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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研究报告
区内污水管道沿道路呈枝状布置,管道起点覆土深度在人行道下不小于0.8米,车行道下不小于1.0米,城市道路下一般取1.5米。污水在管道内以重力自流的方式输送至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
污水规划图(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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