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专人负责深入调查事故原因,以便在最短的时间内大致确定病因。
3)安全员负责在大门路口迎接救护车或项目专车护送伤员。
4)汽车司机保证车辆正常运转,随时待命护送。
5)救护成员以及相关施工队伍管理人员,救护人员抬送病人上车,护送到就近医院。
6)夜间出现情况由项目部值班人员以及现场巡逻队队长负责呼叫、救护并报告项目领导,做到及时抢救。同时负责保护现场及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如实向上级反映事故经过,不得隐瞒和推脱,积极协助事故处理。
7)专人负责做好伤者家属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5.3、食堂管理规定
1)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的措施。
2)地面清洁无积水、杂物,墙面、灶台无积尘、污垢、生熟食容器分开,并有明显的生熟标志。
3)餐具、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食堂的各种设备、设施必须符合环保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确保达标排放。
4)坚决杜绝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等可能对人体有害的食品。
5)不准食用未经卫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他制品,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6)不准食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兽动物和水产品,防止食物中毒。
7)严禁食用各种超保质期的制品,严禁使用外地大包散装盐和亚硝酸盐。
8)使用食堂的单位,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等合法手续后方可使用,炊事人员,必须持当年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
5.4、餐具等设备的管理
1)餐具、茶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熟食用具每日消毒,公用餐具每餐消毒、定位存放、保洁良好。
2)餐具观感检查要达到光、洁、涩、干,洗净合格率达到100%。
3)消毒方法可使用煮沸、蒸汽、红外线、紫外线或氯制剂。
4)用于餐具、用具消毒的氯制剂浓度为150-250mg/kg,用于果、菜的浓度为50-100mg/kg,作用时间均为5分钟。消毒后用自来水冲洗干净。水果、凉拌蔬菜消毒必须设三个池子,坚持洗、消冲三道三序。
5.5、食品质量鉴定制度
1)设有专职或兼职食品质量鉴定员,对所采购的食品进行检验。
2)采购食品时应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
3)观感检查各类食品保持原有的色、香、味,对肉、蛋、鱼、油、熟食品、包装食品等有鉴定验收记录,鉴定记录包括:购入日期、采购地点、品名、数量、质量、处理、鉴定人签字。
4)库存食品要经常检查,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过期、变质食品及时处理、不得食用。5)食品不得与药品、杂志、有毒有害物品混放,剩余食品不超过总销量的1/10,并妥善保管和冷藏,经过鉴定,加热处理后食用。
6)不买、不加工、不贮存、不出售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民工食堂禁止食用四季豆(扁豆),不准食用凉拌菜。
5.6、民工宿舍管理规定
1)保持宿舍地面干净,无烟头、无痰迹、无尘土、无杂物。更不得存放施工用料、机械、工具等。
2)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并采取消除蚊虫、苍蝇及通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