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及遵纪
守法诚信承诺
华蓥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隐瞒。
本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我方承诺,如存在以上违法违纪投标行为,我方自愿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5 和其他有关规定承担责任。同时,我方还承诺:1、保证服从招标文件和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安排,遵守招标有关会议现场纪律。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且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2、接受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
3、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全部真实有效(包括证件、资料、业绩、造价人员印章,法人印章与工商、公安机关备案的网上印章相符,入川企业备案证书与四川省建设厅颁发的相应证书相符),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管理班子的所有人员没有在建项目。若评标过程中查出有虚假或中标之后查处有虚假,投标人同意对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取消中标资格,接受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接受相关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因特殊情况没有被发现已经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一旦被查实投标文件内容虚假,投标人自愿在接到通知之日起 5 日内将投标保证金同等金额交回招标人。
4、保证不挂靠具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投标,包括挂靠其他施工单位,或从其他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或者由其他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和签字等行为。否则,同意接受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接受相关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因特殊情况没有被发现已经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一旦被查实具有本条行为的,投标人自愿在接到通知之日起 5 日内将投标保证金同等金额交回招标人。
5、保证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否则,同意接受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