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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南京医科大学新建工程消防维保转接表(2)

发布时间:2021-06-05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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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新建工程消防验收合格后可以申请转交学校消防管理部门。

2、转交前,消防系统运转正常、消防设施完好、消防控制室运行正常且落实好物业专人

值班。

3、转交时填写上述申请表,并附消防验收意见书、消防产品检测报告、消防工程相关图

纸、消防产品合格证或说明书、物业合同书等材料。

4、交接后,在消防工程质保期内,还由消防工程承建单位维保,保卫部门负责日常管

理。

5、不符合接收要求的,保卫部门可以不接收。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建筑物,消防安全由

建设部门负责。

6改建、装修等工程参照此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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