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培养方案总体框架和要求
研函 〔2011〕071号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包括: 学科简介、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学习年限、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必修环节、实践环节、论文开题与中期检查、学位论文与毕业共九部分。
一、学科简介
学科简介包括本学科的历史沿革、师资队伍、科研情况、主要研究学科方向、研究生培养条件等。 二、培养目标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掌握所在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实践能力和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培养方式
采用全日制研究生管理模式,实行集中在校学习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实行双导师负责制或导师指导小组负责制。
双导师制是指1名校内学术导师和1名校外社会实践部门的导师共同指导学生,其中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部分课程与论文等环节的指导工作。
导师指导小组负责制是由3-5人组成的指导小组进行合作指导制度。导师指导小组中必须有1人为首席导师,主要负责研究生的业务指导和思想政治教育,其余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部分课程与论文等环节的指导工作。
四、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一般为2年,最长修业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指导性培养方案对此有其他明确要求的,基本修业年限、最长修业年限以培养方案中规定为准。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允许提前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