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到维也纳体系
1618至1648年,在欧洲进行的30年战争几乎把当时所有的欧洲国家都卷了进去,是世界近代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欧洲战争。各国先是为信仰而战,以后又抛开宗教了外衣,为各自的国家或准国家的利益而战。交战双方从1643年起就开始和谈,谈判在德意志威斯特伐利亚省的两个城镇——明斯特和奥斯纳布吕克举行,直到1648年10月才签订了和约,史称《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从而形成了历史上第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国际关系体系——威斯特伐利亚体系。
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的基本内容包括几个方面:第一,它开创了用国际会议的形式解决国际争端,结束国际战争的先例,以后这种结束国际争端和战争、从而恢复和平的形式便成为惯例;第二,它通过承认德意志数百个诸侯国的主权,确认荷兰和瑞士的独立国的地位,实践了从文艺复兴时期就已经出现的一些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即国家主权平等、国家领土和国家独立等原则,并将这些原则规定为近代以来国家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是近代国际法的主要原则;第三,它创立并确认了国际法中缔约国对条约必须遵守、违约国应被视为和平的破坏者、其他缔约国对违约国可以进行集体制裁的原则,使之成为国际法的基本原则;第四,它通过承认德意志各诸侯国的主权以及承认新教和天主教享有同等权利的方式进一步确认了国家主权的统一性、不可分割性和独立性,使世俗的王权国家的统治体制得到加强;第五,它确立了国家之间常驻外交代表机关即外交使团的制度,这一制度首先在欧洲普遍实行,为主权国家之间经常性的交往提供了制度上的便利。
(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教授 徐欣)“威春播持伐利亚体系是欧洲在经过30年战争的洗礼后形成的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国际关系体系,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所确立的有关国家主权和国家关系的这些基本原则是现代国际法的基础。但是,这个体系还不具有全球性,它更多的带有欧洲国际关系体系的特点和色彩,它所展现的更多的是欧洲的国际秩序。”
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的建立使欧洲各国之间形成了一种相对多极均势的状态。法国、瑞典、奥地利、普鲁士、西班牙、英国、俄罗斯和意大利等国成为国际关系中的行为主体,各国的实
力虽有差异,但基本处于势均力敌的状态,在以后的一个多世纪里,经过多次局部战争,欧洲各国的实力发生着消长变化。
英国于1640年爆发了资产阶级革命,由于30年战争的牵制,欧洲大陆各国无力对英国进行干涉,这场革命的胜利为英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崛起和向海外扩张打开了新的局面。在整个十七世纪,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