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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平时作业(一)参考答案(含简答与名词解释

发布时间:2021-06-05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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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该钱为隐藏物,乙因发现而取得

D.乙应将钱返还给甲,仅仅保有衣服

12.某甲和某乙是邻居,某甲靠着某乙的墙建了一间棚子,后来某甲离家出走3 年。某乙见棚子坏了,又邻自己的墙,于是修理了一下,在里面放东西。某甲回来后也没说什么。后来某甲要盖房子,就提出要某乙将东西搬出去。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不能要求乙将棚子里的东西搬出去,因为已过诉讼时效

B.甲可以要求乙将棚子里的东西搬出去,因为还没过诉讼时效

C.甲任何时候都可以要求乙将棚子里的东西搬出去,这与诉讼时效无关

D.乙对某甲棚子的使用构成有权占有,因为某甲明知却未明确表示反对

二、判断题(只需要判断正误)

1.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

2.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

3.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

4.不依赖于其他权利而独立存在的物权为主物权,如所有权、地役权、抵押权、典权。N 通过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物权属于物权的原始取得方式。( )

5.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

三、名词解释

1.物权

权利人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权。

2.所有权

指一切为人们所拥有、控制财产的权利,包括有体物与无体物,但在法律观念中,则是指对于有体物的所有权。 3.共同共有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基于共同关系,共同享有一物的所有权。在我国共同共有的类型:夫妻共有财产、家庭共有财产、共同继承财产、合伙财产等

4.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又称为分别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其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78条第二款的规定,“按份共有人按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

5.不动产

不动产是指不可移动或者如果移动就会改变性质、损害其价值的有形财产,包括土地及其定着物,包括物质实体及其相关权益。如建筑物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

6.物权的追及效力

是指物权的标的物无论辗转落入何人之手,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物权人均可追及至物之所在行使物权的法律效力。

7.物权的排他效力

是指在同一标的物上不允许有两种以上不相容的物权同时存在。也就是说,已存在的物权,具有排除在同一标的物上再行成立与之不相容的其他物权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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