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法定代表人或代办人身份证、受理通知书;
(二)领件地点:莒南县政务服务中心 窗口
(三)领件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2:00 14:30—17:30
十三、咨询、投诉电话
附:办理流程
受理
承办
审核
批准
办结
窗口工作人员检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并作出 受理、不予受理或材料补正决定。 窗口人员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统一进行项目现场 勘验,并提出勘验意见。 局分管负责人根据窗口勘验意见和项目情况进 行技术把关,提出审核意见。 局主要负责人作出许可与否的决定。 窗口人员为申请人发放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 目施工许可证;若不予许可的,发放不予许可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