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汇报制度和会议制度等,进一步规范妇女维权工作,使协调组部署的各项工作都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
农业厅做好宣传,增强农村妇女的维权意识,开
展培训,提高农村妇女创业和就业技能。通过长期努力,我省农村妇女参加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始终
保持在40%以上,参训妇女普遍掌握了一技之长,劳
动技能普通得到提高,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个人经济收入水平也明显提高,同时还涌现出一批像漯河市“智慧女子合作社”领办人杨智慧等妇女创业
典型。同时,我们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
证中,充分体现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在土地仲裁和
流转中,充分尊重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各级仲裁调
解机构在开始工作中,充分尊重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积极受理侵权案件,为农村妇女外出务工流转土地提
供了保障。2014年以来,全省累计调解、仲裁解决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4652件,其中涉及妇女土地
权益案件182起。
此外,我们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中,
充分维护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在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中,充分保障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通过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