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我们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一个充满爱的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四、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严格依法办事。这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关键。学法是前提,用法是目的。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
合起来,才能做好教书育人工作,使学生健康成长。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持依法解决问题。学生出问题是正常的事情,一旦问题出现,要及时对学生进行教育,使学生明白是非曲直,做到防微杜渐。
五、加强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尤为重要。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屡增不减,是法制观念淡薄的结果。作为班主任的我更应该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让学生从小就树立一种法制观念。
总之,作为教师,我们的目标是让孩子们健康快乐的成长,学有所获,学有所成。所以应当对学生加强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使学生将来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
我是一个初中生,在我懵懂时期,耳边就回响着普法的声音,我在法律陪伴中成长。我们要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在不断完善的法制社会中健康成长。
在原始社会时期没有法律,人们用习惯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这些习惯依靠人们自觉遵守。公元前21世纪,我国产生了第一个王朝——夏,以及维护夏朝统治的法律制度。在古巴比伦,公元前18世纪制定的《汉谟拉比法典》刻在一个高2.25米的石柱上,竖立在巴比伦的神殿里。它是世界上现存最早、保存最为完整的一部成文法典。
在法律制度相对完善的今天,我们的生活处处离不开法律。比如,《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旅游法》,在约束行为的同时,保障了人们的安全。
我想起了电影《流浪地球》中的一句话:“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生活中,我们不能闯红灯,过马路时,要走斑马线。在我国,行人违章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因素。法律规定,对行人闯红灯行为处五元至五十元不等的罚款。用以警醒人们,保障生命安全。
旅游时,我们应当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不能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千万不能像孙悟空一样,在一些文物上写上“到此一游”。针对此类行为,法律也有明确规定,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行为较轻者,处以警告或罚款;行为较重者,会处以拘留并罚款。
中国正迈向法治时代,我们要积极适应法治时代的要求,学会依法办事,让法律保护我们健康成长。
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法典是古代巴比伦王国的《汉谟拉比法典》。公元前十八世纪,距今三千七百多年前,巴比伦王国的国王汉谟拉比,一致了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两河流域”,建立起一个高度集权的奴隶制国家。为了国家统制和打压奴隶抵挡,铲除其时国内司法上的紊乱现象,汉谟拉比拟定了一部一致的法典—《汉谟拉比法典》。法典原文刻在一块高约二点五米、直径约一点五米的椭圆石碑上。1901年法国考古学家在伊朗一个叫苏撒的当地发现这块石碑,将其陈设在卢佛博物馆。
“小偷小摸”行为违法吗?
有人认为:偷一些小的、不非常贵重的东西并不违法,其实,从法令视点讲,只要是经过不正当手段在未得到许可的情况下将他人资产据为已有的行为都是违法的,仅仅从我国现有法令处分的视点无法对其行为进行量刑。
捡到他人的东西据为已有合法吗?
很多人认为捡到他人的东西占为已有,仅仅品德问题,不违背法令,事实上这种行为也是违法的。
跟着经济的开展,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有些人为了挣钱,不讲品德,乃至违背法令,逼上梁山,什么坏事、丑事都敢做:制作冒充违劣产品,盗取他人版权,掠夺,盗窃,欺诈……这些人不但会遭到社会舆论的斥责,等候他们的将是法令的严峻制裁。同学们一定要引认为诫,努力学习常识,把握社会生计的身手,用自已的才智和劳作取得财富,做个遵纪守法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