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工程合同书
甲方: 宁夏庆元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芦花洲项目地下室防水工程,本着公平、公开、公正
的原则,特签订此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工程名称
1:
2:
3:
第二条:工程量及造价
1:工程量:工程施工结束后,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
2:工程造价:每平方米/m2,最终面积据实结算。
第三条:承包方式及付款方式
12:付款方式:按每栋楼单独计算,所承包楼全部防水施工完成验收
后抵顶西夏古城营业房,房屋价格为售房部开盘价,房屋价格与工程
款差价现金找补,留3%为保修金,保修期过后付3%,保修期五年。
第四条:施工工期
本防水工程自施工条件开始,暂定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成。
第五条:工程质量
1 所有进场材料必须为合格产品,提供材料合格证,现场抽样复试
合格(提供进场材料复试检验报告),卷材厚度满足设计及现场监理、
甲方要求,(主材为“ ”牌或“ ”牌)。
第六条:双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