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集团)的存在并不意味着集体行动的必然性。在公共利益的条件下,个人投入集体行动的边际代价往往大于边际效益。出于个人利益和理性选择,人们会趋于“搭便车”的投机行为。如此这般,集体行为亦
(selectiveincen2不复存在。奥尔森提出,必须通过“有选择的激励机制”
tives)方能鼓励人们参加集体行动,杜绝“搭便车”的投机行为。“有选择的激励机制”者。如此推论,,但是另外一些小,道格拉斯的人类学的知识,尤其是,为这一观点提供了丰富的支持材料。奥尔森的观察是对的:人们“搭便车”的行为存在于任何群体中。但是,这与群体规模关系甚微。综观防范“搭便车”的成功之例,究其原因,均缘于这些小群体的成员有着一种共同的对某种超自然力量的敬畏。当人们进行政治交易时,他们常常诉诸于这些超自然力量的威慑作用。因此,这种共享的信念和宇宙观是社会控制的重要机制之一。这样,我们从对集体行动的可能性的质疑中引出了人们共享知识和共享信念的可能性的问题。我们对人们“行为”的解释必须始于对“制度”这一现象的解释。
道格拉斯还指出,用经济利益来解释人们观念和“社会性”行为(例
)的另一致命弱点是,人们的社会性行为的稳定性常常超越了如“合作”
经济利益的变动不居。如果我们用经济利益的变化来解释人们观念体制的稳定存在,我们会对这种稳定性的现象感到束手无策,茫然无解。
(intention)来解释,我们也会碰到同样的如果用人们的“目的”或“设计”
困难。社会群体之间在日常生活中的利益冲突、社会认知上的种种矛盾无法为稳定的观念制度提供一个可靠的基础。
为什么个人可以放弃自己的利益而服从于集体的利益呢?这些群体中的公共知识是如何产生的,如何演变的?在社会学的经典理论中,涂尔干的功能主义思想最早提出了一种解释。涂尔干强调“思维群体”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