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服务技能竞赛规程
2008年全市职业院校酒店服务技能竞赛规程
一、比赛项目与内容
中餐宴会摆台、西餐宴会摆台、主题宴会设计、 与酒店服务相关的才艺表演
二、比赛方式
以个人参赛的方式、参赛选手必须完成四个比赛项目,赛前30分钟由参赛选手抽签确定比赛顺序。
三、规则要求
㈠、中餐宴会摆台(10人)
1、 比赛要求:
⑴、按中餐正式宴会摆台,鼓励选手利用自身条件,创新台面设计。 ⑵、操作时间18分钟(提前完成不加分,每超过30秒,扣总分1分,不足30秒按30秒计算,以此类推;超时2分钟不予继续比赛,未操作完毕,不计分)。
⑶、选手必须佩带参赛证提前进入比赛场地,裁判员统一口令“开始准备”进行准备,准备时间3分钟。准备就绪后,举手示意。
⑷、选手在裁判员宣布“比赛开始”后开始操作。
⑸、比赛开始时,选手站在主人位后侧。比赛中所有操作必须按顺时针方向进行。
⑹、所有操作结束后,选手应回到工作台前,举手示意“比赛完毕”。 ⑺、操作过程中物品不离盘(台布除外)。
⑻、餐巾准备无任何折痕;餐巾折花花型五动五植,突出主位花型,整体挺括、和谐,符合台面设计主题。
⑼、餐巾折花和摆台先后顺序不限。
⑽、比赛中允许使用装饰盘垫。
⑾、物品落地每件扣3分,物品碰倒每件扣2分;物品遗漏每件扣1分。
2、 比赛物品准备 组委会提供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