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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规程
1、目的
规范小区内给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确保给水设备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
2、范围
适用于设给水备设施运行管理。
3、职责
3.1部门主任负责给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的监督。
3.2维修班长负责给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及检查。
3.3 维修值班人员具体负责给水设备设施运行和操作。
4、工作内容
4.1 巡视监控。
4.1.1 水泵房管理员应每天巡视一次物业区域内水泵房(包括机房、水池、水箱),每周巡视一次物业内主供水管上闸阀以及道路给水井。
4.1.2 巡视监控内容如下:
a)水泵房有无异常声响或大的振动;
b)电机、控制柜有无异常气味;
c)电机温升是否正常(应不烫手),变频器散热通道是否
顺畅;
d)电压表、电流表指示是否正常,控制柜上信号灯显示
是否正常,控制柜内各元器件是否工作正常;
e)机械水压表与PC上显示的压力是否大致相符,是否满
足二次供水压力要求(正常值为9.1kgf/cm2);
f)水池、水箱水位是否正常;
g)闸阀、法兰连接处是否漏水,水泵是否漏水;
4.2 给水设备设施异常情况的处理。
4.2.1 主供水管爆裂的处置:
a)立即关闭相关联的主供水管上的闸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