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协同考勤表一同交至办公室,以作出勤考核依据。
2、假休内容:
公休:公司正式职工每月享受四天带薪休假,原则是不做集中休息;新入职员工适岗期(15天)内无公休条件。离职员工离职当月实际出勤天数不满20天者不享受公休待遇,考勤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满20天(含20天)者按每工作六天休一天假计算。
事假:事假的时间一般应安排在公休时间内,若超出公休时间(四天),则从实际考勤时间中减出,其中休假天数每月累计超过11天(含11天)者不享受公休待遇,即薪金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休假天数在5—7天(含5天)范围内享受3天带薪休假;休假天数在7—11天(含7天)范围内享受2天带薪休假。
病假:病假执行办法一月以内参照事假办法。超出一月病假需做待岗申请。
婚假: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以享受带薪婚假。婚假时间为7天。男女双方达到晚婚年龄的(晚婚指25周岁以上),给予10天婚假。(婚假包括公休假4天)
丧假: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兄弟姐妹)亡故,丧假3天(丧假不包括公休假4天)
产假:产假须做待岗申请(待岗期间没有工资)。超过法定产假90天者,做自动离职处理。 法定假日:国家法定假日期间,要根据商场的具体情况而定,以正式通知为准。新入职员工适岗期(15天)内遇上法定假日不享受有关福利假休。
(三)假休办法:
1、所有性质假休,本人须填写《请假条》,不准口头、电话请假,一般管理人员(主任、主管级)及员工请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由部门经理批准,超过三天由办公室批准;中层管理人员(部门经理)请假由办公室签字,总经理最终审批。且所有人员三天以上假休需 提前两天申请。
2、休假审批程序完成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3、特殊情况当天无法出勤且未事先请假的或请假已满,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返回上班时,需在上班规定时间30分钟内及时用电话及其它通讯方式等申请续假,经批准后执行并于返回后当日补办请假审批手续。
4、事假连续十天,本月休假累计二十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办公室通知其三十天内办理离职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因特殊原因,病假或事假超过十五天,须报办公室、总经理批准。
(四)旷工
第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未按规定手续请假或虽提出辞职申请但未获得批准而不到岗。
2、无故迟到、早退十五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
3、不服从工作安排,擅自不到岗。
4、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三十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
5、假期已满无故不到岗。
6、各种假期无证明或证明无效。
7、伪造或涂改各种假期证明。
8、假期证明丢失或未按时上交而责任在本人的。
第二条 旷工一天扣两天的工资,无故旷工两天以上(含两天),按除名处理(备注:除名员工当
月工资不予发放,只按手续退还服装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