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进行教育管理,通过开展"双找"(党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五访"(家访、走访、信访、查访、随访)活动,加强同流动党员的联系,关心其工作生活,发挥"两新"组织和流动党员在服务居民群众中的作用。
(三)健全完善民事办理制度。一是健全完善保障"民情流水线"工程运行的各项制度。全市各街道社区要按照民情受理、限期办理、公示反馈、跟踪监督程序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二是健全完善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制度。根据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区域化和规范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社区党员属地化分类管理制度、社区党建工作考核制度等制度。要继续健全完善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制度,建立街道社区与驻区单位党组织之间的情况通报、重大事项协调、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要全面推行在职党员向居住地社区报到制度、党员志愿服务制度、党员社区表现评价和反馈制度,为在职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三是健全完善街道社区其他管理和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街道内部各职能部门的管理制度、考核制度,街道社区工作考评和奖惩等制度。要继续推行街道社区政务(居务)公开,健全完善居民议事会制度,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特别是街道社区在财务收支、项目资金来源及使用、救助款项的发放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上全部及时公布,做到公开透明。对所有受理事项、办理结果都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要注重监督制度建设,对限期未办或群众投诉办理不满意的,按照责任追究制度,及时追究相关责任,确保群众反映的事项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四)整合助民惠民资源。一是理顺街道社区与驻区单位的关系。按照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原则,健全完善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制度,进一步明确议事规则、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定期开好联席会议,形成共建合力。要开展驻区单位、党员进社区"结对共建"活动,充分调动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共同推进社区建设。二是加强街道社区与机关部门单位的沟通联系。街道社区要加强同市、县区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特别是与劳动、就业、教育、卫生、民政、城建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工作部门的经常性联系,充分发挥他们的资源优势,形成顺畅的服务群众工作机制。要推行机关部门工作进社区"准入"制度,明确机关部门、街道社区在社区工作中的主体职责和协助责任,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赋予社区相应的权力,拨付必要的工作经费,更好的服务群众。三是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要把社区工作活动经费、公益性岗位补贴、办公用房建设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社区工作者在职期间按照社保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保护和调动社区工作人员积极性。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各县区要层层成立领导机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街道党工委要成立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各社区党组织书记为成员的实施"民情流水线"工程领导小组,各社区党组织也要按照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要求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任务明确、载体新颖、措施得力的实施意见,精心安排部署,抓好工作落实。
(二)注重宣传引导,增强工作合力。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民情流水线"工程的宣传力度,使社区干部掌握工作流程和方法,干部群众了解服务项目和措施,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民情流水线"工程的浓厚氛围,保证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把"民情流水线"工程建设成"一线"连"多线"、"线线连群众"、"线线送党情"的民心工程,不断促进社区党建工作和社区建设发展上台阶、上水平。
(三)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落实。经常性地督促检查,是保证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的重要手段。要对重点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具体责任主体,制定具体推进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意见的制定、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果等情况,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