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四届全国青年美展设立评选监审委员会,监督评选全过程。
八、展览费用:
1、第四届全国青年美展的费用,由主办单位申请财政拨款。
2、第四届全国青年美展将向参加复评的作者收取作品参评退件费。
收费标准分别为:
雕塑、油画、漆画、综合材料每件作品200元
中国画、版画、水彩、粉画作品每件100元
参加复评的作者在寄运作品同时将参评退件费汇至展览办公室。
九、宣传出版
1、宣传:第四届全国青年美展征稿通知发出后,通过各省美协对全国青年美展创作进行发动。在相关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2、出版:出版《第四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作品集》,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