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定价
1999.2价格月刊经济纵横
公共产品的定价原则
山东经济学院(邮编:250014)
公共产品是指这样一类物品,在增加一个人对它分享时,并不导致成本的增长(它们的消费是非竞争性的),而排除任何个人对它的分享却要花费巨大的成本(它们是非排它性的)。公共产品的种类很多,诸如国防、外交、环境保护、基础研究、义务教育等纯公共产品以及城市自来水、管道煤气、电力、电信、邮政、铁路、收费公路等公共设施。按照传统经济学原理,公共产品由于其消费上的非排它性和非竞争性,以及“免费搭车”和交易成本高、具有自然垄断性等因素的存在,决定了公共产品不可能完全通过市场机制,由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民营部门有效提供,只能交由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政府来提供。然而,从各国的实践看,正是由于政府不以盈利为目的,因而导致了公共产品经营的效率低,供应数量少、服务质量差、资源浪费大、官僚主义严重等许多弊端。因此,二战以后世界各国都纷纷推出了公共产品民营化的政策,且已成为一种世界性的趋势,旨在通过市场机制调节
公共产品的提供,提高公共产品供给的效率。但是,在我国,公共产品的大部分仍由政府提供,公共产品供给效率低的现象十分严重。因此借鉴国外经验,在改革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同时,利用市场机制和价格手段来提高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就显得十分重要。笔者认为,在目前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下,利用价格手段来保证公共产品供给,既能提高政府配置资源的效率,又能体现社会公平,是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然而,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直接动因是为了弥补市场失灵和市场缺陷,其目的并不是为了盈利,而是为整个社会再生产提供理想的“共同生产条件”,它们或者是为了整个国家的安定,或者是为了提供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或者是为了提高全民文化和身体素质,或者是为经济运行提供基础条件,等等。这就决定了公共产品的定价不能完全依靠市场机制来确定。对那些具有垄断性的公共产品,如果完全依赖市场定价,就必然会导致资源配置效率损失。政府若根据产品的边际
一、公共产品定价的政策目标
成本和边际效用规定价格,将垄断
是效率与公平的统一
利润平均到每个消费者身上,同时引进竞争机制,有助于改善资源配
在市场经济中,经济的运行是置的效率;对有些公共产品,针对由价格这只“看不见的手”所调节不同的消费群体实行不同的价格,的,市场价格联系着供给与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实行公平目标。当政生产与消费,决定着收入分配。在府希望能够在更大程度上支配社一个理想的竞争市场中,一般私人会资源时,公共产品的定价往往成产品的价格是由供求双方决定的,为政府获得收入的一种手段。可产品的价格等于该产品的边际成见,公共产品的定价具有很强的政本,这时利润达到最大化,社会资策性,它既是政府管理调控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