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线,其中,体育点校体育项目、市第九中学乐团项目、东北育才悲鸿美术学校单独划定文化课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师范学校各专业均在面试和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进行肝功能化验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报考师范学校录取。报考英语、学前教育(双语)、音乐教育(双语)、美术教育(双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必须及格。
职业高中按照考生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有面试、加试要求的须面试、加试合格。
已被录取的考生要在招生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招生学校报到,招生学校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新生,可视为自行放弃录取资格。
录取时间总体安排如下:7月20日进行沈阳经济区跨市招生优质普通高中和省级重点高中录取工作,7月24日进行师范学校和国家级重点职业高中录取工作,7月28日进行市级重点高中录取工作,7月31日进行省级重点职业高中录取工作,8月5日进行一般高中录取工作,8月7日进行一般职业高中录取工作,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录取工作在8月上、中旬进行。
2013年沈阳中考指标到校政策须知。
指标到校招生是把招生计划分配到各初中毕业生学校的招生办法。沈阳市2012年将省级重点高中(不含辽宁省实验中学、沈阳市第二中学、东北育才学校)公费生招生计划的70%作为指标到校招生计划。录取时可按招生学校统招公费生录取分数线降40分,以毕业生学校为单位,按考生成绩和所填报的指标到校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生源不足,剩余指标转本区、县(市)统招。
省级重点高中指标到校名额的分配办法是:各省级重点高中分配给初中的指标到校生系数为各省级重点高中指标到校计划数与本区、县(市)报考人数之比,各初中所得指标到校生名额为该校在本区、县(市)报考人数与指标到校生系数之积;在区、县(市)招考办单独报名且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所享受的名额为单独报考人数与指标到校生系数之积。
在校在籍且在本校报考的应届毕业生;在区、县(市)招考办单独报名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即东陵区、于洪区9个街道办事处所辖地区符合到市内挂靠区招考办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政策上允许的学籍与户籍分离,回户籍所在区、县(市)报考的应届毕业生;在民办学校学习而需回户口所在区、县(市)报考的应届毕业生。
2012年7月21日,沈阳经济区跨市招生优质普通高中和省级重点高中(含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同批次录取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各校录取分数线如下(按照学校所在区、县市行政区划顺序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