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接触轨系统技术规范
5 电缆与钢轨的连接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连接前应将钢轨接触面打磨、除锈,电缆与钢轨连接应牢固可靠。
5.8 冷滑试验及送电开通
5.8.1 冷滑试验应采用电动客车或具有等效电动列车检测结果的其它车辆进行。 5.8.2 冷滑试验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冷滑试验区段接触轨系统已全面竣工,并已进行检查,检测记录完整,检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2 冷滑试验区段的限界检查已完成,所有侵限问题均已解决。 3 已对冷滑试验区段线路进行了清理,没有影响冷滑试验的障碍存在。
5.8.3 冷滑试验不得少于2次,第一次运行速度为5~10km/h,第二次运行速度为30~50km/h,车辆段为20~30km/h。如需进行第三次,应按正常运行速度运行。 5.8.4 冷滑试验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发现的问题应于送电开通前处理完毕:
1 授电靴在接触轨上滑行应平顺;
2 授电靴在弯头处切入及脱离应顺滑、位置正确; 3 防护罩及其托架不得突出接触轨限界; 4 沿线设备及线缆安装牢固,不得侵入设备限界。
5.8.5 4.8.5 接触轨系统送电开通前进行绝缘测试,绝缘测试符合下列要求:
1绝缘子及绝缘部件已经全部清扫干净,绝缘包扎物已全部清理; 2 接触轨上所有临时接地线均已撤除; 3 隔离开关的分、合闸位置正确; 4线路已巡视完毕,无异常情况;
5 按供电臂确认送电开通区段接触轨系统绝缘良好。 5.8.6 接触轨系统送电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 工程验收及冷滑试验中发现影响送电的接触轨各项缺点已克服完毕; 2所有临时保护接地线已全部撤除; 3各种标志、警示标已安装齐全;
4 送电通告已张贴,进入线路的所有通道已封锁;
5 隔离开关分合闸位置正确,轨回流系统经检查确认已可靠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