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极端化 知识 竞赛
答:对于利用宗教破坏法律实施的,要依法处理。这些行为主要包括:以宗教教义妨碍国家教育制度、干预行政、司法、计划生育政策和遗产分配的;违反《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重婚的,给未领结婚证者以念 “尼卡”等宗教仪式结婚的,未依法办理离婚手续而以宗教方式离婚的等。
28、对宗教极端势力及其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应采取什么政策? 答:对于宗教极端势力及其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要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检法司安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进一步提高依法打击处理水平。
29、如何处理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宗教人士?
答:对一时糊涂偶尔组织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但已有悔改表现的宗教人士,要注意其一贯表现,重在教育管理,不轻易撤销职务;对宗教极端活动采取不报告,不抵制、包庇纵容等消极态度的宗教人士,严肃批评、严格管理;对参与宗教极端活动、
30、讲经、解经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按照国家宗教局、全国伊协、自治区民宗委(宗教局)、伊协规范解经要求,严格按照新编《卧尔兹》进行讲经、解经,把伊斯兰教的 两世吉庆 、倡导和平、热爱祖国、服从秩序、团结友善的理念融汇到解经、讲经工作之中,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时代发展、适应现代文化的阐释,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增强新疆宗教文化的时代性和包容性。
31、为什么禁止宗教人士未经批准在宗教活动场所外开办宗教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