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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费用质证要点(13)

发布时间:2021-06-05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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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

对于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

保险公司依法在交强险范围内分项限承担

责任,不承担诉讼费、鉴定费。

理由:

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财产损

失责任限额,被保险人有责的情形下最高为

122000

元,无责的情形下最高为

12100

元,诉讼费和鉴定费不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

(三)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

主张:

对于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

因受害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

保险公司不

应承担赔偿责任。

理由:

受害人对于交通事故的后果主观心理方面存在故意,

是希望或者放任

生命权被侵犯结果的发生,因此保险公司拥有抗辩理由。

(四)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主张:

(若是垫付抢救费)由于被保险人未取得驾驶资格,保险公司不应承

担赔偿责任,请求被保险人返还保险公司已垫付的抢救费。

理由:

驾驶人无证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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