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教师要在讲清概念时要十分准确地讲清概念的含义。有些性质、法则和公式中包含着的某些基础概念,办中一个词,但它所表示的含义也是极其明确的,在教学中要特别注意把这些含义准确而清晰地表达出来。抓住关键讲解概念,就能使学生明确新概念的本质属性及它的意义。如在教学分数意义时就要强调“平均分”。
教师还要恰当地讲清概念的运用范围。如2是质数但不能说它是一个质因数,只能说它是某个合数的质因数。又如在用字母表示数时,爸爸的年龄用A表示,小明的年龄用A—28表示,这里A并不能表示任意一个数,而是有一定的范围的。
三、分析比较,区别异同。
有些概念表面看起来有类似之处,实际上似是而非,能过对比本质属性,使学生弄清它们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可以加深对概念的理解。如质数与质因数、互质数、数位与位数、整除与除尽等概念十分相似和相近,教学时要通过各种情况的反复比较,指明它们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帮助学生掌握概念实质。又如在教学小数的性质——“在小数的末尾添上零或者去掉零,小数的大小不变,”这里“小数的末尾”就不能说成是“小数点后面”,也不能说成是“小数部分”。“末尾”这个概念是“最后”的意思。
在运用对比法教学时,采有变式也是一种很好的方法,能过变式教学可以使学生排除概念中非本质特征,学生能抓住本质特征,才能增强运用概念的灵活性。如在出示几何图形时位置要变化,不要让其“经典式出场”。
当然在使用比较的方法进行教学时,必须在这个概念已经建立得比较清楚、牢固的基础上,再引入其他相关概念进行比较。否则,不仅不会加深学生对概念的理解,反而容易产生混淆现象。
四、启发思维,归纳概括。
有的学生逻辑思维能力差,习惯于死记硬背,做习题时,只能依样画葫芦,遇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