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建筑技术的进步,越来越多的建筑趋向于艺术化和大空间化。对于这类建筑,由于其使用功能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如展览馆工程,有时几乎就是一个大型集贸市场,人员密度及可燃物都较大,所以我们认为有必要进行防火分隔。但如果仍单纯按照规范的一些条文去执行,那么,很显然,实际工作是很难开展的。
就以辽展工程为例,如果我们采用防火墙、防火卷帘、防火水幕来划分防火分区,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将面临以下诸多问题:
(1)如果采取防火墙的方式划分防火分区,势必造成主展厅的视觉障碍,失去了空间视觉效果的辽宁工业展览馆几乎相当于失去其存在的实际意义。况且,设置高度为22 m的防火墙从技术上讲也是很难施行的。
(2)如果采用防火卷帘划分防火分区,由于辽展空间结构的特殊性,设置宽度为24 m,高度为22 m的防火卷帘,卷帘幅面自重最轻也有1500 kg;这样的卷帘卷起后的直径就超过1 m;而且24 m长的卷轴在只有两端支撑的情况下,其自身的应力形变也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另外,这个直径约一米、长一百多米的庞然大物悬挂在22 m的高空,走在下面的人必然有一种岌岌可危的感觉,更谈不上建筑的实用性和艺术效果了。
(3)设置防火水幕划分防火分区一般不宜用于宽度大于15 m、高度大于8 m的开口部位,更不适合整体的防火分区划分。如果辽展采用防火水幕划分防火分区,其消防用水量至少需5600m,造成室内消防用水量的猛增。这么多的水不是用来主动灭火,而是被动的阻止火势蔓延,这显然是不经济、不科学的,也不符合火灾时应积极主动灭火的原则。另外,一旦防火水幕动作,必然会造成巨大的水渍损失。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对于大空间建筑的消防设计应结合建筑自身的特点,在最大程度满足规范的前提下对超出规范的部分应从火灾危害及原理出发,设计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而不是把规范当作教条,单纯为执行规范而去消防,真正体现消防工作服务于社会、服务于经济的宗旨,实现消防工作的真正价值和意义。
以上是我们在辽展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中得到的一些观点和启发,提出来供大家探讨,不妥之处,敬请各界专家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
[1] 《防火手册》.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92年7月第1版
[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87(1997年版)
[3] 《消防燃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年3月第一版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