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符号的再定义索绪尔从整体论的立场出发,将语言看成一个先验的
假如某人说理查德三世似乎是位能干的君主,十有八九他从来没有读过关于理查德三世的第一手材料。他只是指现代人想像中的理查德。真正的指称对象是理查德这个人物,
45我们只有通过充足的信息和思考才能够最终获得关于这个人物的了解。
至此,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皮尔士的符号学理论与德里达解构理论的区别。德里达虽然看到了隐含在结构主义理论中的矛盾,但他并没有能够真正解决问题。也就是说,德里达虽然打破了索绪尔的封闭式语言系统,但他却保留了从索绪尔整体语言论派生而来的差别原则。对皮尔士来说,封闭系统的打破并不一定意味着符号意指活动的无序和混乱。究其原因,结构主义和解构主义都建立在符号本身不具备积极意义的理论前提之上,因而只能回到符号系统或者相关的文本中去寻找空洞的结构关系。与此相反,皮尔士所说的符号解释项是一种积极而具体的指称活动。虽然符号意义的解释是开放性的,但现实生活的压力时时迫使我们中断这一在理论上是永无止境的意指过程。我们可以用以下三个简单公式来概括结构主义、解构理论和皮尔士符号模式之间的不同:
· 符号A≠符号B≠符号C≠符号D……=符号A(结构主义理论)
· 符号A≠符号B≠符号C≠符号D……(解构理论)
· 符号A≈符号A1≈符号A2≈符号A3……(皮尔士理论)
在结构主义理论中,符号意义有赖于消极区分,一旦区分活动完成,符号即获得积极意义,任何与之不符的创新成分均属于“个人的”或“偶然的”现象而遭到排斥。在解构理论中,先验的语言系统被打破,符号的消极区分活动永无止境,它们的意义也就变得飘游不定。在皮尔士的理论中,符号本身就因其与外部世界的联系而具有积极的意义,但代表项与解释项之间的联系并非一成不变的,符号的使用会不断产生新的意义,而新意义又是建立在先前意义基础之上的,这是不断变化的外部世界与不断适应环境的解释主体相互作用的结果。
45 转引自尧翰森:《对话式符号意指活动》,第15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