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概况
为加大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力度,进一步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政府相关政策要求,煤矿、集团公司、县安监局建立三级联网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经修文县相关部门和浙商矿业集团公司协商同意共同管理修文县安全监控系统。
二、 实施方案
1、 由修文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浙商矿业集团公司共同管理。
2、 由修文县专业维修人员维修。
三、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一)地面中心站每班至少应有1名监控人员值班,监控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监知识控培训,并持证上岗。地面机房值班人员应忠于职守,遵章守纪,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法》(AQ1029-2007)及《贵州省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装备联网和维护使用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对设置好的各检测点数据,不得擅自更改。
(一)中心站应保持肃静、整洁、卫生,定期进行除尘。工作人员应爱护设备,所有设备应摆设整齐有序,不得将任何废弃物品留在机房内,机房内物品不得私自带出。
(三)中心站机房内严禁烟火,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易燃、易爆和强磁物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
(四)严禁中心站值班人员对机房服务器(计算机)进行与监控系统工作方面无关的操作,不得浏览网页,不得插接U盘等有可能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