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不合格物资由公司采购员与供应商联系商议处理办法,较大不合格材料由项目技术员组织评审,重大较大不合格物资由项目经理/工程管理部组织评审。
3.3.1不合格材料的处理
1、拒收 2、让步接收
3、降级使用,应做好标识和记录,使用在非主要部位
3.3.2不合格材料商议措施
4、如果供方提供的产品被评审为不合格品,要及时与供方取得联系,共同商定退回等处理方案。
5、合格品的降级或改作它用必须经检验,并由业主签字认可后,由项目材料员、技术员组织降级使用。
6、对产生不合格品的供方(分包方),公司要重新进行评价考核。
7、未对不合格品采取有效措施的,按照不合格品带来的损失程度处罚相关责任人。
3.4 库存与使用管理 3.4.1材料储存规定
(1)所有进场材料需做好原始记录,并登帐、上卡,做好进出场计量等资料。
(2)各种原材料、在制品、成品均应贮存在适宜的场地或库房,贮存场所条件与产品要求相适应,以防止产品在使用或支付前受到损坏或变质变形。
(3)凡进入项目现场的材料,应根据现场平面布置规划的位置,做到四定位(区号定位、架号定位、位号定位、排号定位)、五五化(五五摆放,五五码垛,且重在下,轻在上,防止挤压损坏)、帐、物、卡、资金四对口。现场大宗材料须堆放整齐,砂、石成堆、成方、砖成垛,长大件一头齐。要求场地平整,排水良好,道路畅通,进出方便,并按规格进行产品标识。
(4)砼构件、钢木门窗分类、分规格整齐堆码,应加支垫,保证不变形,便于发放。易损、易潮的物资及成品、半成品应放库内存放,以防受损变质。
(5)水泥按品种、牌号、标号、批量、进场时间分别堆放。垛高不能超过12包,垛堆离墙面、地面20-30厘米,垛堆之间应留搬运通道,便于先进先出。每批进场水泥须有醒目的产品标识。
(6)仓库中保管的材料应根据其自然属性,依据储存条件和保管常识进行保管,同类材料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