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外观设计:指对产品的形状团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性转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简答
1、 发明分类的法律意义(1)在专利的申请过程中,不同的发明所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有所不同其撰写内容也有所不
同(2)在取得专利权的效力范围也不同(3)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因发明的种类不同而导致其举证的责任不同
2、 实用新型的特征(1)是一种技术方案(2)是针对产品而言的,任何方法都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3)申请实用
新型专利的产品只能是具有立体形状构造的产品(4)实用新型其实用性必须能在工业上应用(5)作为实用新型的产品是可以自由移动的
3、 外观设计的特征(1)必须以产品为依托(2)必须以产品的的形状图案色彩为构成要素以视觉美感为目的而不去追
求实用功能(3)必须适合于工业使用
4、 发明的特征(1)应当包含创新(2)必须利用自然规律或现象(3)具体的技术方案
5、 专利的客体(1)发明(2)使用新型(3)外观设计
论述
1、 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秩序的发明创造(1)发明创造的目的效果作用等违反法律不能被授予专利权(2)直接与公共
秩序相抵触的发明创造不能被授予专利权(3)有的发明创造虽然本身不违反法律也不违反公共秩序,但任何人用于某种非正常领域可能对社会构成较大危害这类发明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2、 不可获专利的主题(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与方法(3)疾病的诊断及治疗方法(4)动物和植物品种(5)
用原子核变方法获得的物质
第十一章 可专利性
论述。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1、 专利的新颖性: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
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了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 专利创造性: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由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
和进步
3、 专利实用性: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
4、 单独对比原则:在判断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是否具有新颖性时,专利审查人员只能将每一份对比文件作为
一个整体单独与被审查对象进行比较,而不允许将几份对比文件组合起来作为判断该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的标准
5、 冲突申请:在申请日以前,同样的技术已有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
专利申请文件中,那么,该他人的这一申请就是被审查之申请的冲突申请
简答 1不影响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之新颖性的公开情况: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上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漏过内容的。
2判断一项发明创造是否具有创造性的参考基准:
1)申请专利的发明解决了人们渴望解决但一直没有解决的技术难题。2)申请专利的发明克服了技术偏见。3)申请专利的发明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技术效果。4)申请专利的发明在商业上获得了成功。
3实用性的含义:1)能够产生积极的社会效果。2)能够产生积极的技术效果。3)能够产生积极的经济效果。
4发明或实用新型获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A新颖性a含义b公开标准:1地域标准、绝对标准2时间标准:发明标准、申请标准c我国专利法中的新颖性规定:1以出版物公开的方式上采用的是绝对新颖性标准2在公知公用公开方式上采用相对新颖性标准3两者结合称为混合新颖性标准B创造性a标准:低于发明,对实用新型的评定,只有在有人提出撤销请求时才涉及b审查原则:只有在该项发明具备新颖性的前提下才予以审查,审查员可以将两份或两份以上的对比文件或者这些对比文件的某些部分组合在一起评定c审查基准1申请专利的发明解决了人们渴望解决但一直没有解决的技术难题2克服了技术偏见3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技术效果4在商业获得成功C实用性:审查原则a以在申请日提交的说明书、附图和权利要求的整体技术内容为依据b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否实施应以其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否实施为准c实用性与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是如何创造出来的以及是否已经实施有关
5外观设计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新颖性、美观性、合法性
第十二章专利权的获得
名词解释
1、 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是发明人为执行笨单位交给的任务所作的或者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
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