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
(7)易燃易爆的危险性材料应和其他材料隔离保管,并于明显处标示“严禁烟火”字样,仓
库内及堆放易燃易爆材料地点任何人均不得抽烟,仓库内明火作业需经项目安全员批准。材料员要认真学习使用消防器材和防火的知识。
(8)贵重材料应特别储存,并制定特别防范措施。 3.4.2材料搬运规定
(1)项目部应该配置与材料性质相符合的搬运设备,以免增加不必要的设备支出。 (2)搬运设备的操作和搬运工作的进行均应遵循安全的原则,以确保人员及材料的安全性。
(3)对容易损坏、易燃、易爆、易变质和有毒的材料以及建设方有特殊要求的物资,项目部应制定搬运措施,并明确搬运人员的职责。
(4)全部材料按实际价格加运杂费计入项目成本、材料进退场及一、二次搬运所发生的人工费、运杂费计入项目成本。
3.4.3材料领用规定
(1)材料员应按“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发料。违反发料原则造成材料大料小用以及差错等损失,材料员应负经济责任。
(2)材料出库时由施工员填写《领料单》,《领料单》应进行连续的编号,填明材料名称、规格、领料数量、材料使用部位(特指对工程质量产生重大影响的材料),并报项目经理批准。
(3)项目使用主要材料(钢材、木材、砼、水泥、砂石、砌体、装饰材料、水电安装主材和贵重材料等)均为限额领料材料。属限额领料的材料,应填写《限额领料单》。 (4)《领料单》和《限额领料单》开具后应经项目预算员审核后材料员方可发放材料,对超过核定使用量,不论因何种原因需追加领用物料时,须经项目经理开具《超额领料单》。 (5)发料时应根据材料需用计划或限额领料单控制发料,材料的每次发放量以当日够用为准,不允许贪省事一次性发放,防止被盗、掩埋、丢失等事故发生。
(6)应根据材料的使用部位合理搭配材料的领用、严禁长材短用、大材小用、优材劣用。材料的自然短节、断头及零散要搭配使用,不得使用好料、整料,优先利用积压物资。 (7)对出库材料要做好明细记录、台帐,要保管好各种原始凭证,做到帐物相符,资料齐全,帐目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