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要加强对法规内容的廉政评估和审查,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为弊革风清、富民强省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要扎实推进严格执法。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着力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要扎实推进公正司法。尽快制定出台《山西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完成中央部署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深入开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司法腐败,着力解决司法不公正、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要扎实推进全民守法。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增强全民法治意识,着力解决社会上存在的不尊法、不学法、不信法、不守法、不用法、不护法等问题。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要扎实推进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法治专门队伍、法律服务队伍、法治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
(三)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山西建设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法治山西建设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始终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要推进依法执政。完善党委具体工作制度,依法行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确保各级党委在宪法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要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省委要及时制定一批与中央党内法规相衔接的省级党内法规,地方各级党委要及时制定一批与党内法规相配套的党内规范性文件。要抓好党内法规制度的落实,切实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要提高推进法治山西建设的能力。各级领导干部是全面推进法治山西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推进法治山西建设必须解决好的关键问题。要推进全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常化、制度化、常态化,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实施“六权治本”,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必须标本兼治。当前,要突出治标,坚持重拳出击,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