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工作
基本要求及考核工作规定
研函 〔2011〕077号
专业实践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重要的教学和科研训练环节。为保证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确保实践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规定。
一、专业实践原则
专业实践的组织工作应贯彻和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与现场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注重职业精神、沟通技巧、团队协作、管理能力和书面总结等能力的培养。
二、专业实践时间
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不少于六个月的专业实践,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不少于一年。研究生原则上应在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计划后方可进入专业实践阶段。
三、专业实践方式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灵活进行:
1.校内导师结合自身所承担的科研课题,安排学生的专业实践环节。
2.充分发挥校外导师的作用,利用企业或研究院所的科研资源,由双导师协商、校外导师负责安排指导相应专业实践环节。
3.依托于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由学院统一组织和选派学生去企业或研究院所进行专业实践。
四、组织和管理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由各学院负责落实和实施,各学院必须制定相关的细则和方案,对专业实践的项目、实践的模式、组织、管理、考核等问题出台规定,并安排人员负责管理和联络。实施细则和方案必须在研究生院备案。
五、专业实践的过程管理
1.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于第二学期结束前与导师一起制订并填写《北京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学院审核通过后,将汇总表最迟于第三学期第2周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2.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于第四学期结束前与导师一起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