鼠疫、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霍乱、脊髓灰质炎等菌种、毒种丢失。
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特别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
肺鼠疫、肺炭疽在城区发生;或人口稀少和交通不便地区,1个县(区)域内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病10例及以上,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的县(区)。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省份,并有继续扩散的趋势。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同时涉及多个省份,并有扩散趋势,造成重大影响。
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传染病。
1动物间发生传染病暴发或流行,人间疫情有向其他省份扩散的趋势,或波及两个及以上省份。
一次放射事故中度放射损伤人数50人以上,或重度放射损伤人数10人以上,或极重度放射损伤人数5人以上。
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