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
一、委托目的及业务范围
(一)委托目的
(二)业务范围
二、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会计报表和有关资料,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出具真实、合法的审计报告。
2、乙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受托方的审计责任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
3、乙方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
4、乙方将于甲方提供审计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后30天之内出具审计报告,如果在审计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的,或者甲方要求加快出具审计报告的,均需通过双方协商变更约定事项。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应对乙方开展审计工作给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乙方的要求,提供被审计单位完整的会计凭证、账册、报表以及其他在审计过程中所需查看的各种文件资料。
2、被审计单位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保证会计报告充分披露有关信息和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认为需要发函向有关部门询证时,甲方应提供方便,并承担必要的费用。
4、甲方应正确使用审计报告,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受托方无关。
5、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
三、业务费金额及支付方式
1、本次审计服务的收费是根据广西区物价局桂价费〔20__〕74号文并结合工作量,最后优惠价为人民币__x 元(大写:__元整))。
2、协助服务工作全部完成并经甲方确认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全款。
3、如果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致使乙方从事本约定书所涉及的审计服务实际时间较本约定书签订时预计的时间有明显的增加或减少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相应调整本约定书第四条第1项下所述的审计费用。
4、如果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致使乙方人员抵达甲方的工作现场后,本约定书所涉及的审计服务不再进行,甲方不得要求退还预付的审计费用;如上述情况发现于乙方人员完成现场审计工作,并离开甲方的工作现场之后,甲方应另行向乙方支付审计费用20%的补偿费,该补偿费应于甲方收到乙方的收款通知之日起5日内支付。
四、本约定书经双方签署生效,约定事项全部完成后失效。
五、签约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本约定书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委托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被审计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审计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乙方因受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委托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派驻审计组(成员)__________等到甲方进行__________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甲方向乙方提供全面、真实、完整的相关审计资料,乙方因接触甲方的相关资料中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事项,特签订保密协议如下:
一、乙方保证在工作期间,不故意接触甲方上述范围以外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对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乙方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向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有关规定以外的第三方泄露。
二、乙方清楚知道因个人的故意或不当行为将导致国家秘密事项泄露并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窃取、刺探、非法提供、非法持有、泄露国家秘密之条款。如泄露秘密愿承担法律责任。
三、乙方保证在工作期间遵守甲方各项保密规定,不私自在现场摄像、照相、录音。
四、乙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在违反保密有关规定时,甲方有权向委托人反映,并要求终止乙方接触国家秘密的资格,直至有关国家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以上协议中未尽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委托人、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保守甲方公司财务部的秘密,维护公司的安全和利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乙方在对甲方财务进行审计期间的下列事项为保密事项:
1.会计核算的相关数据和经营信息,财务上的收支、成本、利润、税负方面的数据;
2.财务管理的汇总数据、合并会计报表数据、各项财务指标分析;
3.内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各项审计问题;
4.其他财务数据、财务信息中的秘密事项。
5.因审计行为而获悉的其他部门不宜公开的信息和秘密。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或其工作人员在审计期间,对其所掌握的本协议第一条所列秘密事项应自觉保密,不得对外披露或允许他人利用其所掌握的上述财务秘密。
2.乙方工作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两年内,不得披露、利用或允许他人利用其所掌握的上述公司财务秘密,除非该项秘密已被公开。
3.乙方工作人员在审计期间或退休后,不得利用其所知悉和掌握的本协议第一条所列的保密事项在与本公司有同类竞争业务的企业中兼职或自行经营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4.甲方有权根据公司保密需要,依法制定、实施相关保密制度和措施,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遵守情况。
5.乙方如发现财务秘密被泄露或自己过失泄露财务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1、2项规定的保密义务,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为调查、追究其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各种合理费用和诉讼费用。
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3、4项规定的竞业限制义务,应立即停止该项侵权行为,致使公司财务秘密泄露的,依据本条第2项规定补偿甲方所有经济损失。
第四条 争议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第五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书面同意。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