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填写《北京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学院审核通过后,将汇总表最迟于第五学期第2周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3.研究生进入相关企业实习,应与企业签署相关协议。协议应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以及研究生在企业实习期间的安全和知识产权等方面问题。
4.学院应加强研究生实习期间的跟踪管理,了解和掌握研究生的实践情况和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5.研究生在高风险作业单位进行专业实践应按照单位安全控制标准和流程工作,并按单位或行业相关要求参加保险。
六、专业实践的考核
1.专业实践环节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一个特色和重要环节,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参加专业实践或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2.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考核最迟应于第四学期第12周前完成,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考核最迟应于第六学期第12周前完成。
3.专业实践半年累计工作量不得少于320学时(每周20学时,按16周计算),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不少于640学时(每周20学时,按32周计算)。
4.学院负责组织校内外专家、企业或研究院所等实践单位负责人组成考核小组,以专题报告会形式对研究生专业实践进行考核。研究生汇报本人的专业实践工作,指导教师应根据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和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等,按“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评定成绩,并将成绩汇总后交研究生院。
5.学院负责保存北京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存期3年。 本规定自2011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始执行,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