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 安全
措施;
(七)在处置公路交通事故时,执勤车辆应当与事
故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在事故区域前、后方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3、战斗人员应当根据灾害事故性质、危害程度和危
险特性,严格按照防护等级佩戴安全防护装具,由现场安全员检查无误后,方可进入现场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4、现场安全员应当对进入现场内部人员进行登记,
及时掌握战斗人员身体状况和安全防护装具使用情况,保持与进入现场内部人员的通信联络,及时提醒战斗人员更换空(氧)气呼吸器等个人防护装备,适时进行人员轮换,确保战斗人员安全。
5、侦检警戒必须根据灾害类别、特点,合理使用侦
检器材。灾害现场应当设置警戒线,实行交通管制,迅速清理无关人员、车辆,并对进入现场人员做好检查登记。易燃易爆灾害事故现场必须禁绝一切可能引发燃烧、爆炸的条件。
6、深入灾害现场内部侦察人员编组不得少于3人,
搜救人员编组不得少于2人,指定专人负责,严禁单独行动。侦察、搜救人员应当在水枪冷却掩护等保护措施下开展灭火或者救人行动。现场应有医疗急救人员,第一时间对受伤官兵实施抢救。
7、灭火救援行动中,应当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一)坚持便于观察、便于进攻、便于转移或者撤