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艺轩美发合伙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第一条合伙宗旨
为扩大经营,本着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全体合伙人签订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范围及地点
合伙经营项目
合伙经营地点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终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所占比例
(一)出资额、比例。
)。
1.合伙人 以人民币、美发服务技术及管理能力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整)。所占比例 ﹪。
(二)合伙财产
1、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2、合伙成立后,确需追加投资,以所占比例承担。
3、合伙盈余分配,以净利润为依据,按比例分配;自成立之日起6个月进行一次分配,每月营业收入按照15%提取公积金,列入合伙经营总账目,具体用途、分配另行协商。
第五条入伙、退伙
1.入伙: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且本合伙经营业务盈利状况较好时(以美发业内同行同级别店为参考标准)方可退伙,盈利状况较好退伙时,以本协议出资本金进行清退(不以所占比例清退)。;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亏损较大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1个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第六条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1. 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全面负责。② 每月向其他合伙人书面汇报财务及经营状况。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服从合伙负责人正常工作安排的任务;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七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与本合伙竞争业务合伙,行业外不限。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或发生直接有利关系。
5.合伙人违反上述或有严重影响合作事务行为的,劝阻不听可由全体决定除名,除名后,所占比例其余合伙人均分,本金退还。
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确已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 (中间人)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全体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
身份证号:
年日
合伙人:
身份证号:
年日
见证人: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