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各教研组要组织本组老师每学期写一篇教学论文或者教学经验总结,以及有可行性调查研究的教改建议。
7.期末由教研组长执笔,写出教研总结。
8.培养年轻老师,提高年轻老师的业务素质。
9.各科室人员及实验员要参加相应学科的教研活动。
10.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者,按旷课一节处理。
九、听课评课制度
(一)教师:
1.听课前一定要认真钻研教材,听课过程要有记录,听课后要提出意见建议,集体听课要认真组织评议。
2.班主任尽可能听本班的课,科任老师以本学科、年级为主,并兼听其它学科年级的课。
3.每次听其它老师的课,应提前进入教室,迟到后不要进入教室。
4.每学期每位教师听课不得少于15节。
(二)、领导听课、评课
1.领导听课时数按规定,每学期听课、评课不少于20节。
2.领导听课应及时填写听课记录。
3.学期末将听课记录交教务处存档。
十、教师缺课、补课及调课制度
1.为了稳定学校秩序,非特殊情况一律不得私自调课(核对课表)。有特殊情况需调课者必须提前征得教导处同意。
2.因事、因病不能上课者必须经过教导处,并自己请人代课。
3.教师缺授课均应补授,原则上需在销假后两周补上。
4.各科教学时数严格按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执行,不得随意增减。
十一、教学卫生制度
1.教师在讲课的过程中,言语简洁、清楚,避免不必要的重复,以达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