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脆弱的,即约定俗成的规则缺乏自我强化的机制,容易为私利动机基础上的行为所削弱。例如,当规则与人们利益发生冲突时,人们可能会修改规则以满足私利,从而瓦解了规则的稳定性。因此,制度建立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它必须建筑在“公义基础”之上,即社会成员共同接受或承认的合乎情理和期待的判断标准之上。这里所说的制(institution),反,如果我们追溯制度,而是可以追溯到星移斗转,。
,道格拉斯独辟蹊径,提出了观念制度稳定性的渊源“:实现这一稳定化的一个原则即是社会范畴分类的自然化。我们需要一种比喻(analogy)以便将那些关键的社会关系的正式结构建筑在自然或超自然世界中,永恒世界中,或者其他去处。关键在于使得人为精心策划的社
(48页)当制度落脚在自然的会建构隐而不显。”“公义”之上,它因而也
就建筑在理性之上。这样它便可以安然度过其作为约定俗成的规则的脆弱阶段。经过了自然化的过程,它成为宇宙规律的一部分,自然而然地成为讨论争辩其他问题的基础了。简言之,社会约定俗成的规则过于直观明了,因此不断地受到挑战。它需要通过自然化的过程为其功能笼罩上一层公义的神圣。这种自然化力量的效应恰恰在于它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之外。一旦人们意识到这种“自然化”的人为痕迹,那么,所谓“自然化”魅力也随之荡然无存。
这种“类比”机制是如何运作的呢?我们以社会分工为例加以说明。如果我们每每需要对社会分工的具体内容和形式加以辩护,那么这种社会分工就是不稳定的。任何有关因素的变化都会引起人们对它新的质疑。但是如果人们可以把社会分工建筑在“自然”的基础上,它便可以获得独特的稳定性。例如,自然界的男女性别导致了社会中女性的抚育子女的角色。但是这种在性别基础上的分工在社会变化时就会受到挑战。如果男女之别可以类比为自然界中的“左右”之分,那么这种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