘,虚构的人物、事件与真实的人物、事件并存,既有个人的爱情故事、成长经历、争取权利、参战等,又有几个代表性家族的兴衰,还详尽地描写了俄国十月革命过程,战后欧洲衰落、美国趁机崛起,旧贵族的衰落、男女平等观念树立等重大历史的演变。整个小说写得波澜壮阔,震撼读者。
一、写作方法方式独树一帜
福莱特用记载历史的经典手法——“编年体”的手法来写《巨人的陨落》,即小说的每个章节均以时间为标题,如“第一章1920xx年6月22日”,这种精确到月,甚至精确到日的写作方式,需要作者具有极大的写作耐心和非凡的执着。因为,写到月份,甚至日子,第一个要核实的就是当时的天气,当时的居民生活状态,当时的社会状态,来不得半点虚假!
二、小说中的历史故事均请历史学家一一核对
福莱特公开宣称:他的小说出版之前,都会请历史学家审读书稿,决不允许出现任何史实错误——能够达到这种忠于史实境界的小说,你认为还只是小说吗?读毕《巨人的陨落》,我深切感觉到这不是小说,是历史的演义,是把历史故事用小说的语言表达出来的历史再现!可以说《巨人的陨落》是20世纪之初欧洲社会的百科全书!
三、part1《天地失色》、part2《巨人之战》、part3《世界重生》给我带来最多的就是阅读之后的快乐感
《巨人的陨落》这本巨著,既描绘了一战时期欧洲相关国家、全体民众(包括上层人群、下层人群等三教九流)对待战争的态度、思想和行动;又以实战的笔法描绘了战场交战双方的攻防态势、作战情形、士兵和军官等形形色色的情感状态;还以细腻又流畅的章节真实再现了20世纪初欧美国家各个阶层民众的生活、爱情和人生观;同时,其写作水平达到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叙述水平,既生动又忠实地记录了欧美几个国家的社会、国家政权等重大历史的变迁过程,又细腻地记叙了上层人群和下层人群的爱情经历和生离死别的种种人生际遇……福莱特无论写大场面,还是小细节,都能轻巧而又幽默地驾驭纷繁复杂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毫不费力。比如,自1848年马克思发表《共产党宣言》之后,西欧大多国家都爆发了工人运动,part1《天地失色》就以英国国王慰问遭遇矿难的矿工家属作为开篇第一个宏大的场面,作者对这个大场面的描写线条清晰而不累赘、叙事清楚而不混乱。最令我感到美妙和快乐的是该书给我带来了“一种纯粹的阅读乐趣,让你根本放不下这本书。”
四、书中无论写什么阶层的人物,都会令人以急不可耐的心情一气呵成地读下去
小说虚构了许多栩栩如生人物,比如有英国的菲兹伯爵和茉黛兄妹、艾瑟尔和比利姐弟,有美国白宫的青年幕僚格斯和独眼无政府主义记者罗莎,有来自德国又深爱茉黛的沃尔特和他的同性恋兄弟罗伯特,还有俄国的格雷戈里和列夫兄弟。他们的故事既有不同国家和不同阶层的青年人面对爱情,面对参战的激情和热血,也有贵族人物面对自身权威被挑战,旧有观念无奈地逝去和悲伤,还有那些寻找为之奋斗终身的事业过程中的逐渐觉醒和理想信念的坚定者。
几乎书中描写的所有人物,我都喜欢:比如煤矿工人代理人戴同盟的儿子比利,跟中国解放前的儿童没什么区别,比利在他十三岁的时候就下到矿井谋生,小说从比利的生理、心理和对圣经的信念等主要方面进行描述,尤其是比利第一次下矿井时被工头陷害遇险的种种情形,以及比利坚强的信念和早熟的思想,屡遇险境都让他化险为夷……这种生动的描写,让我觉得比利的儿童生活就是旧中国儿童的生活,可是,坚强的比利自己却不觉得艰辛!我在同情比利等下层人物的同时,却又感到阅读之后那种精神上的、不可名状的愉悦!再比如:戴同盟的女儿、比利的姐姐艾瑟尔,被选中作为英国伯爵菲茨的女管家之后,艾瑟尔辛勤工作,也学会了不少上流社会的生活方式,最后被菲茨引诱怀孕……直到艾瑟尔决定离开菲茨,离开娘家,独自去伦敦谋生,而且决定把菲茨的私生子生下来,对外宣称私生子的父亲被国家征兵参加一战之后就杳无音讯……还例如,随着越来越多的女性参加工作,女性参政意识愈发强烈,艾瑟尔与菲茨的妹妹茉黛虽然身处不同阶级,却始终在为女性争取选举权等等,这些凡人的经历尽管心酸而又悲惨,但我读了之后,除了心生怜悯,却有阅读后的那种油然而生的阅读愉悦感!我认为这与福莱特的写作手法关系很大,他能够把悲惨的经历,用一种平凡人都必须经历的方式和笔触写出来,让我觉得平凡的人,不经历艰难挫折,就很难获得成功,而所谓的种种人生磨难,也许就是上帝对你成功之前的各种磨砺和考验吧?!这也属于人生难得的、却又必须经历的一种特别的挫折教育吧。
还有,对菲茨的妹妹茉黛与德国外交官沃尔特跨国爱情经历的描写:茉黛与沃尔特偷偷地领取结婚证,又偷偷地结婚,婚后又由于一战而让这对情侣分离达两年之久,而茉黛与沃尔特那种对爱情的忠贞不渝,以及茉黛、沃尔特各自经历非常人的欲望考验,等等描述,都让人牵肠挂肚,既唏嘘不已,又皆大欢喜,最终让读者看见爱情的结果。
尤其值得称道的是:本书对爱情、情欲的描写,让读者恍如身临其境,情不自禁。
令我兴奋的另一个阅读点是:书中有对列宁流浪外国如何回到俄罗斯,以及如何组织工人阶级进行革命的比较忠于史实的记叙!!!还有,小说对美国总统威尔逊与其幕僚格斯的几个场合的描写,尤其是关于美国是否参与一战的讨论,作者对这段历史的演绎,也让我大开眼界,大饱眼福!在此,我不再揭秘了,如果你读了本书,你一定对列宁的革命经历有个全新的了解哦,也对美国在一战时的角色有个全新的认识,呵呵!
五、小说揭示了不同类型巨人的陨落与崛起
我读了这本书,深深感受到:战争是国家之间政治斗争的最高形式。因为,战争不仅能改变每一个人的命运,更能改变国家的命运。小说的总名字叫《巨人的陨落》,我认为:一是,有陨落,就有崛起;二是,既有国家的陨落与崛起,也有阶级的陨落与崛起,还有家族的陨落与崛起……甚至有旧的观念和情感的陨落和新的思维和爱情的崛起……
从国家的角度,作为战胜国的英国和战败国的德国等欧洲几个主要国家,都在国力上陨落了,而与此相反,聪明的美国统治者则在战争的最后阶段才参战,并且凭借军火生意继而成为欧洲主要国家的债权国而获利颇丰,还巧妙地利用战后美国的优势,来推动国际联盟的成立,最终成为世界霸主……该书详细而有见地地描写美国循序渐进地成为国际局势的主导者,最终成为崛起的巨人的主要过程。
从思想观念来看,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共产主义不仅在俄国,而且在整个资本主义世界传播,成了新的国家制度多种可能的选择。此外,传统欧洲贵族因渐渐失去土地而衰败,贵族们那种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奢靡生活渐行渐远,平等、自由的观念取而代之。正如小说在最后一幕所描述的,艾瑟尔与菲兹在楼梯间狭路相逢的那一刻,却不再像过去在庄园,身为女仆的艾瑟尔向伯爵习惯性地低头让路,而是艾瑟尔向前迈进一步,伯爵菲茨则是无奈地站到一旁,为艾瑟儿让路!这不仅仅是两人爱情的终结,更是两个阶级之间的妥协,甚至是颠倒过来。而在政治权利上,女性通过斗争逐渐挣得更多的权利,比如,1920xx年,英国规定满30周岁的女性拥有选举权……
小说三个部分的小标题精准地总结了《巨人的陨落》,从天地失色,到巨人之战,再到世界重生。新的世界属于顺应潮流的弄潮儿,属于不屈不挠斗争的无产阶级阶级,属于不甘屈辱的新女性,属于热爱和平、自由、平等、友爱的人民。
更有意思的是:从本书对美国崛起的描写,让我看到了我们国家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
安妮日记读后感:你想了解20世纪之初的欧洲国家和社会吗?你想了解那个时期这些国家政权的变迁历史吗?你想了解一战的真实背景和战场上硝烟弥漫的味道吗?你想了解当时欧美国家的外交趣事吗?你还想了解当时欧美各阶层人们的真实生活和情爱状况吗……part1《天地失色》、part2《巨人之战》、part3《世界重生》为你一一解答,强烈建议亲们阅读《巨人的陨落》。呵呵,我个人认为:福莱特是英国现代的莎士比亚!《巨人的陨落》不愧是现实主义、浪漫主义、纪实主义的写作典范!我在阅读的时候,能感觉到从书的字里行间扑面而来的形形色色人物的气息……真是一本好书!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呀!
《最后一课》透过阿尔萨斯省的一个小学生弗郎士在最后一堂法语课中的见闻和感受,真实地反映了法国沦陷区的人民惨遭异族统治的悲愤和对祖国的热爱,以及争取祖国解放和统一的坚定意志,集中地表现了法国人民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
第一部分,从“那天早晨上学”到“赶到韩麦尔先生的小院子里”。这一部分描述了弗郎士在上学的路上的见闻和心理活动。作者以简洁的笔触,交待了故事的背景和弗郎士的身份、性格特征,同时为情节的发展作了巧妙的铺垫。小说先写弗郎士上学晚了,加之没有复习好功课,害怕挨老师的“训斥”,因而闪过想逃学的念头。这一独白式的心理描述,生动地刻画了弗郎士的稚气、贪玩,是个不爱学习的学生。而后写了弗郎士在上学路上对景物的感受。他感到天晴日暖,听到林边鸟语,看到普鲁士军队在操练,而他认为“这些景象比分词用法搞笑多了”。然而他没有为之所动,而是“急忙向学校跑去”。那里一方面突出了弗郎士天真好玩的性格,而另一方面,也正是作者要强调的一面,就是突出了弗郎士的意志力,他最后战胜了想逃学的念头。
之后作者描述了弗郎士经过村政府时的心理活动,展示了他的性格的另一侧面,即对敌人的恨。当弗郎士看到不少人在布告牌前时,就立即想到:“最近两年来,我们的一切坏消息都是从那里传出来的”;同时,想到“又出了什么事啦”?说明这个看来稚气的孩子的内心是爱憎分明的,统治者的罪恶行径他是牢记在心的。铁匠的话,他以为是和他开玩笑,讽刺他,所以他气急败坏地跑进了韩麦尔的院子。这说明他是有很强的自尊心的。铁匠的话也给读者造成悬念,为什么说“用不着那么快呀,孩子,你反正是来得及赶到学校的”!吸引读者追读下文。
这部分,在直接描述弗郎士的同时,也间接地表现了韩麦尔老师的严厉,这对下文写老师态度的变化,突出主题,有烘托的作用。此外,作者独运匠心,安排了人们看布告牌的细节,巧妙地交待了故事的背景,而且对刻画性格、情节发展,有一举多得的效果。
第二部分从“平常日子”到“我将永远记住这最后的一课”。是小说的中心部分,主要写弗郎士和韩麦尔老师在“最后一课”中表现的爱国热情。按情节发展,又能够把这部分分为三层。
第一层,从“平常日子”到“书上横放着他那副大眼镜”。写弗郎士跑到学校以后发现的种种不平常现象,渲染出一种严肃、悲愤的气氛。弗郎士看到教室里用极端肃静代替了往日的“喧闹”,他走进教室,平日严厉的韩麦尔老师和蔼地说在等待他来上课,当弗郎士“稍微平静”之后,注意到韩麦尔老师这天却穿着只有“督学来校视察”或是“发奖的日子”时才穿的服饰;最使他“吃惊”的是课室里坐着许多本村的人,他们“个个看来都很忧愁”。这一切透过弗郎士不一样心境,由粗到细的观察,一步紧一步地烘托了“最后一课”的严肃、庄严、悲愤的氛围。
再一层,从“我看见这些情形”到“表示对就要失去的国土的敬意”。在这一层里,正面揭示了“最后一课”的严肃好处,点明了主题。正当弗郎士对这一切不平常的情景感到奇怪的时候,韩麦尔老师说道:“我的孩子们,这是我最后一次给你们上课了。柏林已经来了命令,阿尔萨斯和洛林的学校只许教德语了。……这天是你们最后一堂法语课,我期望你们多多用心学习。”韩麦尔的话,点明了“最后一课”的含义。普鲁士统治者禁止阿尔萨斯、洛林人民学习自我祖国的语言,妄图用这种阴险、毒辣的方法奴役法国人民。韩麦尔老师在这种状况下,连连强调这一课无论是对老师对学生说来都是“最后一课”。这样,“最后一课”本身就是抗议侵略者奴役法国人民的爱国举动。在杯具命运的打击下,弗郎士埋藏在心灵深处的爱国情、亡国恨一齐迸发出来。这是“我的最后一堂法语课”,这句话,作者让它独立成段,是为了突出韩麦尔老师的话,在弗郎士感情上引起的共鸣和反响。听了老师的话,弗郎士的感情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首先表此刻他对这“最后一课”的珍惜,为“再也不能学法语”而无限惋惜,为过去“旷了课去找鸟窝,到萨尔河上去溜冰”而悔恨。其次他对于感到“厌恶”的书和严厉的韩麦尔老师在感情上也变了:书,“像是我的老友
”;老师“责罚”自我的事,全都忘了;再就是,他刚才还迷惑不解的现象,豁然明白了:韩麦尔老师穿上节日盛装,村里的老人到学校里来,是为了“表示对就要失去的国土的敬意”,是为了上这“最后一课”。这一段心理活动,证明了老师真挚深切的爱国热情,也透过弗郎士对老师的怜悯、尊敬和感激之情,证明了孩子的心灵上爱国意识正在成长。
最后一层,从“我正想着这些的时候”到“我真永远忘不了”。这一层,写韩麦尔老师和学生在爱国主义精神鼓舞下,在“最后一课”中认真教学的感人情景。
德国侵略者强行剥夺阿尔萨斯、洛林人民学习自我祖国语言的权利和自由,激起了韩麦尔老师、弗郎士和全体学生、村里的老人们的悲愤和爱国热情。他们把法语和祖国视为同义语,爱法语就是热爱法兰西祖国。因此,他们对统治者的恨和对祖国的爱,都凝聚在这“最后一课”中。
弗郎士珍视这最后一堂法语课,并且把学好自我祖国的语言作为热爱祖国的神圣职责,因而产生了高度的学习热情。所以,当韩麦尔老师让他背书时,心里想的是“如果我能把那条出名难学的分词用法从头到尾说出来”。当他一句话也拼不出时,心里想的不再是害怕挨老师的“训斥”,而是“心里挺难受,头也不敢抬起来”。他有了羞耻感。弗郎士在学习文法时,他自信“从来没有这样细心听讲过”。过去一个字也记不住的文法,此刻觉得很容易懂。这使他自我都感到“奇怪”。当他听到学校屋顶上鸽子咕咕的叫声时,他想到“他们该不会强迫这些鸽子也用德国话唱歌吧”。这联想,表现出弗郎士对敌人禁教法语的卑劣行径的轻蔑和对祖国语言的深厚感情。
韩麦尔老师对祖国的深情和尽职精神,在“最后一课”中是极其感人的。这个平时严厉的老师,当弗郎士背诵不出分词规则时,他不再“训斥”他,而是沉痛地总结以往的教训:“总要把学习拖到明天,这正是阿尔萨斯人最大的不幸。”同时指出自我也有就应“自责”之处。总结过去的目的,在于让学生珍视这“最后一课”。他针对侵略者禁教法语的阴谋,赞美法语的优点,强调掌握法语的重要好处:法语“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我们务必把它记在心里,永远别忘了它,亡了国当了奴隶的人民,只要牢牢记住他们的语言,就好像拿着一把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这段话,寓意深刻,语重心长,以此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法语,用它作为武器,为法兰西祖国的自由统一而斗争。韩麦尔老师的高度职责感,使弗郎士感到他“从来没有这样耐心讲解过”,感到他“好像恨不得把自我明白的东西在他离开之前全教给我们,一下子塞进我们的脑子里去”。韩麦尔老师为了学生们上好习字课,还别出心裁地在字帖上用圆体字写:“法兰西”,“阿尔萨斯”,象征着阿尔萨斯和法兰西祖国永远在一齐。使弗郎士感到“好像许多面小国旗在教室里飘扬”。韩麦尔老师忍受着离开服务了四十年的本乡的痛苦,认真地教好“最后一课”。
《三角地》是曹文轩写的又一篇短篇小说,这是一个家庭由衰至盛的故事……
这是一篇以一个人的视线写的一篇文章,是三角地的长子,三角地几年前还是一个臭名昭着的人家,赌博,酗酒,二弟考试门门零分;大弟球踢得好,却老把别人的窗户踢碎掉……
就是这样一户人家,主人公“我”混混噩噩地生活了十六年,直到有一天,一位对他来说十分重要的朋友嘲笑他,让“我”决定振兴三角地!经过“我”的一系列整治最后让三角地变得焕然一新。
这让我想起了一个故事:有两个人漂流到了一个孤岛上,一面是海盗的后代建立的花园,另一面则毒蛇肆虐,简直就是人间地狱,一个人到了花园那,而另一个人却放弃了花园安逸的生活,决定在这个毒蛇肆虐的地方住下来,二十年后,那个在花园里的人因为帮海盗干了许多活而变得十分富有,并继承了这个花园,一天他闲来无事便去看望那个决定自立门户的人,没想到这个和他一齐漂流的人,竟然把这个人间地狱建得跟天堂一样,甚至比那个花园还好!
这两个故事都让我体会到“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哪怕起点再不好,只要付出也能够得到回报。
至诚之美——读曹文轩《三角地》有感
曹文轩先生的《三角地》是我刚刚读完的一部小说。与其说是小说,不如直接称它为故事。
《三角地》的开头是这样写的:我家住在两条街的交汇处,人们称之为:三角地。故事便发生在这小小的三角地。“我”家是住在三角地的人家,“我”家里共有七口人。爸爸是个酒鬼,就算喝酒喝出了毛病,被医生诊断为“慢性酒精中毒”也照喝不误。他经常醉倒在路边,被人抬回来。对此,他不仅仅没有丝毫内疚与懊悔,反而喝得更凶了。妈妈则是个赌民,爸爸喝酒喝得有多凶,她便比赛似的赌得有多凶。
“我”是家中最大的孩子,我的大弟弟是个足球狂,常常一口气把校园的玻璃踢碎一大片。二弟则是一个笨蛋,学期结束,没有一门功课及格,而且他还像张狗皮膏药似的,黏在三年级上三年不动了,但是他滑头得很,见人便笑眯眯地该喊婶喊婶,该叫叔叫叔。至于三弟,他是个小偷,虽然才十岁,但他小偷小摸的历史已经有三年了。而小妹,她是全家人的心肝宝贝,她不仅仅长得可爱,人也善良。主人公“我”呢,只可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浑。但是如此浑的“我”竟能弹得一手好吉他。一次全区中学汇演,“我”代表校园表演吉他。在演出场地,“我”迷上了一个会跳舞的女孩,她叫丹妞。她也很喜欢我的吉他。久而久之,“我”和她成了好朋友。但是这份友谊,或者说是情愫十分短暂。
“最后有一天,她明白了三角地人家的一切。她高傲地、轻蔑地望着我,然后点头,平静地说了一声‘谢谢你的吉他’走了,一向没有回头。
我的吉他掉在了地上。当她走出去十米远的时候,我大叫起来:‘是的,我爸是个酒鬼,我妈是个赌徒,我弟是个小偷,我,又是一个骗子!’我靠在一棵树上,失魂落魄。”
丹妞走后,“我”开始恨这个家,想离开这个家,一百年也不回来。一天晚上,“我”骑着自行车向荒野驶去。漫无目的地前行。之后,“我”在荒野睡着了,睡了一天一夜,第二天傍晚才回家。
“从这天起,我要让全世界的人都明白,三角地有一个伟大的人家!”这是“我”回家后做的第一个也是“我”一生中最伟大的决定。
之后,三角地确实出了一个伟大的人家。
爸爸不喝酒了,妈妈不赌了,大弟踢球踢出了名,二弟成了学习天才,三弟不再偷了,小妹一如既往的可爱、善良、爱这个家。而“我”呢,也不再那么浑了。我家开了一个咖啡厅,起名为“三角地”,生意红红火火。
《三角地》所讲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读罢全文,我觉得,这个故事表达的并不是作者想透过它来鼓励人们去创造一个完美的世界,而是想借此反应曹文轩先生自身对文学的态度。
他在这本书的序中曾问:“今日之世界,文学的标准究竟是由谁来确立的?”
回答是:“西方人。”
“西方文学在经过各路‘憎恨学派’对古典形态的文学不留余力的贬损与围剿之后,此刻的文学标准,也就只留下了一个:深刻——无节制的深刻。”于是,全世界的文学便像哈巴狗那样争先恐后的去往“深刻”、“思想深刻”上去贴,尽自己所有的脑力去表达、去诠释这种从未有过“美”的意韵的深刻。什么“昨夜西风凋碧树”、“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似乎已经成为了过去式。但是,这种少了“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审美境界的作品,我们真的需要吗?
答案是什么,我不明白,或许是,或许否。
但此时,《三角地》诞生了,在这纷乱之中诞生了。
曹文轩先生以乡村生活为背景,以社会的一个小角落——三角地为地点,一“我”及“我”家的改变为线索,尽心尽力去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充满爱与美的世界。
《三角地》摆脱了那些西方人一贯喜欢用的说理的语调,以有中国特有的、贴近人们生活的话语来描述。在这本书中,曹文轩先生能够直言不讳地用“他真是够孙子的”或者“你也要我叫那滚蛋吗”之类的话语。
不仅仅如此,我认为朴实也是这篇故事的一大特点。
“出了门,觉得太阳个性明亮,大概一百年也没有这么的好太阳。风吹在脸上也个性叫人惬意,像小妹用她的小手摸我的脸蛋儿。路上的行人也显得个性可爱,一个个笑模笑样的,让人真想跟他们一个个握手。一个老头‘嗵’地摔倒了,我立即跑上去把他扶起来,尽管他喷了我一脸酒气,明白他跟爸爸一样是个酒鬼,但心里因为做了件好事,很快乐。人一高兴,就乐于做点儿好事。我吹着清脆悦耳的口哨,屁颠屁颠地走向大木桥。”
这是主人公去和暗恋对象丹妞见面前的一段描述,它充分表现了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年心里对喜欢的人的期盼。虽然没有华丽的词藻,但给人的却是恰到好处的感觉。
其实,说到主人公,我对他有一箩筐的看法与问题。在我看来,他是一个敢作敢当、敢恨敢爱的人。从对丹妞的好感到被拒绝,再到下决心改变这个家,这位有点倔强与任性的大男孩,是否有感动其他人我不这道,但他确实感动了我。
“我”出生在这样一个家庭,功课不太好,还旷课。虽然他口头上总说自己想离开这个家,想一把火把这个家烧了。但这似乎入骨的“恨”的背后却闪烁着爱,无与伦比的对家的爱。否则,他怎样会鼓起勇气去改变弟弟妹妹,又怎样会让三角地诞生出这么一个伟大的家庭呢。这个默默吞下无数辛苦与泪水的孩子,在曹文轩先生的笔下动了起来,成了一个有血有肉、有一颗真正心的人。或许,他的形象、他的性格便是活在曹先生心中的那个影子。
其实,在看完这篇故事后,我思考过《三角地》中为什么只有女主人公丹妞有名字。我认为那是因为书中的每一个人都代表着一类人,而三角地这个小地方也反映的是一个大世界。
在这个大世界中有许许多多的人,他们的性格以及对世界的态度都不同。但正是因为这种不同,才有了《三角地》,有了一个能活在读者心中的世界。这个世界,在我看来,折射了曹文轩先生对“美”的追求。
无论是书中对“我”家小妹相貌的描述,还是对丹妞舞姿的呈现,亦是失落的“我”在荒野上上看日落的场景,无疑都是在表现或诠释“美”这个永恒的话题。而曹文轩先生本人也说过:“美的力量丝毫不亚于思想的力量,有时甚至比思想更强大。”
《三角地》是以“我”家的咖啡厅在三角地的繁华结尾的。大体上就应是个喜剧,但读罢全文,我却感到了淡淡的忧伤。
或许是因为小说的结尾:
“那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我弹着吉他,走进一个姑娘来。我在心里叫了一声‘丹妞’。她朝我微微一笑,在靠窗的一个座位上坐了下来,咖啡端上来了,她用小勺在杯子里轻轻地搅动着,样貌很好看。然后她端起杯子,一边望着我,一边用咖啡。
我弹了一首又一首的曲子。她就一向安安静静地坐着,黄昏时分,她才离去。
我放下吉他,走到门口。我目送着她,直到她不见在玫瑰色的霞光里……”
我不太确定这给结尾是想表达丹妞与“我”又成了好朋友,还是最后让主人公再回忆一下那段短暂且略带忧伤的友谊。
即便如此,我仍认为,《三角地》算是把“美”诠释得淋漓尽致了。人们拿来形容《三角地》的也总是“纯美”二字。
幽旷的田野、袅袅的炊烟、潺潺的流水、巨大的古树、火红的余晖……加上感动了千千万万读者的心的人物,让整部作品弥漫着一股淡淡的乡村气息。而这股气息背后,涌动着的是文学。文学之中,隐藏着的是人性的至诚之美。
有一个传说,说的是有那么一只鸟儿,它的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值得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棘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创剧痛来换取……
凡是写《荆棘鸟》有关的文章,都不可避免的要引用这一段,我也不能免俗。含着泪水,带着微笑,心中暗流涌动。我无以言表我对它的爱,我想让自己化成清泉一滴,融入它的小河,静静流去,一去不回……
这是一个经典的爱情故事,大凡经典之作,都不能逃离被诅咒的厄运。悲情,会激发人类最深沉的共鸣!拉尔夫,一个以成为红衣主教为终极目标的人,不能谈情说爱,不能儿女情长,事实上,在他二十七岁的生命里,他以为可以做到,确实他也做到了。直到九岁的梅吉出现。他像长辈一样的宠爱着她,陪她度过了美好的时光。终究,梅吉长大了,拉尔夫惶恐地发现梅吉已经成为美丽的少女,而爱的种子早已深深的埋在两人的心中。梅吉对拉尔夫的爱正如拉尔夫对她的爱,但是,这注定是悲剧。拉尔夫没有停息追逐大主教的步伐,他离开了,选择了他认为最重要的。梅吉万分痛苦,在对拉尔夫的深深思念中,选择了一位和拉尔夫长相神似的年轻人,一心一意要过平凡人的生活。但他的丈夫一意追逐钱财,也远离了她。在梅吉快要崩溃的时候,拉尔夫又出现了,他违背了誓言,在岛上和梅吉真正的拥有了彼此。第二天拉尔夫离去,梅吉发现自己有了拉尔夫的孩子,重新点燃了生活的希望,她认为自己从上帝那里偷来了拉尔夫的一部分。时光逝去,拉尔夫的儿子戴恩逐渐成长,他完整的继承了父亲所有的美好,英俊,智慧,但最为讽刺的是,冥冥之中,他注定自己要追随上帝的步伐,献身与于宗教。梅吉感到深深的无奈,她认为这是上帝要拿回她偷走的东西,她说,上帝赢了。一次意外,戴恩溺水身亡……围绕着这根主线,梅吉一家几代人的命运交错,感情缠绕,在作者行云流水般的语句里步步道来……
人物性格鲜明,展示的场景宏大,历史地理,移民,故土,自然,幸福……《荆棘鸟》揭示的早已不是爱情的范畴,它揭示了人生的艰难,讴歌了生命的勇气,阐明了人生需要刺痛心脏的疼痛,流出殷红的鲜血,才能唱出生命的最强音。当然,我也感受到了作者在刻画人物特征时缺乏的全面公正性。比如对于菲的描写,不悲不喜,荣辱不惊,虽然作者力图构造的是一个默默承受命运而又努力持家的女子,但我看来未免过于单一。还有伊丝婷的叛逆,以及卢克在婚前婚后的截然不同,都让我感到了一种极端的不怅然。最后对于戴恩的结局设定,因为她是梅西从上帝那里偷来的,那戴恩就一定回归于上帝吗?这难道必须彰显上帝无所不能的力量吗?这些处理,都让我感到遗憾。
在阅读时,有似曾相识的感觉。我立刻想到了《飘》,又被译为《乱世佳人》,因为无论从文笔上还是内容上,二者颇有异曲同工之处。
第一,都是以爱情为主线。《飘》讲的是郝思嘉为追求自己心目中完美无缺的希礼,而无视瑞得对自己多年来的苦心付出,待到最后觉悟时,为时已晚。女主都有心仪的对象而求不得,一个是上帝的代表,一个是自己虚幻勾勒出的圣人。
第二,书中都涉及了战争场景。《荆棘鸟》描述的是二战对澳大利亚以及世界各地的影响,死亡,疾病,贫穷,而《飘》是以美国南北战争和战后重建时期为背景,也涉及到社会变迁及战后人们遭遇的后遗症。
第三,女主人公都才貌双全,机智勇敢,在家乡遭受天灾,国家经历磨难时,表现出大无畏的精神,用女性柔弱的双手撑起家人的一片天空,无怨无悔。更有趣的是,她们都有一位血统高贵举止优雅的母亲,还有一位粗俗狂放却又努力善良的父亲。
第四,作者都善于描写人物外貌特征,刻画人物细致的心理活动。我喜欢观看作者呈现出来的整个时代的面貌,尤其小细节的描写,比如人物的服装装饰,饮食习惯,都会让我无限想象这个时代的整体面貌。这或许是由于两位作者都是女性,能通过女性的慧眼来捕捉男人无法注意的细节。
两部小说有诸多不同。《飘》里的郝思嘉更加立体,更加能彰显人类的多面性,自私,贪婪,但又坚强,善良,人性中的善与恶参半交织,倒更像是我们自己内心真实的写照。但梅吉就脆弱的多,屈从于命运,虽然最后也得到过拉尔夫,但她就像小花一样无法挣脱风雨的袭击,摆脱自己的命运。所以在两部小说里,对待宗教的态度也显露无疑。郝思嘉,其实也就是作者,希望上帝与自己同在的时候,也希望自己也能改变上帝,而梅吉的隐忍,可能更多的是作者对待上帝虔诚的信仰。
另一个不同,《飘》的语言描写更加频繁,这对于爱看热闹的我是一种福利,言语可以更直接的表达感情。而《荆棘鸟》的语言要严肃的多,让我感受到心灵的洗礼。
总之,两部巨作都会使我情迷,不能自已。我一直喜欢外国小说,就是因为她们语言充满了智慧,发人深思,震慑灵魂。反之,中国古代小说就逊色的多。当然,我先要排除掉唐诗宋词。唐诗宋词是中国文化最伟大的代表和结晶,她的美无与伦比,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伟大。但是于小说这一块,我就不是那么太喜欢。比如《聊斋志异》,比如《三言》,比如《阅微草堂笔记》,再比如这几天一直翻阅的《三侠五义》。这些故事都是独立的,个体的,没有一定的完整性。每个故事情节大同小异,而且都充斥着浓浓的鬼神色彩。因果报应,生死轮回,虽然也属于中国劳苦人人民的信仰,但是于西方的上帝不同,不同于上帝是在人们心中,进行道德的约束,而中国的这些小说里,菩萨也好,鬼怪也罢,已经是成为客观存在,直接参与到人类的行为生活里,这一点是比较可笑的。或许这就是封建文化对人们深深奴役的结果,因为底层人民无法反抗,所以借助第二世界外力来规则现实生活,满足自己的愿望。简言之,就是想要得到美好,你就得不停的做梦!
另一个读外国著作对我比较震撼的事情就是女性的地位。在中国的五千年文化里,体现出来的是社会对女性的个性的压抑和迫害。女人地位低下,不得在公众场合抛头露面,不得参与政治活动,尤其是结婚后更要对丈夫马首是瞻,百依百顺。什么三纲五常什么贞节牌坊,女人成了男人的附属品,也是整个社会的装饰与祭品。但看外国文学,觉得很爽。比如说《飘》里的郝思嘉为了生存嫁了三次,丈夫死后,但周围的人并不会以此来说事,比如说梅吉也和卢克婚姻不幸选择回到娘家,受到母亲和弟弟们的热烈欢迎,在中国,这基本上都是不可能的。尤其我注意到法国作品里,在上流社会里,一个贵妇拥有几个情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怪不得法国为浪漫的国家。从中我们可以窥见西方的观念是开放的,所以它的经济也是开放的。在中国唐朝之时,女子服饰也较为开放,反映出当时社会的经济也应该是开放的,符合潮流且与国际接轨的,“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这是我从中外作品中得到的一点启示。
再有,中国的文字与绘画总是成一体的。中国文字言简意赅,寥寥几句,画龙点睛,而国外不缺的是对情与景大面积的铺张叙述。如同中国水墨画重在意境,神似,而西方油彩注重细节,给人的感觉是热烈的直观的。
另外,我想到了信仰。中国几千年,有佛教道教,主流思想应该是儒家思想,教派应该是佛教。每一门派别,应该都是引导人们行善的。但是现在,我们现代人信仰严重缺失,我们不信天不信地,只信钱。反观国外,基本上每个人一出生就注定要有所信仰,信上帝,信耶稣,在他们心中形成社会行为的道德底线。人,应该有所畏惧,才会有敬畏大众之心,我,很迷茫,当我的一腔热情不知交给谁才好。有信仰的人是幸福的,有信仰的民族是有凝聚力的,我想,终会有一天,我会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信仰。
似乎扯远了,再来说说《荆棘鸟》。我想,荆棘鸟,寓意着面临剧痛挑战的人生,但真的有一天,我碰到了我的拉尔夫时,我会像梅吉一样奋不顾身的去爱吗?答案是否定的。但是,当我们面临生活的重压时,我会迎难而上吗?答案是肯定的。在生活里,我们会取舍,应该学会取舍。远处是人生,近处才是风景。我们需要努力,但也不要忘记身边的快乐,在简单快乐中徐徐前进,这或许是折中的方法。
总之,看完小说,感慨万分,真真是觉得自己能力有限,表达不及自己所想的万分之一,将来某一天,当我有更大的胸怀,更好的文字能力时,我一定会用我的时间,精力去研究中外文化的更多精髓。
用《荆棘鸟》的结尾来结尾:鸟儿胸前带着棘刺,他遵循着一个不可改变的法则。它被不知其名的东西刺穿身体,被驱赶着,歌唱着死去。在那荆棘刺进的一瞬,它没有意识到死之将临,它只是唱着唱着,直到生命耗尽,再也唱不出一个音符。但是,当我们把棘刺刺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样做,我们依然把棘刺扎进胸膛。
《乌合之众》是一本研究社会心理学的著作,书中札记似的向我们阐释了群体的众多特点及其构成的因素。他分析了群体心理的种种特征,在整本书中,每一卷都有清晰的分析条理和较为严密的逻辑顺序,依次分析了“群体的感情和道德观”,“群体的观念、推理与想象力”,“群体的意见”,“群体领袖”等概念,不仅仅发出了与世俗不一样的观念,而且对自己的见解怀有百分百的自信心,在精彩的分析下立刻插入鲜活的例子,使得分析更加贴合逻辑,让人信服。但是书中有些观点,我们也不能盲目的推崇,例如:群体就是有这种“脊髓中的本能”,而妇女、儿童和原始人都是不用大脑而用脊髓思考的动物,他们盲目、轻信、缺乏理智,感情丰富而毫无用处。对于勒庞如此偏激的论证,我们也就应理性的思考,对妇女儿童的歧视的观点是就应得到批判的。书中还存在意识形态和种族主义的错误观点。但是抛去它的错误观点不看,《乌合之众》对大众心理细致入微的剖析,还是具有很强的借鉴好处的,《乌合之众》在这天仍不失现实好处。日本民众为何会在战争中沦为统治者的战争工具?我国时期为何民众泯灭良心,失去理智?在当今中国为什么会出现超多的网络暴民,如果你与他们的观点不一致,那么你就会被一批人被一个群体骂的体无完肤,甚至人肉搜索你,让你祖宗八代不得好死?个人到群体的心理变化看似难以明白、难以置信,实则有迹可寻,《乌合之众》在书中都做出了深刻的剖析。
勒庞在书中充分的表达了他对群体的悲观态度,群体在书中被描述成狂热易变、容易轻信的动物。他们很容易做出刽子手的举动,同样也很容易慷慨就义,既会随意烧杀抢掠,却也同样表现得极其无私。群体在智力上总是低于孤立的个体,而在情感情绪以及由此引发的行动上,群体可能比个人表现的更好也可能更坏。总之勒庞是十分排斥群体,以及厌恶群体所带来的冲动,暴力,乃至低智的倾向。个体不论什么原因被吸纳到了群体之中,无论个体的智商有多高,情操多么高尚,一旦他成为群体的一员之时,群体心理就削弱了个体智慧,还减弱了个体本身的特征,异质因素泯没在同质因素中,无意识的力量占据制高点。群体呈现出来的品质特征一般都等而下之,这就是群体不能完成高智力工作的原因。在群体之中,每个个体叠加在一齐只会让愚蠢增加,也不会让天赋才智得以凸显。如果群体中个体把各自最基本的品质汇聚,那么带来的必将是平庸而不是新颖的东西。
书中提出了在群体中个体表现出来的主要特征有:入殓师影评
①人有意识的消失②无意识的横行霸道③思想和情感因暗示和交互感染的作用向一个方向发展④把暗示带来的意念立即付诸行动。
在那里勒庞强调了群体无意识这个观点,群体中的个体只要有一个发出了暗示,那么这种暗示就是具有强大传染性的,暗示会很快成为群体的共识,并影响着群体的行为。
从这一点上,我们这天的生活中能够找到许多例子,前几天我在当当网上买书,想买一些励志的书籍陶冶一下躁动不安的心灵,于是就打开了当当网开始挑选,但是一时之间不知道该买哪一本,于是我就点开了励志书籍那个分类,并且果断地点击了按销量来排列,排行第一那本书叫做《遇见未知的自己》,下方有将近快过万人的评论,评论从第一个开始就好的不得了,你知道的,此刻网购看的就是评价,看的就是信誉,一本书下方的评论有过万条,而且百分之九十都是好的,你说你买不买?况且还是销量第一?在书店里你都看到了这本书带着畅销的标签,你说此刻你还能不买吗?但是这本书到底好不好?
我们知道,这本书之因此成为畅销书,是正因受众的喜好,从而导致了出版商把图书动向转移到了励志书籍和心灵鸡汤的方向,我们能够称之为受众的主动性;在实际的图书消费过程中,个人消费容易受到大众消费的影响,成为没有自我意识的乌合之众,渐渐的失去了对图书的自我鉴别而逐渐成为从众的迷失自我的微小粒子,我们能够称之为受众的无意识。而在从众中,个人正因有背后群体力量的支撑,任何一种行为都能够称其为理性思考的成果,尽管这种做法大部分是其非理性的思想或者是低于其个体思想,但其仍然被大众所理解。具体结合我的例子来说就是我本身能够选取一本适合我的励志书籍,但是我不自觉地受到评论网友这个群体的心理暗示,暗示我这本书很好,很适合我,于是我失去了自己的意识成功的收到了这种消费趋势的蛊惑,即使这本书不适合我,但是这么多人都喜爱都买了,那么我买就是正确的就是被大众所理解的。
作者认为群体就是有这种“脊髓中的本能”,而妇女、儿童和原始人都是不用大脑而用脊髓思考的动物,他们盲目、轻信、缺乏理智,感情丰富而毫无用处。勒庞如此偏激的论证,我们也就应加以批判,大众确有其所说的无意识的一面,但是在浩瀚的历史长河之中,无数个迷失的个体如果不集中在一齐成为群体怎样能够推动历史不断向前进步呢?勒庞的观点是:
①这种做法不必须是群体中的个体自觉地按照理性所决定的,极有可能是受到领导者的鼓动,或是受到了某种煽动性言论或情绪的支配,才会促使群体朝着某个方向坚定的前进。
②而由群体构成的历史的结果不必须是进步的,很大程度上带来了杀戮流血与牺牲,这也就不算是功绩了。
对于作者以上观点,我是不能赞同的,无论如何我们还是要看到人民群众在历史中的地位与作用,人民群众创造历史,无论这个历史是被社会精英或是某个领导人所鼓动带领的,我坚信群体不可能像作者说的那样低智,群体中的个体也没有作者说的那么糟糕,如果没有了人民群众做这当中的坚强的后盾,社会历史是不会发展的,就像当年真的是历史与人民群众选取了中国共产党,带领我们各族人民拜托了列强们的侵略,姑且不论此刻中共还是否是我们的选取,但在当时那个历史环境下,在革命先驱与人民群众的共同发奋下我们才拜托了做奴隶的命运。
也正如虽然我是非理性的选取了那本励志书,但是当我静下来静静的阅读书中的观点的时候,随着自我的慢慢消化,这本书的价值也就凸显了出来,况且是有很多人觉得它好那它必须也有它的过人之处,即使是乌合之众,但是随着时刻的推移和真正冷静的思考会使得这样一批裹着大众外壳的个体走向独立之路。
在论述群体的冲动、易变和急躁的时候,勒庞认为种族自身一些特质能够视为我们一切情感的源泉。群体的躁动、冲动易变都在种族特质的影响范围之内。从这点我们能够看出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种族主义者,这一点上我们不能苟同。
群体的轻信和易受暗示群体的轻信和易受暗示;群体不接纳质疑和不确定性,并且总是走向极端;群体的情感总是过多的;群体表现出来的道德能够比个人更高尚,或更低劣等观点也能深刻的解释当今中国的网络暴民,网络上无数个体组成的网络群体,他们所向披靡,所到之处不能听到任何反对意见和质疑,他们的感情激烈丰富,遇到逆他们者道德不再是束缚他们的工具,轻者围攻言语攻击,重者人肉搜索祖宗八代骂尽,群体里的个体享受到了群体的巨大影响力,正因人多势众,最后的结局就是反对者被骂的落荒而逃,而他们躲在电脑屏幕后面沾沾自喜最后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