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到现场一起开箱(包)以明确责任,了解物资是否符合工程要求,对检查不合格的物资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入库计量方式
a)对库房零星材料或工具性材料实行实物清点、过磅、检尺等精确计量。 b)对周转架料进行检尺(定尺的可进行点数)计量。
c)钢材类;如按理论重量计算,必须对其几何尺寸进行测量,尺寸误差必须在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以内。如按过磅数量计算,必须按我方认可的计量方式计量,同时也必须知晓其几何尺寸。
d)木材类方材可在量几何尺寸的基础上点数计量,板材则应按块检尺计量。
e)包装水泥、粉煤灰等除点包数外,还须对单包进行随机抽检。使量差控制在正常误差范围内;散装水泥、粉煤灰等必须在供货中注明计量方式,一般为抽检。
f)地方性大宗材料中砌体材料必须码堆点数,而砂、石料则以检尺量方为主,辅以抽磅进行计量。
4、验收要求
(1)材料进场后由材料员验收材料并开具《材料验收单》,同时与质量员、技术员、项目经理会签。
(2)所有材料验收过程中的所产生的数据必须在《材料验收单》中注明,不得有修改,若数量有争议时,立即通知采购人员进行协调处理,暂时协调不好的须在材料验收单中注明有争议的事项。
(3)对内部调拨的材料进行验收时,除核实数量外,还须对单价、成色进行核实。若对调入材料有争议时,应及时与对方取得联系协调解决。
(4)《材料验收单》必须真实、及时、准确,材料名称、进场时间、规格、数量填写清晰。材料员必须认真核查材料的出场材料质量证明,质量证明材料必须齐全。
(5)入库材料验收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如收取材料和合同约定的条款不一致的,材料员应拒收,如不拒收造成损失的由项目经理进行处罚。
(6)在材料验收中如发现质量不合格等问题,材料员应及时填写不合格品报告,并尽快报告项目经理,组织不合格品评审,对不合格品采取措施。在问题没有处理之前,将确定的不合格品,隔离堆放,严禁投入使用。
(7)材料入库必须在材料进入现场的当天(除地材)办理完毕。
3.3 不合格材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