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学术活动
应用统计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至少参加3次学术活动。每次学术活动要有500字左右的总结报告,简述内容并阐明自己对相关问题的学术观点或看法。
七、实践环节
1.在学期间,应用统计硕士研究生必须保证不少于六个月的实践教学,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
2.在导师指导下,应用统计硕士研究生要制定并提交实习(实践)计划,撰写实习(实践)总结报告。应用统计硕士研究生不参加专业实践或未通过专业实践考核的,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3.专业实践方式
应用统计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灵活进行:
(1)校内导师结合自身所承担的科研课题,安排学生的专业实践环节。
(2)充分发挥校外导师的作用,利用企业或研究院所的科研资源,由双导师协商、校外导师负责安排指导相应专业实践环节。
(3)依托于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由学院统一组织和选派学生去企业或研究院所进行专业实践。
4.应用统计硕士研究生应于第二学期结束前与导师一起制订并填写《北京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专业实践考核最迟应于第四学期第8周前完成。
5.研究生汇报本人的专业实践工作,指导教师应根据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和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等,按“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评定成绩
八、论文开题与中期检查
1.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主要介绍学位论文选题的技术路线,实施方案,预期成果和计划安排。开题报告应以文献综述报告为基础,主要介绍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技术路线、实施方案、计划安排和预期成果。课题要求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的课题,包括技术引进、技术改造、技术攻关等生产关键任务,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新产品的研发方面的课题。
应用统计硕士研究生最迟应在第二学期期末完成开题报告。
2.中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