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
1,177.500.15%
0.000.000.001,177.501,177.501,177.50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
关联方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
交易金额 交易金额
例 例
948,646.3687.30%北京首钢新钢有限责任公司
5,753.0316.75%北京首钢第二耐火材料厂
0.000.00%首钢总公司
0.000.00%北京首钢铁合金厂
6.900.45%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636.071.03%北京首钢工业设备修理厂
3,968.406.45%北京首钢电力厂
694.771.13%北京首钢氧气厂
5,274.760.61%北京首钢机电有限公司
1,145.47100.00%北京首钢设计院
966,125.76100.00%合计
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2,232,160.56万元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7.4.3 2007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07年新增资金占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截止2007年末,上市公司未能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相关原因及已采取的清欠措施和责任追究方案 □ 适用 √ 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履行了股权分置改革做出的承诺: 1、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上述24个月届满后12个月内, 首钢总公司通过深交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不超过首钢股份总股本的5%,在该期限内减持价格不低于4.28元/股(在公司因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情况而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变化时进行相应除权)。如有低于减持价格的卖出交易,卖出资金将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2、自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之日起三年,首钢总公司在首钢股份每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依据相关规定履行程序提出分红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现金分红金额不少于首钢股份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80%。 首钢总公司保证:如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除上述事项外,无其他承诺事项。
承诺履行情况为:(1)自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之日起至今,首钢总公司从未减持。(2)自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之日起,公司已分配和拟分配的利润均达到了公司可分配利润的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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