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
对于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
保险公司依法在交强险范围内分项限承担
责任,不承担诉讼费、鉴定费。
理由:
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财产损
失责任限额,被保险人有责的情形下最高为
122000
元,无责的情形下最高为
12100
元,诉讼费和鉴定费不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
(三)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
主张:
对于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
因受害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
保险公司不
应承担赔偿责任。
理由:
受害人对于交通事故的后果主观心理方面存在故意,
是希望或者放任
生命权被侵犯结果的发生,因此保险公司拥有抗辩理由。
(四)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主张:
(若是垫付抢救费)由于被保险人未取得驾驶资格,保险公司不应承
担赔偿责任,请求被保险人返还保险公司已垫付的抢救费。
理由:
驾驶人无证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