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青少年创新比赛规则,对高中生升学有用。
创新能力的养成。
2.创新性
(1)内容、过程或方法的设计有创意。
(2)整个教学或活动方案的构思新颖、巧妙。
(3)因人而异,因地制宜。
3.可行性
(1)符合方案设计对象的知识、能力和认知水平。
(2)具备方案实施的必备条件。
(3)便于在课程教学或科技教育活动中实施。
(4)不增加青少年的负担。
4. 示范性
(1)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体现当代科技发展方向和教育理念。
(2)着重解决青少年所面临现实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3)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便于推广普及,并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
5. 完整性
(1)活动过程完整。
(2)实施步骤清晰、具体。
(3)具体措施切实可行。
六、终评决赛
1.终评决赛包括公开展示、项目问辩等活动。获奖等级将根据参赛者在上述活动中的综合成绩确定。
2.参加终评决赛时,各省辖市入围科技辅导员可统一组队。入围决赛的项目作者因故不能参加终评决赛,可授权他人(填写授权书)代为布展、回答问辩;入围决赛的项目作者因故未参加终评决赛(未授权),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3.终评公开展示按作品类别进行布展。
七、表彰和奖励
终评按作品类别设定一、二、三等奖。并设立专项奖。
八、获奖项目公示
终评结束后,获奖项目将在“河南省青少年科中心网站”上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的获奖情况持有异议,都可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秘书处具名(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提出(邮寄或传真)。经查明,确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取消其获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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