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至2011年8月4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信息技术教育成果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办公室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密。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程序和要求的不予受理。
寄信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河南省教育厅信息中心 邮政编码:450008
电子邮箱: jscg@ 监督电话:0371-69691652、68267698 联 系 人:郭 宁 连惠杰
附件:2011年度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奖评选结果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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