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外地企业进淮备案证》材料清单
1、《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淮登记备案表》一式三份(附电子版);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介绍信(外省企业由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出具、本省企业由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进淮分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分公司营业执照负责人必须与分公司行政负责人一致);
5、进淮分公司设立及行政负责人(分公司经理)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应注明授权权限);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建造师(项目经理)的任命文件;
6、企业在淮分公司行政负责人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级证);登记备案的建造师(项目经理)提供资格证书、执业印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级证);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提供职称证。其中,技术负责人的职称应满足企业主项资质等级标准的要求(外省进淮企业技术负责人需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上述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及缴费六个月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7、进淮分支机构办公场所权属证明,自购房屋的提供《房屋产权证》、租赁办公用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及《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租期应一年以上;
8、提供分公司内部健全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经营、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注:
1、申请单位须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的行政负责人亲自到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办理,一次性出示全部申请材料所需原件和复印件,零星核验不予受理。原件核验完毕后当场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2、每月第一周受理,过期不再受理;
3、申请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查实后依据相关条款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