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富集团控股 年报 2015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52條須存置之登記冊所記錄,或根據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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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文「董事於股份、相關股份及債券之權益」及「購股權計劃」各節所披露者外,於年內任何時間,本公司或其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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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富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於年內及截至本年報日期為止,根據上市規則第8.10條,除本公司董事獲委任為有關業務之董事以代表本公司之利益外,概無本公司董事被視為擁有一項與本集團業務直接或間接構成或可能構成競爭之業務權益。
除管理層討論與分析「重大收購及關連交易」一節所披露者外,於本年度結束時或年內任何時間,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並無參與訂立本公司董事於其中擁有直接或間接重大權益之重大合約。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六日的公佈。本公司收購中天已發行股本的40%,代價為370,000,000港元,該收購於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六日完成。由於梁山先生為本公司執行董事,故根據上市規則,該收購構成本公司的一項關連交易,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4A 章於本年報中作出披露。除本年報中所披露者外,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9所載的關連方交易概不構成上市規則項下所界定的持續關連交易或關連交易。
年內,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並無購買、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股份。
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已首先經本公司審核委員會審閱,之後方由董事會根據審核委員會之建議正式批准。
有關企業管治之詳情載於本年報「企業管治報告」一節。
本集團按僱員表現、經驗及現行巿場薪酬水平釐訂僱員薪酬。其他僱員福利包括保險及醫療福利、資助培訓計劃及購股權計劃。
本公司經參考巿場標準後按本公司董事各自之責任及對本集團之貢獻釐定董事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