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评估和晋升调薪办法
方案1:
新进人员按入职前确定的岗位及薪资办理入职,试用期后享受本部门KPI+5%至20%的薪资,须根据部门所定的试用期考核标准为依据。
方案2:
新进人员按入职前确定的岗位及薪资办理入职,入职半年以内不能另加薪及提升,但可以平级调动工作岗位。试用期后只能享受本部门KPI。原则上满一年后评估,但可根据个人能力和表现经本部门主管提议满半年后评估,按半年评估计分标准执行。
年度评估:
1. 6月份的评估:70%是(11~4月)KPI,30%是上级评估的分值和自己评估的分值,自己评估法则按加十法则执行(如下表)。
2. 12月的评估:70%是(5~10)月KPI,30%是上级评估的分值和自己评估的分值,自己评估法则按加十法则执行(如下表)。
3. 加十法则解释:按上级评估的分值为中间基数,上下分以1分为递增递减。当自己评估分和上级评估分的排列相对比得到的分值为附加分,附加分和上级的评估分总和作为30%分值的基数。
例如:上级评估72分,自我评估:76分,综合得分为:78分
上级评估自己评估加十法则最后得分
820
811
802
793
784
775
76678
757
748
739
727210
719
708
697
686
675
664
653
642
631
620
假设:
薪资:FJ-17-A:4100元 (评定薪级500元)KPI 综合分:7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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