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实验小学传染病疫情等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疫悄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群体性伤害事件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定义
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学校广大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食物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群体性伤害事件以及其他影响师生健康的普通的传染病疫情等事件。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依法管理、强化责任、落实任务、快速反应、科学防控。
三、应急组织
成立查汗淖尔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郑永平(校长)
副组长:高春莲(副校长)
曹丽(副校长)
边俊杰(副校长)
成员:高志宽贾菲米娟娟白丽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德育主任兼任,负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2.指定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本单位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3.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单位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4•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四、学校设置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
(一)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设置要求:
1 .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
2.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优先考虑;
3 .必须为学校或者托幼机构的在编人员。
(二)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职责:
I •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协助本单位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 .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